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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难忘恩怨难忘你,只为情痴只为真

进了沈府大门,沈约察觉到身後人舒了口气,他心头感动,拍拍二人以示安慰,左边一人神色平和,只是扫一眼沈约,确认他平安无事,右边人却咧了咧嘴,拍著胸脯连叫好险。而两人虽一沈稳一佻达,眉眼之间却极为相似,都是一副俊秀样貌。沈约满意地看一眼自己的得意部下,走向父亲的书房。

一宁、安生两兄弟不仅是沈家的仆从,更是他的亲信,一宁沈稳,安生率直,都是一身好功夫,而且自出生便在沈府长大,是绝对可以信赖的人。沈持风心思周密,知道有的人心是只能勾引的,而非收买,所以在他们四岁的时候便把他们放到了儿子身边,连名字都交由他去取。两人什麽杂活都无需做,单单负责沈约的安全就好。起初几年,三人除了方便睡觉是形影不离,连衣服食物都是同制,後来沈约贪玩,时常自己溜出去,沈持风也不著急,只将两人收归自己手下,果然,没过几日,沈约就自己上门将两人要了回去,却也不再常带他们出去,只在暗处保护。

如果要做大事,身边就一定要有那麽几个可以绝对信任的人,你可以跟所有人耍心思玩手段,但如果连身边人都不能相信,这日子就不用过了。

用漫长时间处出来的感情,比什麽收买都可靠。

作为官场上的老狐狸,这是沈持风的经验之谈,他也是这麽教沈约的。

站在书房里,沈约心里很是感激。无论有多少秘密瞒著他,任晖说得对,这京城的官宦人家里只怕再没有哪对父母,有他们这般对自己好。

沈持风的心情却没有那麽愉悦。他正坐在黄花梨的扶手椅里喝著冰糖梨汤,这几日天气燥,他有点上火,是以沈母每天晚饭後都会煮点梨汤。预料到他今晚火气会格外大,她还特地加了些分量。

“云慧,去厨房加点糖,淡得慌。”

沈母翻个白眼,要与儿子单独说话就直说,还与她玩这套。但她素来温柔,点点头,端了梨汤出去,临了还不忘给儿子打个眼色,叫他乖乖受训,别给他老子讨气。沈约吐吐舌头,不责备就是好事了,他哪敢在父亲气头上再闹事。

不过父亲性子深沈,吹胡子瞪眼睛这种事估计不会发生。

不出所料,沈母出去之後,沈持风捋捋颌下三绺长须,脸上神气仍是不温不火,半点要罚的意思没有,只淡淡问道:“今晚上玩得怎麽样?”

沈约不敢撒谎,“什麽也没发现。”

沈持风凝视他片刻,“本来我是想禁你足的。你眼下的行动的确不明显,什麽端倪也瞧不出来,但那位老爷子可绝不是个好糊弄的主儿,你在家待著,哪怕名声不好听,你又恨我,也好过日後惹出大乱子。”

沈约低眉顺眼,一副乖觉模样,他原本也以为会被禁足,没想到一向心思弯弯绕的父亲今儿个却直接起来,看来自己也得换个法儿对付。“儿子知道错了,以後绝不去赌场那种地方。父亲请放心,输光家产再偷国库存银,害得咱老沈家家破人亡这种事儿子还不敢犯。”

沈持风眉心微蹙,这小子,话点到这份上还揣著明白装糊涂,以为自己那点花花肠子瞒得了谁?“既然答应了人家,回去就好好准备准备,别丢了咱老沈家的人。”他学著儿子的口气,倒也似模似样。

沈约倒抽一口凉气,他虽知父亲消息灵通,但如此快法还是让人有点吃不消,知道这遭是逃不掉了,只好愁眉苦脸地应一声是。沈持风见状,嘴角微动,这孩子,还是那麽让人操心。“今天也玩够了,跟你母亲请个安,回房休息去吧。”

沈约老老实实告退,掩上书房门时却看见母亲正端著托盘从窗边走过来。“啊啊,原来妈也会听窗根啊。”他扑上去亲了一口,凑在母亲耳边低声道,神气顽皮得紧,再不是平日里装出来的无赖相,倒真似个六岁顽童在撒娇。沈母瞪他一眼,“赶紧回去洗洗,一身臭汗。”沈约撅起嘴控诉道:“你看你看,儿子被欺负,妈你不仅不心疼,还嫌弃我。”

“哼,也不知怎麽生出来这只惫赖猴子。”沈母说得恨气,却掩不住眉梢眼角那点笑意,看沈约盯著那梨汤盅子,笑瞥他一眼,揭开盖碗,“赶紧喝几口,我又添了点,你爹发现不了。”沈约舀了一口,连声叫烫,却又舀了第二勺子,沈母瞧著儿子吃喝,心里欢喜,眼角一丝笑纹跟著弯了起来,那些隐藏著的担忧就掩了过去。沈约看得难受,低声道:“妈,我以後再不淘气了。”

沈母定定地瞧著他,眼里满是疼爱,良久才缓缓开口:“约儿,你不是淘气才去飞雪楼的,我知道。”沈约只好苦笑,他却不知这事儿连妈都知道了,刚刚父亲让妈回避,他还以为能瞒混过去。

沈母摇了摇头,“你也不用跟我保证什麽,别跟他人保证些你做不到的事情。”

沈约有些难堪,他刚刚说这话是一时冲动,但也是真心的。如果让妈这麽担心,他宁可什麽也不去查,什麽也不知道。

“晖儿对你不错,他这几年多在军里,能这麽惦著你不容易,你要记得。”沈约点头,认真应承下来。沈母盖上盖碗,抽出手巾给儿子擦了擦嘴,“任将军你虽没见过,但老将军,我是说,晖儿爷爷,对你也是极好的。”沈约犹豫了片刻,又点了点头。任家老爷子的好他不是不晓得,最宝贝的小姐由著他带去胡闹,就差没有明著说许配给他,那些浪荡子无赖货的流言老爷子统统不在乎,就连任家下人都当他是自家内定的姑爷。每次去任家,仆从对他的态度跟对别人的态度从来不同,虽说礼数都是一般,可关照和关怀就差了那麽一点。

是,他知道,不只是任晖,任家人对他都是极好的。而这好,正是源於任老爷子的态度。

沈母话锋一转,“但是,无论发生什麽事,你最最要记得的一点是,你父亲,还有我,都是站在你这一边的,这一点,永远也不会变。”沈约一怔,却见母亲一贯温和的面容上流露出他从未见过的坚毅之色,这一刻她不像是个慈爱的母亲,倒像个傲骨铮铮的侠女。沈约有点糊涂,呐呐地动著嘴唇,但沈母身上的变化只是一瞬,顷刻间便又回复慈母状,笑著摸摸儿子的头发,“所以即使做错了什麽,也不要不敢回家。”

沈约玩味著母亲的话,心里暗暗下了决心,眼珠子在母亲脸上滴溜溜一转,笑而不语。“又打什麽坏主意啦?”

沈约忍著笑意道:“我在想,当了这麽多年儿子,我还是第一次发现,妈真的是叶统领的女儿,好泼辣的性子。”沈母咯咯一笑,作势要揍他,沈约却早就跑得远了。她把托盘换到左手,将一丝碎发别到耳後,这才推开房门,却见沈持风正站在门边,两人都是略一怔忡,沈母也不说话,脸上的笑意凝了起来,回复了端庄模样,绕过沈持风,将梨汤搁在桌上。“哪有父亲听儿子壁脚的道理?”

沈持风愣了一下,他还沈浸在妻子刚刚那个明朗笑容下,半天才回过神来,“我以为你不再那麽笑了。”叶云慧身形一顿,却没抬头,接著给他收拾桌上公文。“四十岁的人了,怎麽还没个正形?”

“现在只为了儿子才笑吗?”──这句话沈持风险些脱出口来,但在嘴边转了又转,还是收了回去,只沈默地看著妻子。沈母收拾好桌面,“还不赶紧来喝,凉了你又要嫌。”沈持风也不恼,端起盅子乖乖喝汤,还是刚刚那个甜度,他唇角掠过一丝笑意,眉头也舒展了几分,不管心里存著多大的芥蒂,他只知道,他喜欢什麽口味,云慧总是记得的。

叶云慧立在一旁,轻轻为丈夫拔下一根白发,这几年公务操劳,他实在老了不少。户部事物烦杂,琐琐碎碎都是公家钱,这里漏点儿那里漏点儿,要把窟窿掩好并不是容易事。 摩挲著丈夫的鬓发,她低声道:“真进了官场又怎地,都过去那麽久了,还能再炒热这盘凉菜不成。何况,约儿不是不能保护自己的人。”沈持风知道妻子安慰他也是安慰自己,拍拍妻子的手,“放心,这件事我会处理。”

“我明儿也上睿王府转转,最好是能让约儿见见瑞宁,他既要蹚这趟浑水,总要有点底子。再加上希诚和世衡帮衬著,应该没什麽问题。只是,这京城里怕是又要不平静了。”虽觉应无大碍,沈母还是有些烦忧,不仅担心儿子,更对这个官场腻味,烦透了。“当官儿有什麽好,怎麽就老有些人放不下呢?”沈持风哑然失笑,莫说岳父曾是禁军统领,现任江南总督,就是你嫁的也是个二品大员啊,怎麽一提做官就犯愁呢?

他握住妻子的手,将她拉到身边,轻声道:“莫怕,有你我护著,谁也伤不了他。再说,这条路他终要自己去走的。”

良久的良久,书房里才传来一声“嗯”。

如实向少爷转述了老爷和夫人的对话,一宁很是郁闷,少爷根本不担心仕途的事,反而对自个爹妈的感情故事极有兴致,一直追问,他知道少爷好奇,不过这似乎不是晚辈该问的事儿吧?见一宁毫无深入调查的兴趣,沈约悻悻然住了口,他可是一直想知道,曾经名满京都的沈公子和叶大小姐,一个风流倜傥流连花丛,一个明豔逼人任侠任性,怎麽就成了今天这副......佛祖样呢?

安生收到哥哥求救的眼神,他向来机灵,当即转移了话题,“少爷少爷,怎样,飞雪楼有什麽好玩的没?”

“好玩的?”沈约指著自个儿肩膀,“差点紧张爆我的青葱少年心。肩膀也酸,赶紧给我捶捶。”他刚沐浴过,只穿著单衣,一宁走到他身後,垫上条巾子,给他捏肩。

安生听得他说肩酸,不由得一惊,“任炜棠动了手?

沈约望向他,仿佛他说了什麽天方夜谭。“安生啊,你那脑袋真是花梨木的。“

“啊?”

“光看起来漂亮了,一点用处没有。”就跟老头子的破椅子一眼,硬得硌人,半点不好坐。“任炜棠动手我还能走得掉吗?不过任家好像知道了点什麽,乖乖地,这只乌龟果然难啃。”沈约喃喃自语,他才不相信任炜棠会那麽巧地在家门口撞见任晖,又那麽巧地告诉了他自己在飞雪楼,能如此不著痕迹地把自己请回来,这位任二当家真是不好对付。

或许今晚还得夜探飞雪楼。

“少爷不怕吗?”一宁忽然开口。

“你指什麽?”

“自然是任家了。”安生抢著道:“被发现我们调查他们生意的话,麻烦很大啊。”沈约摇摇头,他们还差远了呢,现在任家是不会对他动手的,母亲的话就是明确的表态。该担心的事或许反倒是另一件,那就是今天这事里,太子的态度。

他遇上廖谨修纯粹偶然,廖谨修要逼他应考也是预料之中,问题就在於,太子对任家是怎麽个想法。

打发了一宁和安生出去,沈约将六识提到最高,确定周遭无人,这才躺倒床上,轻轻扳了下枕後一个小钮,雕花木床便无声地向外挪了半尺。

这床竟有半尺都是嵌在墙里的,构成了一面薄薄的、一墙宽的柜子。

他从角落一个小格子里拿出夜行衣,又从几个格子里挑选出合用的药物和器具,心里犯嘀咕,老爹当初建这墙的时候,难道是打算往里头砌人?这麽一想,不由得汗毛直竖。

大事不会接连发生,两件事中间总得留个喘息的时间,这是人们的盲点。太子和廖谨修此时应该都走了,任炜棠肯定在和楼里的管事们搜集资料分析局势,今晚的飞雪楼防备必然松懈。这是最好的机会。

然而握著手里各式各样的药丸子,沈约有点踌躇。

他想到了母亲的话。

他记事极早,很小时候的事也有印象。他记得三岁时父母吵过一次架,吵得很厉害,此後再没见他们那麽吵过,别的内容都不大清楚了,只记得母亲哽咽著重复,说她是把他当亲生儿子养的。那时他虽然记得,却不懂这话是什麽意思,但从能思考的年纪开始,他就开始怀疑自己身世。直到长大,越长大,他就越清楚自己不是父母的亲生儿子,至少不是母亲的,可正是这样,才分外感激,分外......爱。

他看过很多人家,穷的、富的、和睦的、凄凉的,也看过很多女人,美的、丑的、念过书的、不识字的,没有几个人能这样对待一个没血缘关系的孩子。

想到这里,他默默地把东西放回了柜子,将床挪到原位,又端了盆水来,重新细细洗了遍脸,吹熄了灯,上床睡觉。

******************************

此时的任家却是另一番光景。

任宅深处有一间小院,院里种了棵细叶青冈,灯火下映出圆圆的一大片阴影,房前的回廊上隔出窄窄的一条花圃,里头种著的迎春尚未开放。推门进屋,墙上挂著五彩鱼纹织锦,架上搁著活灵活现的瓷兔儿,小厅和卧房的隔断是奶黄色的纱幔,桌上一只小盂碗里养了水仙,整间房里都泛著青草香。

这是任晖最喜欢的地方,和任家任何一处居所均不同,墙上未挂弓,没有兵器架,一点武将世家的强硬味道也无,反倒是说不出的柔和俏皮,处处透著少女的清新气息。

每次走进这里,任晖就会想到特别俗的字眼,他回家了。一年四季,这儿都是温暖和平的,冬天最早上火盆的是这儿,夏天里最早供冰的也是这儿,这院子里的每一件物事都显露这主人的特别之处。

这是任晖的妹妹,任蔻的居所。

饶是任晖一路飞奔,回来时年糕仍是冷了,任蔻却不介意,拉著哥哥到厨房里重炸一遍吃了,现在正窝在小厅里等著丫头初梢送雪蛤来解腻。任蔻等得无聊,掰了一小块花生糖下来,放到任晖嘴边,“哥啊,你真得多补补,再瘦些我就认不出来啦。”任晖也不反驳,乖乖张口吃掉。他素来疼爱这唯一的亲妹子,一年多不见,家里他最记挂的就是爷爷和妹妹,想著爷爷还好,妹妹年纪还小,恐怕生分了,没想到昨天回家时,任蔻一见他就哭了起来,直往他怀里扑,把爹妈笑得,连说豆哥儿不能和他太亲近了,若将他作将来夫婿的标准,只怕得磨成老姑娘。

任蔻听了直脸红,一溜烟躲到老爷子身後去了。任晖心里却是极欢喜的,他自幼随父亲出征,名为父子,更似上下级,对父亲总是尊敬大於濡慕,母亲又是续弦,虽然对他兄妹二人视如己出,但总无那种血缘上的天然亲近,除却爷爷,只有这个一母所出的妹妹,是他最亲的亲人。

回家最高兴的是什麽?妹妹长大了,变美了,但对哥哥还是那麽关心依赖,充分满足了他大男人的虚荣心。

“豆哥儿啊,沈约那小子什麽时候教你炸年糕的啊?”任晖佯作漫不经心,随意问道。

任蔻吐吐舌头,又谄媚地递上一块花生糖,“嘿嘿,就知道哥哥要训。今年年春去西山踏青,约哥哥带了锅子,我觉得好玩,他就教我做了。”任晖听得头皮发麻,鸡皮疙瘩起了一身,还“约哥哥”,也亏沈约听得下去,没得牙碜。他试图挽狂澜於既倒,斟酌著口气道:“豆哥儿啊,你还是颗青豆呢,挑夫婿这种事,等你长成颗漂亮的豆芽儿也不迟,你现在跟沈约那小子这麽亲,又没个名分,到时候真遇上个中意的,人家也有忌惮不是。”他隐了一句话没说,就是你若真喜欢沈约,就得给哥哥一个准话,莫等到宫里的指婚下来,那可不同於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哥哥我就是摘了脑袋也顶不住啊。

任蔻略有羞意,但哥哥的言外之意她也听懂了,知道这是正经事,以任家的位置,这种事情不得不防。她迟疑了片刻,还是鼓起勇气,“哥,你说约哥哥,我是说安仁哥哥,他得什麽时候才能去考状元啊?”

任晖惊得脸色发白,他却不知,自己妹妹想著嫁个状元!这可正经不是什麽好兆头,“豆哥儿,哥哥这些年不在家,但爹娘也当教过你,怎麽能把状元这东西当择婿标准呢?”更何况,状元的婚事可也由不得自个儿做主。

“不是!哥你搞错了。”任蔻脸色涨得通红,强自镇定著解释:“我不是想安仁哥哥考中状元才嫁他,而是觉得他有那个才,应当去大考的,就是上次你给我看的那些诗,我虽不懂,却也知道是极好的......”她越说声音越低,“不是哥哥想的那样,只是,希望他好,希望他开心。”

任晖心里头说不出的滋味,妹妹今年不过及笄,却似是对沈约用情已深。说来也是自己不好,若是自家大人不这麽熟,豆哥儿恐怕也不会年纪轻轻就不顾其他选择......他这般自责著,却忽然想到一椿事儿:希望沈约参加春闱的是豆哥儿,逼沈约考试的却是廖谨修,也就是说,廖谨修对豆哥儿......他心头大怒,说不出的一阵恶心,当即铁青著脸,“豆哥儿,你老实跟哥哥说,你是不是跟廖谨修那厮说过沈约其实很会念书的事?”

任蔻不明所以,只知道哥哥是真火了,赶紧承认错误:“对不起,我只是,瞧不惯他那麽笑话约......安仁哥哥。”

任晖顿时明了,廖谨修这是一石二鸟,一面看沈家笑话,一面在豆哥儿面前树立高大形象。而讨好豆哥儿,自然是为了她背後的自己,今天他和太子一同出现,所以想拉拢自己的......不是廖谨修,而是太子!

想到这里,他不禁一身冷汗,当今圣上正值春秋鼎盛,太子想登基,至少还有二三十年。自己不比一般朝臣,太子想怎麽笼络怎麽笼络,任家,是不能这麽早站队的。

不行,别说廖谨修那副臭屁样他瞧不上,就算他不是那副模样,豆哥儿也不可能嫁给他。圣上不会允许群臣之首的宰辅大人和手掌兵权的任家结成姻亲,同理,日後的那位也不会允许,抓到那根线後,任晖的脑子转得奇快,瞬间便找到了症结所在,所以,真正想娶豆哥儿的是......太子。

他对太子没有什麽太差的印象,据他所知,太子是个温和的人,甚至有点软弱。这也是正常的,圣上立储极早,并从一开始就给予了不容置疑的地位,无论文武,都是顶尖的师傅在教。皇子虽多,太子却没有什麽值得在意的竞争对手。加上圣上正当壮年,又尚武功,照说他只要安分些,等著二十年後接一个太平天下便罢,应该不会养成什麽怪异性子。

可豆哥儿决不能嫁给太子。宫门一入深似海,嫁进皇家,将来是怎样一个凄凉光景!父亲和他长年在外,豆哥儿自幼少管束,爷爷疼惜她自幼丧母,除了日常管教外,放任她跟著沈约几个小辈到处玩耍,过的是闺阁弱质少有的自由日子,才养成了这样活泼快乐的妹妹。

说他自私也罢,专横也罢,他不能让妹妹嫁给太子。

反正豆哥儿喜欢的也不是那位。

打定主意之後,任晖反倒不怎麽著慌。现下的选择,要麽马上让妹妹嫁出去,要麽让太子短期之内无法娶妻。太子早已有了正妃,凭自家在朝中的影响,妹妹又是嫡出,做侧妃并不合适,按理说这门亲他就是不从中阻挠也成不了,圣上......总该有些忌讳吧。

任晖发挥自己行军布阵的脑袋,一瞬间便已转过十七八个主意,妹妹是送不出京的,毕竟,这一大家子撂在京师,他们出门打仗圣上也放心些。

“豆哥儿,你愿意现在嫁给沈约还是再过个五六年?”

“五六年?”任蔻惊呼道:“那豆哥儿都人老豆黄啦。”

任晖失笑,“怎麽会?没听过豆蔻芳华吗?我家豆哥儿永远年轻貌美──那,你想现在就嫁吗?”任蔻咬著下唇,似觉有些为难,半晌才抬头,“哥哥,我也不想现在嫁,我......我还想看看这个世界,安仁哥哥说过的,越春城外面的,很大的世界。是不是......很自私?”

任晖欣慰地笑笑,这样才是他的妹妹。他揉著妹妹的脑袋,很认真地说道:“就像男儿选择赴考或从军一样,女子要嫁,就要嫁得好,嫁得开心,娘的话,你还记得?”

任蔻点点头,“要互相扶持、互相信任。”

“相信哥哥,没问题的。”任晖拍拍她肩膀,“初梢那丫头怎麽还不来,天色也晚了,你喝了就早些歇息。”

任蔻答应下来,起身送任晖出门。哥哥的身影益发地高峻,严肃起来的神情不怒自威,让人越来越......难以接近,可就像约哥哥说的那样,是很好很好的人,一点点关怀都记在心里,然後十倍百倍地回报给你。这麽想著,鼻子便酸楚起来,“哥哥......”

“怎麽了?还不放心?”任晖似笑非笑地瞅著妹妹泫然欲泣的脸蛋,刮她一计鼻子。

任蔻摇头,忍住眼泪,她想告诉哥哥......不是不生疏的,不是不害怕的,哥哥越来越像爸爸,是个将军了,身上总是冷冷的,昨天看到时她有些怕。约哥哥说得对,她今天的话会给哥哥带来大麻烦,可是她不说的话,哥哥会更难过吧?

“豆哥儿?”

任蔻勉强一笑,“没事儿,只是觉得......大哥啊,你变老了好多哦。”

任晖佯怒,怪声怪气道:“还说没给沈约带坏,还没进他门,那贫嘴样儿就学了个十足十!看我明儿个不打断他腿。”

任蔻扑哧一笑,终是开怀了,望向哥哥了然的眼睛,她知道,哥哥在告诉她,亲人之间,没有利用。

隔了三进屋,就在任蔻的小院正後方有一间安静的小屋,屋前有竹篱,院中有菜畦,仿佛南山下某个贫寒人家。这间屋子与整座大宅太相悖离,矮小平凡得突兀。沈家和任家虽是对门,可任家的大宅生生占据了半条街,一应仪制,均是按著王爵府邸制造,阔大奢华之处难以言说。宅子的主人很清楚,若是容得下,这点享受绝不致招祸,若是容不下,再多的谨慎也是白搭。所以不同於沈府的低调,任家的屋子,向来最大最豪华。

而这间破落的茅屋,却是坐落在任府正中央。

一位穿著棉衣的老人,正靠在菜畦边的躺椅上望著自己种的大白菜,现在不过秋天,他膝上却盖著厚厚的毛毯,老人的棉袍洗得有些发白,毛毯却是上好的紫貂皮,朴素和奢华的对比过分强烈,以至於你一时弄不清他到底是何等身份。

而他身旁侍立的男人,很多人都很熟悉。

飞雪楼总管,任二当家。

老爷子的手上转著串乌木佛珠,神情恬淡,眉目间却隐有重忧,别人或许看不出来,任炜棠却是晓得的。这些年老爷子的身体已经到了极限,金戈铁马间受的大大小小的伤缠绵不愈,在这样秋风凉的夜里,老人身上的每个关节都说不出的难受。褐黄的老人斑、斧凿般的皱纹,雪白的乱发──他看起来太老了,远远比六十九岁更老,这是长年征战的结果,属於军人的荣耀和痛苦。

应国三千里的江山,是用枪炮弓弩,在沙场上打出来的。老爷子这一辈子与武器打交道,不知杀了多少人,灭了多少应国四周的部族,千万人死於面前亦可面不改色。族中多少子侄埋骨他乡,如今他关怀的人已然不多。

可他不能死。

因为依靠一棵大树的鸟儿太多,除了他,没有人能同时成为任家的矛和盾。

这是他最大的隐忧。

但老爷子现在没有感叹的闲情,老人家早睡早起,他并不愿意在晚上听自己的二儿子汇报一些芝麻绿豆大的闲事。任炜棠已经向父亲汇报了他手上掌握的所有信息,见父亲没有反应,心中也自忐忑。

任家已历经三朝而不倒,但这并不代表著每一次改朝换代没有它的惊心动魄之处。

可老爷子的关注点似乎很是奇特。

“听说沈约那孩子今天去楼里玩了。”

“是。”

“这位故人之子啊”,老人沈吟半晌,“有好好招待没?”

“儿子一直让人盯著,没出什麽大乱子。”

老人叹了口气,将膝上的毛毯又往上拉了些,“少年人贪玩,什麽该跑不该跑的地方都去,炜棠啊,你也算长辈,总要看护著他些。”

任炜棠沈吟片刻後应承下来,“儿子知道。”

“炜长不在的时候多,炜方他们几个又只知带兵,这些年委屈你了。”老爷子似乎有些怜惜儿子,抬头望了他一眼,任炜棠帮父亲拢拢被风吹散的头发,轻轻摇了摇头。

“可你要清楚,你和晖儿,将来就是任家的两条根,这楼子,你得牢牢地守住了。”

“是。”

“只会玩些小手段,还不成气候啊,无需太过担心。”老爷子自言自语道,有点吃力地起身,任炜棠心中有一大堆疑惑,然而他做的,只是扶父亲回房,服侍他上床後帮他掖好被角。黑暗中,老爷子满意地弯起嘴角,无论敌方强弱,不轻视,有耐心,这样的人,即使非良将,也足以守成。

本章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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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回预告:第四章、萧郎心在青天外,从此秦楼是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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