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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4 章 刘盈不短命(21)

  两千斤羊毛线刚做好,鲁元公主的人便开始走动,要把货物送上门去。

  丞相萧何的妻子同氏是个有魄力的女人,她一口气买下了三百斤的羊毛,嘴里还惦记着。

  “三百斤,三百斤也不多啊。老头子起码得做三套羊毛衣服,他要上朝见皇帝和同僚,替换着穿才体面。四个儿子也要每人两身,儿媳妇每人一身,小孙子也要,他年纪小最是要紧的……”

  公主的仆人把东西送过来了,就把牛车上装着数筐羊毛线,怕扑了灰尘,还拿麻布盖在上面。数千斤的东西,把车轱辘都压弯了,累得拉车的黄牛直喘气。

  同氏一收到了通知,立刻就带着众人风风火火地从院子里出来了。

  她领着家里的嬷嬷和健仆,吆喝了一声,叫人把东西都抬回去。掌管中馈的同氏眼看着天气一天比一天凉,恨不得立马就把毛线全部织成衣裳。

  “快,把毛线都抬到我的屋子里去!”

  “唉,你们手脚怎么这么慢啊,小心被落下了。”

  “等会儿把大房和二房的少夫人都喊上,叫她们去我的屋子里织毛衣。”

  今天她心情不错,刚收到了羊毛,还有心情请鲁元公主的人喝点水歇一歇。她是个有成算的,公主门下的仆人比小吏还强上几分,搞好关系之后她说不定能得到些内部消息,以后好多弄点毛线。

  送货的小哥哪里跟丞相的夫人打过交道,慌得摇了摇头,推辞说不用。

  “谢谢夫人,我还得去别家送货呢,就不在这儿耽搁了。”

  “哪里,还有哪几家?我跟她们家里最熟了,你先别走,我给你喊一声,保证她们家里的人都过来了。”

  “哦,哦,那好。”

  小哥被丞相夫人揪着,人家都把话说到这份上,他也不好意思离开。刚开始他还怕自己把公主交代的任务搞砸了,但没过多久,各家各户的夫人真的都过来了。

  这群夫人们听闻毛线到货了,人人都面露喜色,身后跟了三四个健壮来搬货的小伙子。一队队人马雄赳赳气昂昂的,不知道的还以为女人们来相府门口聚众打架呢。

  她们在同氏的指挥下,分工明确,有人盯着卸货的环节,还有人指挥着小哥把牛车停到路边。同氏跟丈夫萧何学了两三成,在管理调动物资上有几分才干。

  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她竟把各家各户购买羊毛线的数量也登记备份。

  “来来来,我念到姓氏的,都按照顺序提货。”同氏的身边还跟着两个老嬷嬷,已经拿出秤砣在校对,显然她们跟随着女主人,对于这种活计熟能生巧。

  同氏怕公主的人不放心,还笑了笑:“小哥,你在旁边看着,肯定不会出错的。”

  “马氏,一百斤毛线。”

  “程氏,两百八十斤毛线。”

  “黄氏,一百五十斤毛线。”

  “张氏,哟,竟是四百斤毛线。”

  之前买羊毛线的粮食已经运回去纺织厂里,送货的小哥只管各家各户把东西拿走就行。他原本还打算跑到太阳下山才能把羊毛都送完,没想到丞相夫人帮里他这样一个大忙,整车的毛线在丞相府门口已经被瓜分干净了。

  其实是他对丞相夫人的了解太少了,除了太后和公主以外,同氏的能力强人品好,在贵妇圈是出了名的。她的人缘也不错,跟各家的女人都能聊上来几句。

  有时候吕群主和管理员都不在,她作为活跃群员,在长安城里可没少组织联谊活动。

  这次暗中抢购第二波毛线,就是被她带动起来的。

  已经提到货的夫人,自然都是开心的。她们检查着筐里的毛线,都是干净柔软,没有异味,因此对于同氏的决策,是深感佩服。

  贵妇群里僧多粥少,三四十号人,在大群里秒杀毛线太难了。

  还不如她们主动出击,从公主那边入手,悄咪咪地把毛线拿到手里,那才是高招。有附近的人家见他们一群人都围在这儿,还好奇地问了一句。

  “你们这是买了什么,怎么这么高兴?”

  “是团购的毛线,多亏萧夫人带着我们,才找到公主买了一批。”

  “啊?是毛线?是那个可以织围巾的毛线!”

  “是啊,萧夫人认识公主,带着我们直接把剩下的生羊毛都包圆了。”

  “竟然还有这种操作,你们竟然有好事都不喊我,能不能给我匀点?”

  “不行,分点给你,我家里就不够了!”

  为了那么一点毛线,几个女人差点掀起了一场血雨腥风,什么塑料姐妹情,眼看着寒冬将至,还不如一团毛线值钱。有买不到的夫人,想要找人买点,可是谁愿意分给她啊,谁家的人都那么多,还不知道够不够呢。

  最后还是同氏心软,从自己家的三百斤毛线里卖了二十斤出去。

  分量不多,但可以给邻居家的小孙子做好几套羊毛背心和羊毛衫。

  感激得隔壁的夫人说尽了好话,千恩万谢地走了。

  与此同时,同氏也清点完毕,让各户都把毛线搬回去了。

  她对着快递小哥招了招手,热情地和他告别:“小哥,下次送货了,第一时间通知我啊。”

  ……

  丞相萧何都快气哭了!

  他新收的小麦啊,还没去壳就丢了几千斤!

  三千斤小麦能做多少香喷喷的麦饼啊,吃到他撑死都吃不完啊,失去了粮食的丞相眼前发黑,觉得亏损了一个亿!

  一想到在自己的粮食在眼皮子底下被贼偷了,他就感觉到天大的耻辱。

  当年他给先帝管粮仓,兢兢业业的,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事情。如今自己的小家却出现了这等纰漏,简直就是在对他进行挑衅。

  掌管粮仓的钥匙除了在他这儿,便是在同氏这儿。他没有大声张罗着捉贼,而是先找管家一问,夫人同氏最近有没有动过仓库里的东西。

  “回禀老爷,夫人派人取了三千斤小麦,说要买东西。”

  萧何一噎,问题居然是出在同氏身上。没想到啊,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啊。

  “那她买了什么回来?”

  “老奴听着,好像是羊毛。”

  天哪,三千斤粮食,她买什么不好?她居然拿去买毫无用处的羊毛?

  并不追逐时尚的丞相大人,还不知道羊毛已经变成了紧俏商品。他对羊毛的认知还停留在记忆当中,那种沾着羊骚味,臭烘烘,还打结的毛发。

  他捧着心脏,竭力压抑住自己的情绪。同氏这是脑子撞坏了吗?她居然花了那么多粮食去换一些毫无用处的东西。

  不行了,这娘们太败家了!

  他好想休妻啊,但是又舍不得。

  气鼓鼓的小老头跑回去夫人居住的后院,正想要开口质问的。一推开门,满屋子都是女人,除了伺候的嬷嬷丫鬟还不止,连两个儿媳妇都在呢。看書溂

  “你们……你们……”

  小辈都在场,他不好意思骂人,让妻子闹得没脸。这么一肚子气憋了半天,顿时就泄了。

  “你们都下去吧,我跟老爷有话要说。”同氏见丈夫的表情不对,手里继续打着毛线,头都没有抬,“说吧,看你愁得跟什么似的。”

  “还不是因为你,你拿三千斤粮食去买了什么回来?”

  “买了羊毛啊!”

  说起这事,同氏立刻就骄傲起来,她挑了挑眉毛,得意非凡。别的夫人都还没买到,她却买到了,多棒啊!还不快夸夸她,她为这家里,操劳得太多了!

  这副模样看在萧何的眼里,就是不知悔改。

  “哼!你买那么多羊毛,拿来做什么啊,不能吃不能喝的,看着就烦!”丞相觉得非常头疼,“能退货吗?我们家里不要这些东西了。”

  “那可不能,都是鲁元公主卖出来的,哪能这样驳人家面子的。”

  “公主就能这样大肆敛财?先帝贪财,都没有这样玩法的!你买了多少斤羊毛?我去找公主把粮食讨回来……”

  “别别别,你这是得逼死我啊!”

  同氏想到萧何的那个性子,他说不定还真干得出来的。她好不容易买回来的羊毛线,就是为了家里人都能穿得暖和,可不是给他拿去退货的。

  她解释道:“也不是很贵,一斤羊毛拿十斤粮食去换的,我们家里不算大富,但也负担得起。”

  “什么?还不贵?我看你是脑子坏掉了!”萧何气得站起来就要走人,“你这是给人骗了,买这些废物回来作甚啊!”

  “什么叫别人骗了,你们男人能花钱,我就不能花?我这是怎么了,我还不是为了整个家啊!”

  对于自己老妻的“执迷不悟”,丞相大人表示很头疼。想要巴结奉承公主也不是这样个玩法,拿家底去讨好公主,还不如讨好皇帝呢。

  他都快要气死了!

  等到在前厅吃晚饭的时候,萧何黑着一张脸,好像全家都欠了他的钱一样。

  见着几个儿子儿媳和孙子都在这儿,他便诉苦道:“你们的亲娘老糊涂啊,被人骗了,拿三千斤小麦换了三百斤羊毛回来啊!”

  “什么?她一下子花了那么多!”

  大儿子萧禄顿时就心疼了,不过他是向着亲娘的,总不能让父母闹崩。他虽然心中不舍,还是给两人劝和,他说同氏平日里节俭,这回花了就花了,家里又不是吃不起饭,下次别再犯错就行。

  二儿子也表示,娘亲当家辛苦了,偶尔犯错可以原谅。

  三儿子和四儿子还没娶妻,他们嘴上没毛说话不牢。两个小的没有发言权,就跟着说大哥是对的,娘亲的过错可以轻轻揭过。

  “原谅个屁啊!”

  同氏听得儿子们“体谅安慰”的话,立刻就炸了。

  她压根没做错,何须要父子几人来原谅她。只有年仅三岁的小孙子跑过来,小孙子被她带着养大的,坚定地站在同氏这边,说大母没错,大母是对的。

  泥人也有三分火性,这家男人忒蠢的,她明明干了一笔大好事,偏生弄得她跟罪人似的。

  同氏“嘭”地一下放下筷子,抱着孙子回去后院就不回头。

  还吃什么吃,吃得她一肚子气。

  这种异常的气氛,连小孙子都察觉到了。他的小肚子还没吃饱,回去后院就喊饿,同氏让嬷嬷给他煮了枚鸡蛋,小孩乖乖地坐在榻上玩着,看着大母在织毛衣。

  “大母,你在做什么呀?”

  “给小宝做一顶羊毛帽子,冬天戴着就不冷啦。”

  “好呀,小宝最喜欢大母做的帽子了,好看啊。”

  作为同氏疼爱的小孙子,小宝吹起彩虹皮的时候毫不含糊,把同氏哄得高兴极了。一家子男人都不识货,唯有她的小宝最聪明呢。

  更何况,小宝说的也不是瞎话,这顶小帽子真的很好看。

  白色的羊毛线针脚绵密,织成的小帽子缀了两个毛茸茸的小球。同氏是个手巧的,她还在孙子的帽子上面缝了两个尖尖的耳朵,拿白兔的毛皮做的,看上去就更加可爱了。

  “哇哦!我是小白狐,我是小狐狸精!”

  小男孩戴上了软绵绵的帽子,摸着头顶的小耳朵,暖洋洋的,便在院子里疯跑,开心得要死。怕他凉着,同氏又拿出前几日做好的小围巾小马甲和小秋裤,让孙子穿好,叫他热得小脸都红扑扑的。

  后院的动静,是瞒不过萧何的。

  他正犹豫是低个头,把妻子哄回来,还是冷着她,给她一个教训。

  唉,还是去哄哄她,下不为例吧。

  一进去,他便看到了孙子在疯跑,厚实的皮袄都脱了下来。

  夭寿啊,大冷天穿那么单薄,同氏是怎么照顾孩子的,怎么不怕孩子着凉?

  他正要发火,就看到孙子冲过来了。小孩本就火气大,跟个小火炉似的,又穿了一层毛衣打底,运动之后就热得后背都开始出汗了。

  “大父,我热,我热,给我脱衣服啊。”

  小宝的三头身,手短脚短,脱衣服太难了。

  萧何把孩子带回去屋里,手往里面一摸,孩子没说谎,穿得如此单薄却出汗了。他又仔细观察小孙子脱下来的衣服,质地毛茸茸的,还带着体温的热气,是相当保暖。

  这种衣服是他没见过的。

  他沉思着,莫非妻子买来的羊毛,就做成这种新衣裳?

  若是这样,便是他错怪她了。

  同氏一抬头,就看到老头子脱了孙子的羊毛马甲,还想要往头上试着戴羊毛小帽子。偏生他居然还戴上了,小老头玩着两个毛线做的小球球,扯了扯帽子上面的毛耳朵。

  “谁让你动我孙子的小帽子的”

  同氏的声音突然从萧何身后响起。

  那么大个人,心里没点逼数吗?居然还偷戴小孩的帽子?

  死老头真是臭不要脸!

  嘴上说着不要,心里却很诚实嘛。

  作者有话要说:想象萧何小老头戴着小宝的帽子……那画面太美我不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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