第1章

Z市的海滨别墅区,水天一色,绿树掩映,宁静安逸。

一栋别墅里,白色建筑的三楼窗前站着一个人,酒红色的短卷发,眼睛像扇子,皮肤白皙,鼻头小巧,嘴巴饱满嫣红。

一个男孩,十六七岁的样子,长得挺招人。

只是……哪哪都是违和感。

那双扇子似的睫毛下是深不见底的眼睛,没有一丝丝属于十六七岁孩子的清纯,饱满嫣红的嘴唇邪肆地勾着,尚且削薄的身板愣是站出了“一览众山小”的睥睨之姿。

仿佛一头小卷毛都在说着不可一世,成功惊飞了梧桐树上的一只瞎窜悠的麻雀。

唐沉站在窗前看着梧桐树的树梢,不知道要用怎样的表情表达此时此刻的感受。

十七岁,嗬,时隔十年,我胡汉三又回来了!

对的,唐沉死后重生回了十七岁。十七,一个多么让人……心痒难耐又操.蛋的数字。

其实他没想回来的,真没想,即便前不久刚死于非命,可是想得到的都得到了,比如财富,想收拾的人也都收拾了,比如他死前刚刚收购了竞争对手的公司,害得对方老总跳楼未遂。又没有家室,了无牵挂,最后的尸体,也有人给他收了,还办了葬礼,不隆重但用心。

对了,那个人……

唐沉抬手摸向自己的左胸,丝滑的真丝睡衣下是平展完整的肌肤,没有那把刺进他心脏的匕首,血就是从那个刀口流干的,那种尖锐的疼痛和魂魄剥离的撕裂感就像烙印在灵魂深处一样挥之不去。

那天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夜晚,平常到书桌上的文件被窗外的暖风吹乱的姿势都和以往一样,可就是在这样一个平常到乏味的夜晚,唐沉死了,被一群非法入室的歹徒刺死在自己的书房。

唐沉低头看向地毯上自己的影子,再次确认自己已经不是那个只能飘在尸身方圆两米之内的肉眼不可见的不明之物,他也不知道那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灵魂。

对了,那个人……

陈清晏。

他认识陈清晏十年,不对,上一世他认识陈清晏十年,从来没有叫过这个名字,更没有称呼过三弟。他叫他什么来着?开始叫乡巴佬,等陈清晏来唐家后,慢慢褪去了泥腿子的那层皮,他转而叫书呆子。后来,陈雨芳跌下楼梯流产大出血那次,这一直不声不响的书呆子竟然趁他一时不备抡了他一巴掌,自然之后被他修理得相当惨,自此,他开始叫他傻逼,一直沿用……到死。

陈雨芳是唐沉的后妈,陈清晏是她带进唐家的拖油瓶。陈雨芳三十出头嫁给四十多的唐林海,却带着个十六岁的拖油瓶,因为陈清晏不是陈雨芳亲生的,是她以前在垃圾桶边捡的脏孩子。

唐沉记得他死前最后一次叫陈清晏傻逼是在自家公司的法务外包合作单位招标会上,陈清晏代表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来参与竞标。见到人,当时唐沉呵呵呵笑了:“几年不见,原来没有老死他乡,既然主动送上门来找虐,就别怪我心狠手辣,傻逼。”

当然这话是他靠近陈清晏耳边说的,只有陈清晏一个人能听见,他记得当时陈清晏气得耳根子都红了。

说别人老死他乡,先死的那个却是他自己,唯一给他收尸的人还是陈清晏。按理说,他死了,对陈清晏来说应该是一件相当令人心旷神怡的爽快事,值得焚香三炷叹一声,老天有眼。

可是人抱着他的尸体鼻涕一把泪一把,还有那痛失挚爱般的眼神和动作,太匪夷所思了。

死后人是冷的,一阵小小的微风都能让你冷得摧心蚀骨。

就是他,带他入土为安。

人都说,唐沉的心是石头做的,说他铁石心肠。

唐沉走回床边,从枕头下摸出手机,顺道划拉出一堆东西,摁亮手机看时间,现在是阳春四月的一个周末早上。

记忆中,就是他十七岁这一年的四月,陈雨芳带着陈清晏进了唐家,具体哪一天,他不记得了。

脚边传来一声响,唐沉闻声看过去,刚才被他从枕头底下划拉出来的一堆东西掉到了地上,他捡起一个素描本,拿在手里翻看。

唐沉自幼学画,小时候第一次握笔,握的是画笔,而不是写字的笔,虽然自初三起就不学了,但画功还是在的。随性画两笔,也足以糊弄看热闹为主的圈外人。

翻着手里的素描本,一张又一张,无数黑色的线条描摹出一个个或生动或逼真的画面,最后两张画面上的铅笔碳末还是鲜亮的,估计是昨天画的。

可对现在的唐沉来说,这些东西已经过去十年,商场角逐,他已经有多年未动画笔……

“咚咚咚”有节奏的三下敲门声招回了唐沉放飞的思绪。

唐沉放下手里的素描本,掀起唇角,走过去开门。只听这敲门的节奏,他就知道是谁,他妹妹。

唐沉的妹妹叫唐芙,两人是双胞胎,唐芙是唐沉上一世最宠爱,也是唯一宠爱的人,只是后来,因为很多事,唐芙恨他,恨到多年不愿意见一面,他死后的葬礼也没有露脸的地步。

为什么恨他?因为很多事,但唐沉认为最主要的是因为一件事。十七岁,唐芙认识陈清晏,后来,她喜欢上了陈清晏,这段感情还没有开始就被唐沉以非常铁血的手段给棒打鸳鸯了,一句话,他觉得陈清晏配不上。

也因为这件事,他和陈清晏之间的矛盾上升到了另一个水火难容的高度,很难仅用一句“傻逼”概括。之所以陈清晏的下场不像其他人那么惨,唐沉觉得不是因为他手下留情了,而是因为这人太他妈能忍。

唐沉拉开门,看到门外的唐芙,他的眼睛微微眯起,他一直知道他妹妹很漂亮,还是一时有点不习惯,十七岁的唐芙那股子青春靓丽劲仿佛自带闪光,会让人不由自主地眯起眼睛。

唐芙扎着个马尾,皮肤像剥了壳的鸡蛋,穿着件奶黄色长袖连衣裙,眼睛黑白分明又清亮,带着点小心翼翼的笑:“哥,你没事吧?”

唐沉不解:“我能有什么事?”

唐芙习惯性地把背后的马尾拉到身前,用纤细的手指一下下捋着,“你昨晚喝成那样,我以为你睡死了。”

“我昨晚喝酒了?”唐沉抬手扶额,这么一说,还真有点头晕。

“看吧,还醉着呢,”唐芙笑意加深,笑容带着甜甜的味道,“你赶紧洗漱换衣服,陈老师快来了,爸说她还会带一个弟弟来,以后家里就热闹了。”

听到这话,唐沉脑子转了两下,嘴角勾起,原来是今天,今天陈雨芳就会带着陈清晏进唐家。

昨天晚上?刚才没有想起来,现在想起来了,昨天晚上他不光喝高了,还砸了唐林海的车。因为昨天中午,唐林海私自宣布了一个消息,他和唐芙的钢琴老师陈雨芳好上了,并且已经领证结婚,让兄妹三个接纳并尊重这个新的女主人。

当时唐沉就炸了,他觉得唐林海脑子有坑。他砸了手边一个抱枕,从沙发上站起来,指着唐林海的脑门说:“想要女人你包养啊,多少我都没意见,脑子抽了你分一半家产给别人,没准陈雨芳就是冲着你的钱,你都四十多了别跟我说他妈的有爱情,谁信那玩意谁傻逼……”

没说完,他被唐林海轰出了家门。

看着他哥嘴边那个笑,有点瘆人,唐芙缩了缩脖子,声音低了几分:“哥你别这个表情,我害怕,其实陈老师很好的,我从小就幻想有个妈妈,就是陈老师那样的,你能不能别这样?”

这个表情?

唐沉摸了摸嘴角,这真不能怪他,他只是纯粹地想笑一下。不知道从哪一年开始,他的一个笑,能吓得员工三分钟说不出一句话,没办法,习惯了。

唐沉伸手拽了下唐芙的马尾,“那你给哥笑一个。”

唐芙很乖,甜甜地笑起来,眉眼弯弯。

上一世,有好多年,这丫头都没对他笑过了,即便勉强见了面,也是冷着张脸,皱着眉头。

他的生母身体不好,生下一对双胞胎后,没多久就走了。唐林海一直单身,没有过女人他不信,但娶进门的这么多年来陈雨芳是第一遭。

唐芙下去吃早餐了,唐沉没有立马去洗漱,他重新拿起放在窗前桌上的素描本,随着他的动作,一抹粉色自素描本绿色的封皮上落到了桌面上,定睛一看,是一朵樱花,不知何时从窗外吹进来的。

唐沉坐到桌前,在素描本上唰唰两笔,找了找感觉。然后打开手机直播间,镜头对着手下的白纸和手里的铅笔……

笔尖在白纸上移动,出现一句话:今天画什么?

就像一滴水落进了滚烫的油锅里,手机屏幕被一条条回复刷屏了。

「咦,小白,你的手比昨天更白了!」

「不对,小白你的笔迹怎么变了?难道换人了!」

「这就是小白的手,没有换人,鉴定完毕/骄傲。」

「小白,我要看小哈,画小哈。」

「你每次都要问一句,可每次都是按自己的喜好来,那为什么还要问?但是我还是要回答,你画啥都喜欢呀!」

「小白,画你自己的脸,想看,嘻嘻!」

……

十七岁的唐沉有一个直播间,开了小半年了,四五千粉丝,那个绿色封皮的素描本就是直播工具,直播画素描。不露脸不出声,直播视频里永远只有一支铅笔一双手,以及白纸上逐渐成型的画,有时候看心情会放点音乐。

开始的时候,有粉丝问他叫什么,唐沉回了两个字—随便。因为他的手很白,小白就慢慢被叫开了。

这个直播间的名字叫“玻璃房里的小哈”,唐家后花园里有个玻璃房,玻璃房里有个小狗叫小哈,唐沉经常在玻璃房里画素描,后花园中有很多花花草草,方便取景。

唐沉找来一面镜子,放在桌上的一摞书上,照着镜子里自己的脸开始画,几笔下去,描出了大致轮廓。

粉丝的留言在手机屏幕上不断刷新:

「预感今天会有惊喜,沙发。」

「小白第一次画人物,期待。」

「这个泰迪卷发型,我喜欢,要是染个色就更好了。」

「染成栗色最好了,千万不要酒红色,我有个同学就这个发型酒红色,好吓人!」

「小白,我猜这个女孩子是你自己/聪明」

「头上那朵樱花好逼真!」

「好漂亮的女孩子!别拦我,我要第一个表白。」

……

酒红色卷毛的唐沉画得很认真,白色的手,黑色的线条,不断的编织。末了,他照着之前那朵樱花,给自己的头上描了朵花。

最后,笔尖挪到画面右下角,写道:

题记:十七岁。

写完,笔尖再挪,画面正下方,换了个粗一点的铅笔,写了三个字:陈清晏

粉丝:

「这个女孩子叫陈清晏吗?」

「小晏好美!小白下次也要画小晏。」

「表白小晏~」

「表白小晏~」

「都给我起开,我老婆!」

……

※※※※※※※※※※※※※※※※※※※※

下本开这个,求下预收→《魂穿后嫁给星际传说》

【攻视角文案】

北溟在很小的时候就觉醒了兽元,化出人形,是天狼星上的英雄。为了振兴天狼星,北溟参军了,后来他成了银河帝国的将军,横扫星际,战无不胜,是银河系无人不知的战神。

但那是曾经了,现在的北溟是一条被震碎兽元打断后退的废狼,曾经四季如春的天狼星也变成了四季冰川。

所有人都说,这是北溟背叛银河帝国应有的下场。

没有人知道,这其实是因为功高震主,然后兔死狗烹的悲剧。

【受视角文案】

月杰是植物学博士,四舍五入母胎solo三十年了,潜心学术,刚刚研究出一种能在冰川上茁壮成长的农作物,他就魂穿了。

穿到了银河帝国时代,帝国元帅家里那个唯一的omega儿子宙希身上。

月杰觉得还不错,前世是孤儿,这一世,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节奏有没有!

可是,帝国元帅说,为了银河帝国的长治久安,他必须远嫁天狼星,嫁给一个被打成废狼的背叛者。

他可以反抗吗?好像不能。

来到天狼星后,月杰表示很震惊,万里山河,千里冰封,一条条白狼瘦成皮包骨,而娶他的那个男人眼里只有刺骨的坚冰。

很久以后,冰川上长出了庄稼,天狼星又活了。

月杰每年都在用抑制剂,抑制发情期。那一年,他的男人闯进来,夺走了他手里的抑制剂,眼里的暖意仿似能融化全星球的冰川,嘴唇贴着他的眼睛说:

“给我生个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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