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往后的几天里,他们还是这样过的,白天韩锦在徐记里帮工,晚上回到房里,替丹阙按摩擦洗、为他输送真气、陪他说话。丹阙只能卧床静养,每天能看到的唯有韩锦一人,小傻子成了支撑他生活的全部。

韩锦发觉,苗易似乎对他十分殷勤。由于他心智不如常人,福伯唯恐他冲撞了客人,只让他在后院里帮工,做得大多是些简单的力气活。苗易每天都会来看他,和颜悦色地跟他说话谈心,关怀他的生活。不仅如此,还经常勾一下他的肩,搭一下他的背,摸一下他的头。

几次之后,等苗易再走过来的时候,韩锦不等他的手搭上来,劈头盖脸地问道:“掌柜的,你是不是喜欢锦锦?”他虽然不知道交欢是怎么回事,也没看懂断袖的意思,但喜欢他总是知道的。如果很喜欢一个人,就可以把他带回去成亲,成亲以后的两个人就要每天一起睡觉,就好像现在的他和丹阙一样。他还知道,如果成亲的两个人一个是男的、一个是女的,那么他们睡足十个月,就会生出个小孩儿来。

苗易一愣,往四周看了看,见院子里没有别的人在,笑道:“是啊,我的确很喜欢锦锦,第一次看到就喜欢。”粗糙的手又摸上了韩锦的脸,“锦锦的模样长得真俊。”

韩锦虽然不喜欢他摸自己的脸,但是听他说自己长得俊,又觉得心花怒放,两相抵消,也就随他去了。

苗易道:“别叫我掌柜啦,太生分,叫我苗大哥吧。”

韩锦看了看他的脸,心道这家伙比我爹还老,怎么好意思让人叫他大哥。于是他道:“苗伯伯。”

苗易又是一愣,倒也没生气,呵呵笑了起来,道:“也是,你同我女儿差不多大。”他又盯着韩锦上下打量了一会儿,暧昧地笑道:“锦锦,我认你做干儿子可好?”

韩锦一怔,好笑地看着他。他已经有两个爹了,苗易从头发到脚趾甲都不能跟他的两位父亲相提并论,应该说,是相去甚远。这大约是他下山以来听过的最可笑的话。韩锦道:“不好,锦锦有爹了。”

苗易道:“小傻子,认了干爹,以后干爹会照顾你还有你哥哥,给你吃好吃的,带你玩好玩的,有什么不好?”

韩锦懒得理他,索性不吭声。

苗易以为他默认了,伸手摸了摸他的头顶,笑道:“那就这样说定了,晚上干爹让福伯给你加肉吃。”

韩锦侧过头避开了他的手,懒洋洋打了个哈欠。

苗易也不跟他置气,笑了笑就走了。

下午韩锦去给丹阙买药,他发觉即便找到了工作,钱也还是不够用。吃喝用度几乎都在徐记里,没什么开销,韩锦连给自己买糖葫芦的钱都省了,可是要给丹阙治伤,是一笔不小的花销,他手里那点钱根本就不够用!苗易说好每个月给韩锦二两工钱,由于韩锦他们来的时候几乎已是山穷水尽,所以苗易已经把第一个月的钱提前支给韩锦买药用了,而且还帮他们垫付了请大夫的钱。这第一个二两银子,眼下只不过七八天,就已经花光了。

韩锦心事重重地回到他们的那间小屋子里,对丹阙晃了晃手里少的可怜的药,垂头丧气地说:“哥哥,锦锦的工钱又花完了。”

丹阙张了张嘴,又闭上了。他从前少有想要什么却得不到的时候,不管是某人的头颅还是价值连城的夜明珠,他自恃武功高强,看中了便去抢过来。而韩锦却不是这样想的。他肯留在这里帮工,他肯照顾丹阙,他死赖着不愿回出岫山,他肯坐下来和那些伙计们一起吃大锅饭,除了因为他对丹阙的算计,更多的,是因为他的新鲜感。他从小都生活在出岫山上,因为他与众不同的体质,就连天宁教的普通教众天尊和几大长老都很少让他接触。也就是说,他活了十七岁,真正接触过的人都能掰着手指数出来。正是因为这个缘故,对于山下的世界来说,无论他聪明还是傻,他都是一个真正的孩子,因为他对什么都新奇,什么都想体验。他想试试普通人的生活,自己挣钱买药,如果他愿意去抢,从一开始他们就不会沦落到这个境地。这也是为什么韩锦能如此耐得下心伺候丹阙。他对于赤霞教的秘密一点都不心急,如果早早地把秘密套出来了,他怕他没有理由再留下来,他甚至比丹阙还不希望分开。丹阙自然是不知道韩锦的想法的,不过他和韩锦相处久了,思想竟也渐渐被他同化,他知道韩锦无意恃武行凶,便也和他一样开始用普通人的逻辑思考该如何是好。

韩锦可怜巴巴地掰着手指:“不然,锦锦再做一份工吧!”

丹阙一怔:“做什么?”

韩锦道:“锦锦今天出去买药,看见外面有人搬砖砖,搬十块砖砖就有一个铜板!”徐记里的活他干的很快,因为福伯让他干的都是力气活,譬如说砍柴,他一个时辰就砍别人十天的量;再譬如说挑水,常人需要一桶一桶挑回去,他嫌麻烦,直接把膳房里的大缸扛到井边上,装满水了以后再扛回膳房里,装七八桶水才满的缸他的速度就比别人快七八倍。因此他有的是时间再出去兼一份工。

丹阙默了默,道:“好。”

可是即使要再找一份工,也不是立刻就有钱拿的,丹阙这两天的药钱也没有着落。当天晚上,苗易又把韩锦叫了过去。

他道:“听福伯说,锦锦没钱给你哥哥买药,想要出去再兼一份工?”

韩锦点点头:“是呀是呀!”

苗易笑道:“其实锦锦不必这么辛苦。”他上前一步,拉起韩锦的手:“干爹可以再给你预支半年的工钱,你不必担心你哥哥的病。”

韩锦听他自称干爹,忍住了皱眉的冲动:“啊?”

苗易颇有深意的看着他:“不过干爹也不能白给锦锦钱。既然锦锦想要兼工,不如就给干爹兼吧。干爹这几日腰疼的病犯了,每天晚上锦锦来干爹房里,替干爹揉揉腰,干爹就出钱给锦锦哥哥买药。”

花开两枝,各表其一。

在出岫山上,高晟风收到高聪明的来信时卢雅江正坐在他身上给他剥葡萄吃。于是高晟风把信拆了,拿起信和卢雅江一道看起了儿子的“家书”。

当看到高聪明写的“为什么小鸡鸡摸几下会像尿尿的时候一样变得硬硬的,为什么里面会流出白色的液体,这些液体流掉以后人会不会死,如果流失对人有害的话把流出来的液体喝下去能不能补救”等等一系列问题的时候,高晟风嘴一张,卢雅江刚塞进他嘴里的一颗葡萄就掉到了地上。

卢雅江盯着信上的内容微微蹙眉:“也是,我们从来都没有教过锦锦这些东西,难怪他不懂……”

高晟风倒抽了一口冷气,揪住卢雅江的衣领,无比悲愤地咆哮道:“这种东西需要教吗!难道不该天生就会吗!”

卢雅江歪着头想了想,没想到自己究竟是怎么学会的。反正他十五岁的时候就已经被高晟风压在身下这样那样了。

高晟风受了巨大的刺激,双目无聚焦地望着远处:“他不懂……他居然不懂……他长的那么好看,居然不懂……原来他们说的是真的,聪明真的是个傻子……”

高晟风从来不肯承认十七年前他捡回来的孩子是个傻子——那是他挑中的孩子,长得如此可爱,怎么可能是傻子?!高聪明不会哭,只会傻笑;高聪明三岁还不会说话,只会傻笑;高聪明认一个字认一百遍都记不住,只会傻笑……这些都不能说明高聪明是傻子!只是因为高聪明开窍比别人晚!他一直坚信,只要等到高聪明开窍的那一天就一定会聪明的天下无敌!

然而时至今日……他看了眼信纸上“小鸡鸡除了尿尿到底还有什么作用”的问题……

他终于肯相信,十七年前,他捡回来的,就是一个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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