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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弃置身

安广厦独自坐在黑暗中。

他离开人群后,便独自徜徉于夜色中,漫无目的,不知不觉间便来到回川上游,一条支流发源地附近。清冽的水刚刚从泉眼中涌出不久,还不成气候,只是汇作一条窄而浅的细流,泉声潺潺,将沿途的卵石浸湿,呈现深渍的色泽。

安广厦坐在一块凸起的岩石上,俯身将手脚浸润在水中,清泉拂过手背,在干裂紧绷的皮肤上留下轻柔的触感,缓解了疲惫与烧灼,令他感到久违的舒适。

他的体温比平时更高一些,像是不甚感染了风寒,呈现出轻微的病状。但他心知肚明,看似轻微的表象下,是侵入经脉的毒性作祟,青肤獠牙的面具人不知从哪里寻来如此乖戾的毒药,侵蚀由内向外,就像摘离枝头的水果渐渐腐烂一样,当迹象表露在外的时候,内里已经无药可救。

武林大会持续七日,如今已经过去一半有余,已经有一些迹象透出表面,无情地宣告着死期的临近。

安广厦聚精凝神,默默运功调息,与体内的毒性对抗,试图缓解不断涌上肌肤的灼意。不知过了多久,他感到眼睑骤然一亮,像是从长眠中被唤醒似的。

不远处的峥嵘阁的熊熊燃烧,火光占据了制高点,将整片瀛洲岛映照得一片彻明,好似有人在天地之间插下一支火把似的。就连远处漆黑的海面也亮了起来,赤红色的波光涌动,仿佛火焰投下的影子。

许是他歇脚的地方距离山巅太近,热浪铺面而来,干燥的空气里迸着噼里啪啦的火星,催动着体内的灼意,将他方才的一番努力付诸东流。他微微皱眉,眼前涌上一阵不堪回首的记忆。

——西岭寨覆灭的那一夜,火光也如今夜一般明亮,连遥远的雪山之巅,那些永远凛寒,永远封冻的土地,也被泼染上艳丽的色泽,随着火焰一同疯狂舞动。

火在他的生命里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上一场大火烧掉了他的家园,明明发生在不久前,却已恍如隔世。那时伴在他身边,被他视作手足兄弟的人,一个身败名裂,烧成焦炭。另一个身受重伤,生死未卜。安得广厦千万间——曾几何时的豪言壮语,终究成了一句笑话。

而这一场火,与他已无干系,尽管如此,他望着熊熊燃烧的火焰,不知为何竟生出几分同病相怜的思绪。

他知道,这火是铸剑庄庄主晏月华所缔造,此刻,晏月华一定也在夜色中观望这场狂欢。铸剑阁中的每一件藏品都是价值连城的财富,每一件都值得江湖儿女心醉神迷,趋之若鹜。可是,晏月华宁可将这些财富付之一炬,只为了换取一些虚无缥缈之物。

侠义,理想,情爱,自由……哪个不是白驹过隙,镜花水月。就像火焰上方的烟雾,看似很厚,很浓,但却触不到,留不住,饶是伸手去捉,也只能捉到一场空。

漫天火光叫人辨不清天色,辨不清时辰,如坠五里雾中,浑然忘我。

安广厦几度阖眼,都无法会聚心神,最终长叹一声,宣告放弃。眼下他徒劳的努力,充其量不过将死期延缓一些罢了。既然西岭寨已经不复存在,晏千帆也回到了亲人身边,他在世上便已了无牵挂,饶是即刻赴死,也不必觉得可惜。

况且,瀛洲岛上的风景,实在比西岭雪山好许多。白昼的清风永远和煦,夜里的温度也不会寒冷难耐,就连虫鸣都含着温柔的味道,实在是赴死的好地方。

想到此处,他便对生死释然了,残留的生命很快便会抵达终点,在所剩无几的时光里,他实在不必再折磨自己。他从生来便接受父辈的严厉要求,蹒跚学步的年纪便戒掉眼泪,以沉默代替倾诉,用毅力挨过伤病。

现在他终于有了喘息的机会,长久的忍耐在一夕之间松懈,使他甚至忘了如何承受痛苦。戾毒加倍碾压脏脾,他闭目思索,倘若提前结束生命,便能逃离眼下的折磨,但想到赴死,他又隐隐后怕,迟迟不敢动手。

强大、坚毅,终究是用来示人的品质。光环褪去后,他也不过是个普通人,也曾深谙恐惧的滋味。

雪山之中有一种白狼,灵性超群,甚至能提前预知自己的死期。白狼终生与同伴一同行动,但在临死之前,会独自离开狼群,在隐蔽处藏匿行踪,静候死亡降临。

白狼的皮毛价值连城,是诸多盗匪窥觑的宝物,然而,因为它们太过聪慧,就连经验丰富的猎人也很难寻到它们的遗骸,以至于西岭一带的百姓中,流传着许多白狼羽化升仙的传说。

此刻,安广厦便像是一匹白狼,默默离开同伴,在无人知晓的水畔蜷起疲惫的身体,舔舐满身的伤口。

这时,水面却骤然晃动。偏僻隐蔽的藏身之所,竟闯入了另一个外来者。

安广厦浑身警觉,在黑暗中本能地屏住呼吸。但他很快便收起了应敌的架势,转而露出诧色,因为他认出的来者的身影。

一双赤足踩在水里,竟属于一个女子,脚步有着与男人截然不同的白皙与细腻。

江湖是一片泥泞的地方,这般干净玲珑的赤脚并不多见。脚尖挑起一片水花,在夜色里摇曳着,安广厦低头凝望,心中竟浮起几分旖旎的肖想。

他立刻掐断了不合时宜的想法,因为来者并非寻常女子,而是东风堂的木雪。

安广厦与木雪打过几次交道,知道她一向得到宋云归的器重。今夜变故丛生,此刻她应该留在同伴身边才是。

眼下她不仅独自现身,而且神色慌乱,甚至没有注意到黑暗中的眼睛。只是自顾自地来到水边,半蹲在溪里,用掌心捧起潺潺流水,大力往脸上扑。

夜里的水温冰凉,然而,她像是为了让自己清醒似的,刻意用冷水冲刷脸庞,她的动作太过鲁莽,溅起的水花将她半身的衣衫沾湿,她仍旧不满足,索性高举双手,径直用清水泼洒头顶。

她的头发很长,本来为了行动方便,全部发丝都盘在左右两侧耳朵上方,束成玲珑又爽利的双髻,此刻发髻被水浇湿,垂在脑后,更加凸显出她的狼狈。但看她此刻的脸色,显然无暇顾及样貌美丑,只是用神经质的动作,不停地往身上浇水。

待到半片肩膀湿透,她终于甩了甩头,从水边站起身,长长地吸了一口气,往来处迈步,然而,她的足底卡进石缝里,踉跄了几步,眼看就要失去平衡,往水面上仰倒。

“当心!”安广厦健步上前,伸手撑住她的肩膀。

“啊!”木雪不禁发出一声惊呼,在看清面前人的模样时,更是张圆了嘴巴,骇得说不出话。

安广厦将她扶稳后,立刻收了手,道:“木姑娘,这里可不是梳洗的好地方啊。”

木雪眨了眨眼,目光缓缓垂下,这才瞧清自己此刻的形貌,鬓发凌乱,浅色的衣衫胡乱贴在身上,衣袂上挂着深深浅浅的水斑,裸足被冷水浸得发红。她当即涨红了脸,将歉意的目光投向安广厦:“你怎么在这儿?”

“我一介孤家寡人,在哪儿都不奇怪,”安广厦见她放下了戒备,便问道:“倒是你何以如此慌乱?”

木雪望着安广厦,沉默了半晌,缓缓启口道:“倘若你一直信赖的人背叛了你,你会怎么办?”

安广厦一怔,随即露出苦笑:“你说的情形我方才经历过,你问我有什么想法,恐怕我宁死都不想再经历一回了。”

“抱歉,我是失言了,”木雪低下头,隔了一会儿,低声道,“我已不知该相信谁了。”

*

安广厦不禁一怔,因为木雪露出了全然陌生的神色。

两人虽然结识不过两日,但在擂台上并肩共战,也算得上托付生死的交情。在安广厦的印象中,木雪占据了一个独一无二的位置,不论武功还是性情,都爽直而干脆,傲骨自彰,与他识得的女子大为不同。

但今夜,木雪却比他识得的女子还要更加脆弱,更加彷徨无助。

她的眼神飘忽,湿漉漉的眉毛攒成一团,肩膀无意识地缩紧,手指不受控制地颤抖着。

若是在几个时辰前遇到她,安广厦一定会嗤之以鼻,因为过去的他好像一根紧绷的弦,永远刚直,永远韧硬,决不允许自己示弱,久而久之,自然也看不到别人的困顿。对别人的弱处不屑一顾。

此时此刻,在失去了一切,从云端坠入泥沼,甚至生出轻声的念头之后,他才终于懂得对方的心境。

这个夜晚里,有太多东西付之一炬,在痛失一切之后,仍能遇到一个心境相通的人,这般际遇,竟如奇迹一般珍贵。

木雪的痛苦落在安广厦的心底,好似一颗石子投入死水,使凝滞的水面再一次漾起波澜。

安广厦从来都不是一个擅解风情的人,但这一次,他却本能地脱下外衫,翻了个面,挑了最干净一处,搭在对方被溪水沾湿的背上:“小心不要染了风寒。”

木雪终于抬起头,有些惊讶地望着他,四目相对,两颗心在无声中交融,半晌过后,木雪眉心的褶皱终于展开,惊惶的神色渐渐被平稳的呼吸取代。

人与人的相遇,便是如此奇妙。在这个夜晚,两人间的隔阂被抹平,身份的差异也不复存在,仿佛平生第一次摘下面具坦诚相对似的。安广厦在滩岸边找了一处干燥的石坡,引着木雪坐在松软的土地上。而后从不远处的林中拾来一捧枯枝,垒砌成堆,用火折引燃,在两人面前拢起一只小小的篝火。

彼时,峥嵘阁已经燃烧了很久,高高矗立在火焰中的影子愈发干瘪,木料发出毕毕剥剥的声音,伴随着黑色的碎屑落下,呈现坍塌的先兆。在峥嵘阁的照耀下,两人眼前的篝火小得近乎于无,只有围坐在火边的人才能感到它所散发出的切实的温度。

木雪将衣衫烤干了少许,情绪也平复了少许。安广厦道:“你遇到了什么麻烦,不妨告诉我,虽然我已不是西岭寨的当家,也未必能帮上忙,不过至少可以听听你的烦恼。”

“多谢你。”木雪露出一个有些勉强的微笑,随后又垂下视线,道,“其实是关于我们堂主,他似乎对我、对东风堂有所隐瞒……”

安广厦点头道:“我多少猜到了。”

“猜到了?”木雪一怔,“莫非你也有什么线索?”

安广厦道:“没有,只是我看得出他是你在世上最敬重、最倾慕的人,若不是他背叛了你,你也不至于如此慌张。”

木雪的脸颊涨红了,她很快咬紧嘴唇,低下头,眼底浮起愧色:“其实我并没有确凿的证据,也不知道怎么说服别人相信我。”

安广厦宽慰她道:“但说无妨。我也错信过人,所以我断然不会嘲笑你的。”

木雪道:“虽说今日东风堂赶到南天塔是堂主的意思,但前来府上通知的却是柳红枫。枫公子登门时分,堂主已不在门中了。”

“哦,莫非他独自去了别处?”

“没错,未时一过他便急匆匆地出了门,我想知道他的去处,所以一直悄悄跟在他的身后。”

安广厦露出诧色:“你暗中跟踪他?”

木雪不禁低下头,道:“不瞒你说,近日来我觉得堂主有些异样,虽然他从前常常撇开堂中弟子,私下与红颜幽会,但出门的次数绝不如近日频繁,而且每次都去见同一个人。”

“哦?与他幽会的是什么人?”

“那人格外神秘,我不知道她的身份,就连她的容貌也不曾看清,虽说我们很少过问堂主的私事,但他身边的人总归与我们打过照面,多少会留下印象。这一位却与过往截然不同,来去行踪诡秘,甚至有人说她是冤鬼还魂。”

“如何作讲?”

“近日入夜后,我明明听到两人在房中私语,可是,当我去询问守卫,却没有人看到她出入东风堂,堂主每一日接待的门客有不少,但没有一个是女子。她就像是鬼魂一般,谁也不知她究竟如何潜进宅院,又是如何离开。”

听过木雪的叙述,安广厦沉吟道:“如此说来,这人的确蹊跷得很。”

木雪点点头,又道:“堂主虽然生性风流,但对红颜一向慷慨大方,所以。我怕他遭人欺骗,瀛洲岛形势如此混乱,那个女子若是图谋不轨,恐怕会危及堂主安全。我实在放心不下,所以才跟踪堂主,试图藉此查明她的身份。但今天堂主却没有与她幽会,而是去见了柳红枫。两人分别后,他便往赶往东岸。瀛洲岛东岸荒无人烟,树影幢幢,说来惭愧,我跟到半途便跟丢了……”

安广厦露出诧色:“宋堂主的腿脚不便,照理说应当不宜避开你的跟踪。”

“是啊,”木雪点头道,“但我跟到半途,发现马车兀自停了下来,车里已经没有他的气息,我全然猜不到他去了哪里,只能继续搜寻,一路寻到海边。那时候天色渐暗,我远远地看到南天塔的灯火逐层亮起,而后,顶楼便响起了钟声。我循声来到塔下,看到一个身着黑衣,头戴面具的人,像是从窗口逃脱似的,借助绳索没入夜色,他的身手敏捷,很快就没了踪影。不过在他消失之前,我大约看到他的轮廓,应当是个男人,而且受了外伤,伤在左侧的肩膀上……”

木雪一边说,一边抬手笔划伤处,安广厦默默听着,心中不禁一紧——那时他被罩在吊钟下方,一直竖着耳朵仔细辨认外面的声音,他知道那黑衣人是被晏千帆用莫邪剑所伤的。

一旁,木雪接着道:“这时我看到集合的讯号升起,不得不先行离开,与堂中弟子会合。堂主那时已经回到我们中间,神色与平时无异,但我站在他身边时,却发现他的左臂上有伤,只是用斗篷盖了起来。”

安广厦凝着她,问道:“你果真没有看错么?”

木雪点头道:“没有看错的,虽然他隐藏得很好,常人大约看不出,但我毕竟跟随他习武多年,对他一招一式都很熟悉,只有在受伤的时候,他的动作才会生出变化……安大哥,你是不是知道什么?”

木雪迎上安广厦的视线,却被后者急匆匆地避开,木雪露出诧色,继续追问道:“你若是知道什么,请务必告诉我。今日晏千帆窃来莫邪剑,为什么非要登上南天塔?那个黑衣人又是谁,他与你有关系么?”

安广厦仿佛比木雪还要紧张,皱着眉头,迟迟不语。

木雪等待无果,终于垂下眼帘,道:“我这般软弱无用,安大哥想必是不信任我。”

“怎么会?”安广厦立刻摇头道,“木姑娘一直是很好的,只是……我不敢再信任旁人了。”

*

安广厦说话时不由自主地垂下头,目光闪烁,喉咙翕动却发不出声音,紧抿的两瓣嘴唇互相挤压,脸上的神情映在木雪眼中,凝成一副全然陌生的画面。

一天之前,他在擂台上出手救人,代替木雪挡在血衣帮面前,背影仿佛展翅的雄鹰一般,上天入地,无所畏惧。仅仅过了一日,他便像是换了个人似的,在沟壑边踟蹰,迟迟不敢向前再跨一步。

原来遭人背叛,就是被抽筋剥骨,折羽断翼,从此失去翱翔入云的力量。

两人交换视线,品尝着同样的痛苦。

然而,两人的心意始终无法相通,彼此之间始终隔着一堵透明的墙壁。

远处,峥嵘阁终于坍塌,最后一根梁木拦腰折断,余下的木柱在火光中纷然坠落,发出一声沉闷的轰鸣。脚下的大地为之震颤,火星像烟花似的炸开,借助最后一丝热浪腾向高空,而后慢慢沉落,余下的火势渐渐平淡,最终归于沉寂,只剩一团灰黑色的烟雾漂浮在空中,迟迟不愿散去。

近处,安广厦拾来的木柴也燃烧殆尽。

矮小微薄的篝火本来就坚持不了太久,火灭后,周遭迅速变冷。尽管如此,木雪还是取下了披在背上的衣衫,递还给对方,道:“安大哥,今日多谢你了。”嶼;汐;獨;家。

她微微欠身,眼底闪着晶莹的光,看起来像是要流下眼泪似的。但她很快便转过身,比眼泪更快地迈开脚步。她重新挺直了肩背,饶是狼狈的形容也遮不住背影中的傲气。

安广厦突然生出一种强烈的感觉,倘若让她离开,不论前方有多少困顿,她也一定会独自去闯。就算路尽头是一片深渊,她也不会停下脚步。

“慢着!”安广厦赶了几步,高声将她喊住,“我的确知道一些隐情,但我不知道该不该把你牵扯其中……”

木雪的肩膀一震,在夜色中回过头,浅淡的眸子异常明亮。安广厦迎上她的视线,看到她向自己点了点头,道:“请告诉我。”

她的笑容将透明的墙壁融化。

安广厦缓缓启口,将囚徒之事一五一十和盘托出。

木雪的神色由愕然转作忧虑,在他终于说完后,立刻握住她的手:“原来你已身中剧毒,我却全然不知体谅,真是惭愧……”

安广厦怔住了,他没想到在自己道出真相后,木雪最为关心的不是宋云归的阴谋,也不是东风堂的前程,而是他的生死。

在木雪的眼里,谎言,权势,前途,都比不过一条性命来得重要。

谁说妇人不懂侠义。木雪的心意如清泉一般淌过安广厦的肺腑,虽然无法驱散毒蛊,但却带来莫大的慰藉。

他的鼻子一酸,眼眶竟也有些发烫,他慌忙地低下头,道:“无妨,生死由天,我的心里早就有所准备……”

木雪摇摇头,打断他的话,道:“你放心,不会让你死的。”

安广厦又是一怔。

木雪凝着他的眼睛,道:“天下之大,再厉害的毒也总有药来解的。所谓解药只有一份,不过是用来唬人的谎言罢了,太阳总要升起,黑暗是不会长久的。”

他迎上木雪的视线,喃喃道:“倘若面具人果真是宋堂主,你……”

木雪道:“倘若那人真的是堂主,我更加不能原谅他,更加不能坐视他耍弄人心,胡作为非。”

一番话落进安广厦的耳朵,竟如一阵清风,将盘踞的阴霾悉数驱散,原本神秘叵测,难以触及的敌人,突然间显露出模糊的轮廓。

燃烧的天空重归沉寂,东方的海尽头隐隐透出亮光,一轮红日正在海面下方孕育着。

安广厦深吸了一口气,冰凉的空气钻入鼻腔,使他久违地感到一阵畅意。他短暂阖上眼,清晰地听见胸膛深处的鼓动。

“倘若宋堂主果真有所图谋,那柳红枫想必也不简单。我真是太傻了,竟将我的同伴托付给他们。”

木雪道:“还不算太迟,既然我们已经抓到了把柄,接下来便要设法戳穿他们的阴谋。”

“谈何容易,”安广厦苦笑道:“我已不再是西岭寨当家,今夜之后,江湖中不再会有人相信我的话。”

“谁说的,”木雪莞尔一笑,道:“至少我相信你。”

*

段府最深处的院落,屋檐被松影掩去大半,紧闭的门扉隔绝了访客,隔绝了噪声,然而,却隔绝不了峥嵘阁投下的影子。

这座木塔像是要昭告天下似的,全力燃烧直至枯竭,在火光熄灭之后,燥热依旧长久的滞留在周遭,热浪渗入段府的宅院,渗进段长涯栖身的房间。

段长涯躺在床中,安静得仿佛一尊雕像,就连呼吸也极缓慢,只有胸口微微起伏,宣告时间仍在他身上流逝。

他像是浸在深深海底,数不清的水泡在意识深处晃动,一片混沌之中,隐约传来槿花的香气。

那是何等怡人的沁香,世间任何气味都无法与之比拟,然而松树千年,槿花一日,香气很快就散了,徒留下悠长的记忆,印刻在段长涯模糊的童年记忆中。

是母亲衣裙上的味道。

段长涯的早已与世长辞,留下来的只有幼时稀薄的记忆,已在日渐成长中被他抛在脑后,盖了一层厚厚的灰尘,变得模糊又陈旧。然而,在这片混沌的深海中,他隐约感到一双手掌抚上他的脸颊,又缓缓地挪开,黑暗尽头仿佛透出一个熟悉的轮廓,微微散发着光芒,好似水面上跃动的阳光,令他几乎想要落泪。

半梦半醒中,他被扯回过去,拾起封存已久的记忆,拭去灰尘,使它们再度染上鲜明的色彩。他终于忆起,十年以前,自己也如今日一般,无力地躺在房间里,眼睁睁地看着时间徒然流逝。

眼前的影子只停留了片刻,便起身走远了。段长涯被抛回深海,他感到害怕,本能地想要留住那一抹熟悉的气味,但他动不了。他像是躺在一千根针上,稍一动弹便要支离破碎,他的意识漂浮在梦中,被一层又一层的噩梦裹挟着,昏无天日,几近窒息。

醒来,快醒来,他一遍又一遍地告诫自己。

然而,黎明前的黑暗总是最难捱。

*

柳红枫走在通往竹院的路上。

与过往不同的是,他不再是孤身一人,他的身后跟着西岭寨众,虽然西岭寨刚刚遭受重挫,几名主事都已身负重伤,但除了寥寥数人留下照顾伤者以外,仍有二十余人选择跟随柳红枫,不问缘由便听信了他的话,与他并肩同行。

柳红枫并不习惯身后的阵仗,被旁人信赖对他而言是全然陌生的经历。过往的人生中,他早已习惯独行,武功是靠偷师各家学成,毫不光彩,在遭受无数冷眼之后,他终于学会了保护自己的法子——用更加张扬的名号来掩饰出身。于是,他与世道上最低微、最卑贱的人群为伍,在江湖中闯荡。他用了十年时光换来如今的地位,时至今日,只要提起柳红枫,人们会想起那个流连花街柳巷、贪慕男色、下流不知廉耻的浪子。

十年间,他练就了一张厚脸皮,一身面不改色的扯谎功夫,眼下的情形不需他再扯谎,他倒有些不习惯。

从瀛洲岛东坡前往南坡,沿途都是荒芜野地,廖无人烟,山路狭窄崎岖,由于人数众多,只能徒步行进,西岭寨众大都排成一列,纵贯而行,但其中一名年轻人却始终走在柳红枫的身边,正是方才与他攀谈过的少年齐顺。

齐顺的情绪颇为紧张,一路绷着脸,一言不发,眼睛死死盯着前路,但目光又像是在走神,脚底越走越快,甚至不知不觉间越过了柳红枫,仍旧浑然不觉,直到柳红枫从后方拍住他的肩膀,他才猛然惊醒。

柳红枫一面赶上他的步伐,一面问道:“你是不是头一次出阵?”

齐顺露出窘色,道:“被你看出来了么?其实我今年夏天才学完武馆的课程,只跟师父和其他兄弟交过手,还没有与真正的敌人较量过……”

柳红枫宽慰他道:“眼下还看不到敌人的影呢,你越是紧张,便越是留意不到周遭的状况,就像习武时一样,镇定些,不要自乱阵脚。”

“好,”齐顺立刻点头应过,但手足举动却仍透着紧张导致的僵硬。

柳红枫心道,眼下或许与他攀谈会使他放松些,于是接着问道:“你的武功是跟谁学的?”

齐顺眼前一亮,道,“是跟冯四叔学的,他的招式我全都学会了,一样都没有落下!”

柳红枫露出赞许之色:“不错,后生可畏。”

大约是忆起死去的师父,齐顺随即垂下眼帘,道:“四叔本来答应今年冬天带我去雪猎的……”

雪猎是西岭寨的成人礼之一,通常由年长者带领徒弟,深入西岭雪山地界,检查边塞的防御工事是否正常运转,因为山地鲜少有外敌进犯,所以大多数时候无需动武,为了磨练身手,便采用打猎的法子取而代之。高山寒地常有珍禽猛兽成群出没,倘若得手,猎物的毛皮可以制成御寒的衣衫,肉可饱腹解馋,骨可用于制作兵刃,可谓百利百用。故而年轻弟子都将雪猎的成果当做炫耀的资本,趋之若鹜。

可惜的是,冯四已不在人世,齐顺再不会有跟随师父雪猎的机会了。

齐顺兀自沉默了半晌,又抬起头,道:“虽然这次不是雪猎,师父也不在身边,但我不会输的,只要有恶匪欺压百姓,不管对手是何方神圣,我都要将他们一网打尽。”

面对一双热忱燃烧的眼睛,柳红枫唯有点头应过。

其实,齐顺尚不知晓,所谓的恶匪,很可能是江湖中人人仰慕的天极门。由于时间紧急,敌人的动向尚未有定论,柳红枫并未向西岭寨众说明前后原委,但他已预想了可能的情形。

倘若西岭寨率先赶到,便立刻将妇孺保护起来,从竹院转移到镇上,这是最为理想的情形,无需流血便可获胜。

倘若撞上段启昌作奸犯科,便立刻出手救人,虽说很可能陷入苦战,但也是当众戳穿敌人真面目的好机会。

当然,除了上述两种情形之外,最糟糕的情况莫过于来迟一步……他宁可不去设想这种可能性,以免逢敌之前自乱阵脚。

虽说面色如常,但他的心绪甚至比初阵的齐顺还要紧张。

这些年来,血衣案是他心中的一颗死结,也是他踏入江湖的目的,不知不觉间,甚至成了他的依托,他的信念所在。哪怕两手沾满污脏,哪怕深陷泥潭,自身难保,他也要还当年的死者一个干净清白的真相。

寻找多年的敌人就在前方,叫他如何不心悸。企盼和畏惧轮流在他的身体中发酵,升腾,推着他一路向前走。

竹院终于近了。

然而,院子里却安静得惊人,甚至连虫鸣声都听不到,大门敞开着,漆黑的庭园好似一只无底洞口,散发着阴寒的气息。

这绝不是普通人的住处应有的气息。

阿顺率先冲进房间,很快又折返回来,道:“柳大哥,房里一个人也没有。”

竹院为纳凉而建,院子虽不大,但正厅很是敞阔,柳红枫快步迈入其中,只见屋檐的确空空如也,甚至连柳千的影子也瞧不见。他只觉得浑身战栗,寒意顺着脊梁向上窜——莫非天极门真的先行一步,将院子里的妇孺都掳走了?

“我去把灯点起来。”齐顺说着,掏出一枚火折,将烛台上的烛灯点燃。

烛台尚有灯油残留,借着灯火,人们看清了室内的狼藉,纷纷发出倒吸凉气的声音。房间里的桌子,椅子,床榻,箱柜,全都离了原本的位置,七零八落,四周散落着破碎的瓷器,很显然,房间里一定发生过争执。

有人先一步迈入后院,紧跟着高呼道:“这里有一间后门,是敞着的。还有血……有血迹!”

众人循声而至,血迹落着处正是竹林尽头的一处生锈的铁门,柳红枫埋头细观,发现那血是新鲜的,并非前一夜的残留,而是刚刚落下不久。

竹院内收容的都是妇孺,还有谁会在这里动刀枪,莫非是柳千遇到了什么危险?

他的心下更是慌乱,只听齐顺指着敞开的铁门,问道:“柳大哥,这后面是什么地方?”

后院连着一片竹林,松软的泥土上盖着凌乱的脚印,一时辨不清新旧,柳红枫想起了前一夜的情形,血衣帮所遭遇的那场惊心动魄的屠戮。

“山洞,”他答道,“里面有一间山洞,竹院的人可能被带到里面。”

“那我们快些进去找。”齐顺答道,毫不犹豫地冲了出去,柳红枫思虑片刻,也跟在他身后,穿过密集的竹林,往阴森寒冷的山洞中去。

手中没有火把,一行人只能摸黑前行,随着洞径转过几道弯,天光迅速衰减,近似于无,然而,这洞中还有很深,前路尚且曲折,既然如此,眼下不宜冒进,应当先行折返,整顿后再深入为妙。

柳红枫下定决心,正要开口,便听齐顺的声音从前方传来:“柳大哥,前面没有路了,怎么回事?”

柳红枫大惊,当即高喊道:“糟了,各位先退回原路。”

然而,他的声音未落,一股呛鼻的气味便从身后扑来。

*

闻到烟味的刹那,柳红枫立刻明白,自己落入了敌人的陷阱。

昨夜他方才经由此处前往三王冢,他清楚地记得,这条路绝不是封死的。

在他试图折返的时候,身后的入口也绝不该燃起火焰,将他的退路阻住。

他回头巡视来处,火海在一片干柴上方升腾,仿佛一面流动的墙壁,堵在山洞入口附近,夜风灌入洞口,掀起黑烟滚滚,他的眼睛被浓烟刺痛,即刻涌出泪水。

模糊的视野中隐约有人影飘过,他拼命辨认,却以失败告终,人影很快便消失不见,只剩下浓厚的烟雾,像车轮似的,沿着下行的甬道滚落,碾压着狭窄的岩壁,往他落脚的地方砸来。

眼看回头路走不通,他硬着头皮往甬道深处跑了几步,来到齐顺身边。

借助突如其来的火光,他总算看清了封死前路的真凶——是成堆的落石,形状各异,分布凌乱,大的有半人高,小的有巴掌大,像是从高处一股脑倾洒下来似的,落在甬道的低洼处,砌成一堵真正的墙壁。

他记得宋云归说过,瀛洲岛上的岩洞由海蚀形成,贯穿南北山脉,内里的构造错综复杂,四通八达,陌生人误入其中,很容易便会迷失方向。

换言之,设下这堵墙壁的人,一定对岛上的地脉十分熟悉,时下正值雨季,山岩时有松动,柳红枫推测此人一定是找了一处合适的切入点,将火药一类的工具深埋于松软的土中,将山岩凿碎,致使石头滚动,刚好堆砌在此处。

成片的落石厚度惊人,非一人之力所能挪动。柳红枫高声呼喊,将西岭寨众集结在一起,齐齐发力,但仍旧无法撼摇堆砌的石块。

众人身后的火焰也没有熄灭的迹象,反倒在夜风的助力下越烧越旺,烟雾越发浓郁,呛得人耳鼻生疼,喉咙如刀割一般难受。

前有落石,后有山火,山洞里的空气越来越烫,就连呼吸也变得愈发艰辛。

“柳大哥,我们怎么办……”齐顺的声音颤抖着。

大多数置身火海的人,不是被火焰烧死,而是先一步被浓烟熏呛至死。敌人显然也深谙这一点,大约在木料中掺杂了容易起烟的油料,浓烟四起,弥漫得到处都是,叫人无路可逃。

柳红枫高声道:“各位,先冷静下来,尽可能少吸烟雾,地上有积水,将衣服脱下来蘸湿,捂在口鼻处!”

众人迅速蹲下身,将衣服浸入低洼处的水流里,然而水量太小,根本撑不了多久。若想活命,非得找到脱身的法子不可。

既然前方的路被堵死,石头也无法挪开,便只能考虑从入口逃生,然而,火焰又高又热,而且脚底曲折,饶是发足狂奔,也未必能冲出去,而且山洞地面坑洼不平,轻功难以施展,若是不慎被绊倒,必然会葬身火海,死得极其痛苦。

倘若只有柳红枫一人,他会选择铤而走险,但眼下还有西岭寨众泱泱二十余人,他不愿让任何一个无端送命。

齐顺蹲在地上,发出低低的呜咽声:“我不要……不要变得跟冯广生一样……”

年轻的西岭寨战士初阵便遭遇死劫,站在鬼门关前,强壮的肩膀抖得像是筛子,手中的衣料不甚滑落在地上。

“别怕,冷静些,会有办法的。”柳红枫一面宽慰他,一面将自己蘸过水的衣衫递给对方。

失去了最后一层庇佑,柳红枫暴露在火海中,瞬间的灼痛几乎使他昏迷,臂膀裸、、、露处传来阵阵焦意,整个人仿佛要融化成一滩浊水。

若是被困死在此处,过去的十载光阴,岂不成了一场笑话。

他不甘就这样死去,忍耐着痛苦抬起头,在绝望中四处寻找,这时,耳中竟隐隐灌入一阵熟悉的呼唤声。

“柳红枫!你死哪儿去了?”

语声很尖,吼得声嘶力竭,竟穿透了风烟,一直飘进山洞深处。

“禽兽!在的话赶紧吱一声——!”

如此令人生厌的小鬼,世上实在很难找出第二个。

柳红枫只觉得眼眶发酸,索性也扯起嗓子,吼道:“咋呼什么,我还活着呢!”

他的脚底突然有了力气,他站起身,顶着浓密的烟雾向入口处行进。终于,他看到柳千的影子,站在火海对面,垫着脚尖朝他挥手:“这里的火太旺了,我浇不灭!怎么办啊!”

他凝神远眺,只见柳千的脸上也是尽火烧火燎的痕迹,头发似乎被点燃过,衣衫也难以幸免。

“你傻吗,别过来,这么大的火,当心把你烧成炭。”

柳千不听他的警告,仍然顶着火势往前走,却又一次次被逼得后退。柳红枫远远看着他反复挣扎,却无能为力,说到底不过是个小孩子,面对这么大的火,能有什么办法呢。

“你听不懂人话吗!快走。”柳红枫竭声吼道。

“呸,我不走!”柳千道,“我要救你出来,让你诚心诚意地感谢我。”

“凭你一个人能干什么?”

“不只我一个人!”

柳红枫一怔,随即看到另一个人影由远而近,比柳千要高大得多,是个成年人,右手处用厚厚的棉带缠着,没有五指。

竟是赌坊中遇到的关野。

关野虽然断了一只手,但另一只手却扶着一只水缸,他将半人高的缸稳稳地抗在肩头,缸中的水大约是从竹院的井里打来的,装得满满当当,随着他的脚步摇晃。

洞口距离竹院还有一段距离,就算健步如飞,也来不及再走一次,换言之,这缸水这大约是唯一的救命稻草。

然而,就算水缸装得再满,在如此澎湃的火势面前,也不过是杯水车薪。妄图用水缸灭火,无异于精卫填海一样徒劳。

柳千似乎也觉察到这一点,发出焦急的喊叫声:“不够啊!这点水不够啊!”

关野放下水缸,长吁道:“小祖宗,我已经尽力了,我又不能把井整个搬过来,你让我怎么办!”

西岭寨一行人紧跟再柳红枫身后,刚刚看到希望的曙光,却又被宣判了一次极刑,纷纷露出绝望之色,在痛苦中弯腰低头。

——当真走投无路了吗?

柳红枫咬紧牙关,被烟雾熏呛出的泪水很快被火烤干,他睁大了干涩的双眼,模糊的视线四下搜寻。

关野渐渐失了耐心,再一次举起水缸,要把救命的水泼进火海中。

“慢着!”柳红枫浑身一震,提声道:“先不要动!听我的!”

*

关野听到柳红枫的呼声,手猛地刹住。

柳千比两人还要急,跳着脚道:“有什么法子你快说!再晚一会儿,大家就要一起变熏肉了!”

柳红枫:“……”

无论如何,他也不想跟这个聒噪的小鬼死在一起,只是想想黄泉路上的唠叨声,他便感到头痛欲裂。

他要活下去。

许是水蚀的缘故,这片山洞的洞口内缘比外缘更高,像一只内陷的葫芦口,他抬手指向葫芦的边缘处,道:“将所有的水都往石头上泼。”说完又转向身后,对众人道,“待水泼上去,大家立刻协力推动岩壁,有多少力气全都使出来,不用留!”

西岭寨众人身经百战,当即领悟了他的意思——井水冰凉,而火烧过的石头是滚烫的。一凉一热,或许能使石壁松动,制造出破壁的机会。

火势集中在洞口中央,两侧稍薄弱一些,若能将岩壁扩凿,再拓出一条路来,便能够带领所有人安全逃脱。

机会只有一瞬间,可谓渺茫至极。

但人心总是妙不可言,只要傍住一线希望,便能够催生出无穷无尽的力量。

关野率先动手,泼出的水撞在岩壁上,发出滋滋的声音,顿时激起茫茫一片白雾。借着势头,柳红枫与众人几乎一起冲上前去。

昨日的伤尚未恢复,他使不出太大的力气,但来自身边的力量却源源不断地灌入他的耳朵。

西岭寨众喊起了号子,整齐划一,好似磅礴的巨浪在他的胸中激荡,不遗余力地宣告着——这里是他的江湖。

山岩崩裂之时,他几乎听见胸膛深处传出的搏动声,犹如鼓擂一般,殷实而笃定,看似牢不可破的岩壁迸开裂缝,碎石轰然倾塌,露出一线光明。

西岭寨众欢呼着,脚步汇作一条河,争先恐后地涌向出口,柳红枫也紧随其后,被人潮裹挟着,终于脱离火海,重见天日。

竹林中凉风习习,新鲜的空气灌入肺腑,死里逃生的人们卸下力气,坐在地上,大口地喘息,将胸膛中残余的火焰扑灭。

关野在一旁看着,也露出疲惫的神色,他今日才断了一只手,方才又动得十分剧烈,难免体力不支,露出疲态,余下的一只手垂在身侧,五指微微颤抖。

颤抖的五指很快便被人握住了,齐顺紧紧攥着他的手,仰起头,用少年般脆亮的声音道:“多谢恩公救命!”

关野怔了一下,他当惯了地痞流氓,一向不做好事,自然也不曾被人道谢,少年人的灼热视线,对他而言堪比大火,他很快避开目光,道:“不客气。”

不料人群中竟传出一串清晰的笑声:“稀奇啊稀奇,不过是一介赌鬼,居然也有脸自诩恩公。”

做声的竟是吕顽。

吕顽既答应为柳红枫作证,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决定攀附柳红枫到底,遂一路跟随至竹院。

所谓冤家路窄,两人都没想到重逢来得如此之快,好容易死里逃生,竟会和天敌再次打上照面。

关野见了吕顽,立刻换了一张臭脸,道:“我方才可是救了人命,比你这糟老头子有用多了!”

吕顽也不甘示弱:“我当众作了要证,功劳可比你这小兔崽子高多了!”

“你这老不死的,早知如此就不该救你,让你多烧一会儿也活该。”

“我能得救也是因为枫公子足智多谋,你不过是个扛水缸的莽夫,可别往自己脸上贴金了。”

两人不知哪来的力气,你一言我一语,无需第三者助力,很快便吵得热火朝天。只是在唇枪舌剑漫天飞舞的时候,两人竟不约而同地收敛了兵刃,谁也没有动武。

比起在三霄楼里剑拔弩张的时光,眼下的两人要开朗得多,也畅快得多。

他们的人生何尝不是绝处逢生,柳暗花明,他们终于在赌坊之外找到了寄身之所,就连既往结下的仇恨,都在更为广阔的天地里消解殆尽。

这里也是他们的江湖。

西岭寨众从方才的惊骇中渐渐恢复,被两人面红耳赤的样子逗乐,哄然而笑,柳红枫置身于人群中,眯起眼睛,视线虚虚地扫过周遭陌生的脸孔。

许是起死回生的经历格外醉人,他竟像个微醺的酒鬼,撑着地面仰起头,嘴角微微地勾起,浅淡的眉眼舒展,眼底有氤氲闪烁,在黎明破晓前的夜空下,显得格外明亮。

柳千就在他身旁,绞着手指,表情像是要哭出来似的。他难得坦率地揽过柳千的脑袋,把毛躁的小鬼往怀里摁。

“你这一身衣裳可脏死了……”柳千反复抱怨着,却难得没有挣脱他的怀抱。

山洞旁的柴火终于燃尽了,火势变小,浓烟的味道也随之淡开,只剩下一片焦黑的地面,昭示着一场阴谋的谢幕。

与此同时,燃烧了整晚的峥嵘阁也终于熄灭,山巅只剩一片空荡荡的天穹,天海相接处鼓起深蓝色的微光,是朝阳升起的先兆。

漫漫长夜总算要结束了。

待到心绪平复后,柳红枫敛正神色,询问关野:“方才你与小千是如何找到我们的?”

关野答道:“我在三霄楼与你分别后,便依着你指的方向,来到竹院找这位小友瞧病。他说要寻找制作义肢的材料,于是我们便离开竹院,大约过了一个时辰的功夫,我们折返时,竹院的妇孺便已不见了踪影,只剩下一片狼藉。”

柳红枫皱眉:“所以你们也不清楚是谁带走了她们?”

“确实如此,”关野道:“我们在附近寻找线索的时候,就看到山洞的方向突然起火,小千立刻拉着我赶来救人,若不是他眼尖看到了你,你们恐怕凶多吉少了。”

柳红枫点点头,又问:“我方才在火海中,隐约瞧见一个人影逃走,你们可有看见他?”

柳千道:“没看见,我一心担忧你的生死,哪里还有心思瞧别人……”

关野却道:“我倒是有看见!方才我在竹院打水的时候,似乎看到一个人沿着外墙遁走,背影有些熟悉……莫非山洞里的火是那人放的?”

柳红枫精神一振,追问道:“你瞧见的人可是天极门掌门段启昌?”

关野摇头道:“并不是段掌门,不过的确是天极门的人。”

柳红枫露出诧色:“是哪位?”

“平南世子南宫忧。”

*

黎明前夕,段府的气氛从未如此沉重。

峥嵘阁失火的消息很快传遍天极门上下,门中弟子彻夜无眠,希望见掌门一面,释清心中疑惑,然而,段启昌的寝院紧闭着,院内彻夜点着灯火。一群人围在寝院外,没有一个敢高声讲话,但没有一个忍得住窃窃私语。

在人们的印象里,段启昌素来性情和善坦荡,待人煦如春风,待事光明磊落,就算遇到天大的难处,也从不遮掩隐瞒,因此才备受门下弟子尊崇爱戴。

但此时此刻,紧闭的门扉却将每个人拒于千里之外,不论是充当左膀右臂的常昭,还是侍奉府内多年的翠姨,谁也无法敲开这扇门。谁也猜不出段启昌究竟有什么打算。

常昭总归知道得多些,于是向众人解释道:“方才我在夜巡时,看到掌门将一群百姓带进府中,似乎是寄居在天极门避难的老幼妇孺。”

人群中有个老园丁,在段府做了几十年工,第一次见到这般蹊跷的场面,操着浑浊的嗓音问道:“避难的百姓不是安置在竹院么?怎么会突然来老爷府上。”

常昭摇头道:“我也不知,许是竹院出了变故,无法再住人了吧。”

园丁不死心,追问道:“既是如此,只要将百姓安置在客房就好,府上有的是空屋子,住十几二十个不成问题,为何偏要带进寝院,还要避开咱们呢?”

常昭眉心的褶皱更深了:“掌门之所以这么做,一定有他的道理,许是那些人之中有人犯了罪责,需要盘查一番。”

“罪责?不会吧,那些都是瀛洲岛的百姓啊,我常常去买姜老婆子种的茶,还有那个酿豆腐的阿斗,他女儿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那群人里除了几个不检点的青楼女子,大都是好姑娘……”

常昭打断他絮絮叨叨的话,问道:“你难道怀疑掌门有恶意吗?”

园丁立刻摇头道:“哪里的话。”

常昭接着道:“你跟随掌门的时间比我久,他的为人你比我更清楚,当初梁州地界的悍匪抢劫商旅,接连谋害了几条人命,当地官兵胆小怕事,不愿意管,他便带着我们深入密林,将悍匪悉数缴清。还有一次,渝州一带闹了罕见的虫病,乡民们都说是鬼上身,要把病人架在火上活活烧死。是他及时赶到,将病人救下,然后带着我们渡过云梦泽,将养蛊害人的恶徒抓到光天化日之下。”

一番话毕,园丁的神色也有些动容,抽着鼻子道:“这些我都记得。我怎么会怀疑老爷呢,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到底有什么难处,不能让我们分忧……”说着说着,语声中便夹杂了抽噎。

常昭瞧见园丁的浊泪,也不禁长叹一声。许多双眼睛看着他,许多双眼中写着同样的问题,但他答不出,他只能在园丁的驼背上拍了拍,道:“且等等吧,天总会亮的。”

常昭并不知道,此时此刻,万众景仰的段掌门,被他视作人生明灯的师长,正在闭锁的深院内微微颤抖。

段启昌也不曾料到,自己竟会陷入如此狼狈的境遇。

这些年积攒的名声,荣耀,财富,仿佛贴附在身上的箔片,只要稍作抖动,便纷然脱落,徒留下单薄而丑陋的躯壳,和十年前相比,竟没有丝毫长进,依旧惶恐失措,依旧束手无策。

从竹院带来的百姓共有二十二个,其中有七个年轻女子,被带进客房深处,屏风背后。另外一十四个被请入地窖,饮下苦口的清茶。

地窖原是用作储物的场所,阴暗拥挤,潮湿的空气透着一股霉味。清茶之中掺了迷药,十三人在角落里七倒八歪,昏昏入睡,浑然不觉时光流逝。

除了这两批人外,还有一个人始终保持清醒,药铺的刘掌柜。

刘掌柜并不是大夫,只是在经营药铺之余,学了一点粗浅的医术。于是段启昌将他留下,命他协助自己采血炼药。刘掌柜吓得面色惨白,动作缓慢笨拙,但段启昌别无选择,毕竟他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侯郎中了。

段启昌的视线落在屏风上,望着背后忽明忽灭的灯火,不禁陷入沉思。十年前,倘若自己再心狠一些,事成之后除掉侯郎中和血衣帮的性命,利用瀛洲岛的地势将死者的踪迹消匿,血衣案便不会暴露于世,十年之后,他的爱子也不至于再遭劫难,重陷僵局。

他已隐约有所觉察,瀛洲岛上的变故决不一般,有人故意设下一个局,牵着他的鼻子往陷阱里跳。他不知道对手是谁,他纵横江湖数十载,树立的敌人有成千上万,可段长涯却只有一个。

他决不能允许段氏的血脉葬送在自己手中。

不知过了多久,刘掌柜从屏风背后现身。他的神色惶恐,像是受了惊吓的绵羊,躬腰缩肩,颤颤巍巍,说话时甚至不敢直视段启昌的眼睛。

“……段老爷,五更血已、已经采到了。那些罪……罪大恶极的女人,都已经……已经……”

刘掌柜没能说出口,但段启昌已然明白他的意思。既然采到五更残血,女人们的性命想必已经不在了。他忍不住探出头,窥探屏风背后的情形。

他只看了一眼便闭上眼睛,眼底残留的惨状令他心惊胆战。

尽管有施过迷药,但求生本能作祟,人在濒死时仍会竭力挣扎。布条塞住的嘴唇附近挣破了皮肉,血丝顺着嘴角淌落,肩颈处青筋暴起,衣衫在扭动中挣脱,袒露出胴体,然而,胴体也毫不美丽,四肢因着绳索的捆缚而拗成怪异的形状,似人非人,全无尊严可言。

十年前,逝者的残躯尚有棺材容纳,十年后,残忍的死状完整地暴露在段启昌的眼底。

过往的时日里,他也曾出生入死,浴血而战,降敌无数,哪怕双手被血染红,仍旧一笑了之。这一次,他的身上明明没有沾上一滴脏污,可背在身后的手指却在不受控制地颤抖。

刘掌柜偷瞄他的神情,磕磕绊绊地问道:“老爷……您要的药方我已经调好了,保准没有差。”

他答道:“辛苦了。”

“我……我可以走了吧……”

话音未落,段启昌猛地抬起头,眼底泛起凶光。

刘掌柜几乎吓破了胆,一面打哆嗦,一面用带着哭腔的声音道:“要不然我……我不走了,我下去和他们一起……”

刘掌柜颤颤巍巍地迈开腿脚,往地窖的入口去。一步,两步,走到第三步的时候,他只觉得胸前一热,胸口正中央,竟探出一截明晃晃的锋刃。

他的身子僵住,像被掏空的布袋似的,颓然扑倒在地上。

*

段启昌不会再犯十年前的错误。

他不再存有妇人之仁,不再心慈手软,干脆利落地拔出佩剑,对刘掌柜下了杀手。

一方是名誉天下的剑客,另一方是手无寸铁的百姓,段启昌杀死刘掌柜,不比踩死一只蚂蚁更费力。

刘掌柜甚至没能喊出一丝声音,他的面颊扭曲,嘴巴呈圆形大张着,声音堵在喉咙里,他的脸永远凝固在呐喊前的一刻,凝固在震惊、愤怒与恐惧混杂的表情里。

段启昌的剑贯穿了他的胸口,利刃将心脏绞碎成片,他扑倒在地上,死不瞑目,浑浊的眼珠几乎要从眼眶里滚落。他死前的话语凝成三个简单的字——为什么。

为什么段启昌会逼他杀人采血,又对他暗下杀手?天极门不是名门正派么?他不是来寻求庇佑的么?

在他的印象中,天极门便是武林的一面旗帜,克己自律,强而不戾,光明坦正,行侠仗义,是神秘莫测又引人入胜的江湖图景中,至为浓墨重彩、辉煌灿烂的一笔。

他怎能料到,光鲜的面皮不过是囚禁魔鬼的牢笼。一旦世道翻覆,牢笼破损,真正的魔鬼便要横行人间。

人心之鬼祟,魑魅魍魉犹不能及。

领悟到这些的时候,刘掌柜已经死了,死得轻若鸿毛。段启昌将他的尸身抛下,快步来到房内,凝着他留下的药壶。

五更血终于采集完毕,用十年前侯郎中留下的偏方调制而成,是维系段家的血脉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段启昌决不允许先祖的基业断送在自己手里。他一定要救活段长涯,不惜一切代价。

长涯……长涯就在院落更深处,与他的寝殿有近路相连,只要穿过一条走廊便能到达。

段启昌迟疑了片刻,南宫忧仍在竹院附近逗留探查,理应等他归来后一同行动,但段启昌已经等不及了。

他心急如焚,就算峥嵘阁里的火熄灭,竹院山洞口的火熄灭,他心里的火依旧燃着,将残余的理智蒸腾殆尽。从昨夜到现在,他不曾阖过一次眼,无数焦灼的念头反复碾压脑海,几乎将他逼疯,唯有亲眼看见段长涯苏醒,他才能够安心。

他的脚步飞快,身子甚至有些摇晃,他像是回到了十八岁那年,第一次去往南宫瑾面前求爱的男人。那时,他们在广袤的原野上纵马放歌,在黄昏夕阳下彼此依偎,拉起对方的手,枕着星辰一同入眠,围绕在他们身边的只有青草与鲜花的味道,即便在深深黑夜里,他的生命中依旧充斥着光辉。

曾经近在咫尺、唾手可得的幸福,如今已是镜花水月,遥不能及。

十年时光太过漫长,使他忘却了痛苦也忘却了快乐。他在看不到曙光的路上独自前行,就连脚下的走廊也被拉长了。他的神情有些恍惚,仿佛在一夜之间走完了半生的路,直到一团影子挡在路中央,挡住了他的去处。

灯火悬在远处,只有黯淡的微光洒在走廊上,树影、立柱与屋梁共同织出一片漆黑的天地,好似雀笼一般,笼中的人影只有一个模糊的轮廓,然而,轮廓的形状却熟悉得令人害怕。

淡淡的味道飘至鼻底,甚至盖过了手中的药草味与血腥味,是槿花的香气。

段启昌如同石像一般怔在原地,盯着对面的人影。一双眼睛在黑暗中缓缓睁开,好似礁石从落潮的海面上浮起。眼底泛着熟悉的光芒,透着熟悉的神情。

“……阿瑾?”

段启昌浑身僵硬,血脉仿佛停止流动,他甚至分不清面前的影子究竟是人是鬼,还是深夜里的一场梦。

南宫瑾早在十年便已离开人世。

“阿瑾,你为何会在此处……?”

比起发问,段启昌的口吻更像是自言自语,他甚至没有期望那团影子会开口回答。然而,影子却反问他道:“这里是我的家,也是害我送命的地方,我的尸骨就葬在这院子里,我一介孤魂野鬼,不来这里,还能去哪儿?”

段启昌打了个激灵,道:“阿瑾,你走之后我很思念你,我一天都不曾忘记你……”

南宫瑾冷笑一声,道:“我也不曾忘记你,毕竟是你用虚情假意骗我嫁入段氏,又将我逼上绝路,叫我死也不得安宁,如此大恩大德,我怎么能忘。”

她没有穿鞋,却一步一步向前逼近,赤足踏在木制的长廊上,发出笃笃的闷响。

段启昌的声音颤抖,道:“都是为了长涯,为了我们的儿子……”

南宫瑾的嘴角浮起一抹微笑:“原来如此,你方才夺走那七个女人的命,也是为了他。你从背后刺穿刘掌柜的胸膛,也是为了他。”

“你怎么知道……?”

“你以为瞒过了人,就能瞒过鬼吗?”

南宫瑾终于来到段启昌的面前,她的脸色苍白如纸,活像是方才殒命的那些女人,但除此之外,她的音容笑貌竟与十年前别无二致,年轻而美丽,仿佛真的停在了过去,不曾经历的时光雕凿。

故人的面庞令段启昌心绪大乱,手指一滑,差一点将捧在手中的药钵打翻。他急忙俯下身,半跪在地上,小心翼翼地收拢双手,生怕一不小心便会失去一切。

他用颤抖的声音道:“没错,都是为了救长涯的命,我们已经牺牲了许多,事到如今,已经不能回头了,你一定要理解我……”

南宫瑾也提起裙摆,缓缓蹲下身,将纤细的手指搭在段启昌的肩上,指节冰凉的温度再次令后者战栗,将惊慌失措的眼睛投向她。

在段启昌的注视下,南宫瑾启口道:“就凭这庸医的药方,是救不了长涯的命的,当初是怎么救活长涯的,你都忘了么?”

段启昌摇头:“没有忘,怎么会忘呢,是你的血,你是苗巫的后裔,你的血至纯至净,你为救长涯牺牲了性命,我们永远记得你的恩德……”

南宫瑾勾起苍白的嘴角,莞尔一笑,问道:“倘若我还活着,你想再杀我一次吗?”

段启昌摇头道:“怎么会……”

“不要欺骗自己了,”南宫瑾在他耳畔低语,“你一直佩着剑,不就是为了杀人么,虽然我已经死了,但是南宫氏的血脉还没有断,我还有一个弟弟。”

段启昌不禁睁大了眼睛。

藏在内心深处的黑暗太过污秽,就连段启昌本人也不敢多看一眼。然而,故人的鬼魂却毫不犹豫地将其揭开,赤裸裸地摆在台面上。

南宫瑾虽然死了,但南宫忧还活着。

这些年来,平南世子一直与段氏交好,为天极门分忧解难,将段启昌视作真正的亲人一般对待。

段启昌的舌头打颤,在对方灼然的目光下,他再也无法圆出漂亮的谎言。的确如南宫瑾所说,方才死去的七个女人和一个男人,对他而言不过是缓兵之计,是他为安慰自己而做的徒劳的努力。他心底再清楚不过,到了最后一刻,为了救活长涯,他一定会将剑锋指向南宫忧。

*

罪恶的念头好似蒲公英的种子,一旦扎根于土壤,便很难再剔除干净。

南宫瑾在段启昌身边蹲下,将对方颤抖的手指一根接一根地掰开。段启昌的心神已经紧绷到了极致,几度试图抵抗,但每每触到南宫瑾冰凉的指尖,好容易聚拢的勇气便消散殆尽。

亡妻是段启昌十年来从不间断的噩梦,现在,噩梦化出形貌,站在他的眼前。就算是名誉天下的剑客,也敌不过鬼魂的侵蚀。

珍贵的药钵就这样落入鬼魂之手。

南宫瑾拿到药钵,嫌弃地看了一眼,而后转动手腕,将碗沿倾斜,好容易采集的五更血,新鲜调制的药方,八条无辜的人命,一线渺茫的希冀,就这样滴入地板,顺着木片的缝隙渗进孔洞。沿着纵横伸展的轮廓蔓开,一滴一滴地坠入走廊下方的泥土中,发出轻缓的声音。

“我早就猜到你心里的主意,所以我回来了,不如你再杀我一次吧,不要借助外人的力量,让我来拯救我们的长涯……”

南宫瑾的口吻变得异常温柔妩顺,消瘦的身子一软,往段启昌的怀抱里靠去,耳朵贴上对方的胸膛。

段启昌僵住了,直到南宫瑾的手指在他的臂膀上跃动,抚摸着上臂紧实的肌肉,而后徐徐向下滑去,经过手肘,手腕,手掌,指节,最后握住他的手,挪到腰间的佩剑上,握拢剑柄,缓缓抽出。

南宫瑾的鬓发泛着淡淡的槿花香气,然而身体却又透着一丝泥土的腥味,段启昌忽然想起,十年前,他曾在亡妻的坟冢旁边种下一株槿花,但花苗没能活过第一个春季便枯萎了。他的眼前浮现出一副奇异的图景——槿花枯萎腐朽的枝叶渗入泥土,爬上她僵硬溃烂的身体,吸食她的髓液和血肉,历经十年岁月,终于在累累白骨上开出娇艳欲滴的鲜花。

冰凉的身体彻底蜷伏在段启昌的怀抱里。

段启昌并拢手指,收紧,缓缓地把佩剑提起。

“阿瑾……”

剑锋调转,横在南宫瑾后颈中央,一条纤瘦的脊骨微微突出。将冰凉苍白的肌肤顶出一个尖,被冷铁铸造的剑锋轻吻着。

几条青丝垂在剑锋周遭,好似情人吻得忘我时亲密交缠的手指。

只要轻轻一抹,便能够杀死怀中的鬼魂,从伤口涌出的究竟是血,还是腐烂的泥土,段启昌立刻便能得到答案。

但他下不去手。

他又忆起一件深埋心底的往事,在亡妻辞世一年的祭日,不知为何,他像疯了似的,用双手将坟冢挖开,掀去结实的棺木,刺鼻的腐臭扑面而来,几乎使他失去意识

埋藏地底不为人知的罪孽暗中发酵的味道,便是如此深刻。

他的眼底涌出两行浊泪,淌过皱纹遍布的脸庞:“阿瑾,阿瑾,我没有骗你,我不是为了骗取你的血脉才娶你为妻的,我……我真的爱你……从来没有变过……”

他喃喃自语着,几乎忘了自己身在何处,忘了周遭的一切。

下一刻,他感到下腹猛地收紧,一阵剧痛传来,手上像被毒虫咬过似的,顿时陷入麻痹,五指失去力气,剑锋颓然滑落。

“阿瑾,你……”

他低下头,一枚短而细的匕首插在他的腹部,锋芒一直深埋至镡处。

南宫瑾毫不犹豫地扭动手腕,手掌长的匕首在他的腹腔中转了半圈,搅弄着他的内脏,好像搅弄一滩烂泥似的。

段启昌浑身发抖,手中的佩剑掉落在地上。

南宫瑾从他的怀抱中撤开,将匕首也一同拔出,动作干脆利落,没有丝毫留恋。

血流如注。

南宫瑾道:“看你犹豫不决的样子,我便等不及动手了。”

段启昌用含血的口齿,艰难地吐出心中疑问:“阿瑾……为什么?”

南宫瑾仰头笑出声:“段启昌,你是天极门的掌门,见识却连小孩子都比不过,你真的相信死人能复活么?”

段启昌瞪大了眼睛:“你……你不是……”

南宫瑾道:“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观察你的一举一动,你的性情一点儿都没有变过。你十年不娶,摆出深情款款的样子,叫世人都夸你是个情种,你以为这样就能掩盖你的罪孽吗?”

段启昌缓缓低下头,看到腹部流血不止的伤口,又抬起头,望向对面的人,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

在他渐渐模糊不清的视野中,对面的人全然变了一副模样,苍白的肤上重新浮起血色,紧绷的脖颈上青筋凸起,拳头攥得咯咯作响。就连说话时的语声也变了,变得更加粗哑,更加低沉,每一个字都在咬牙切齿中吐出,愤怒喷薄犹如洪流。

“原来是你……是你……为什么?”

“为什么?”那人冷冷反问,“南宫瑾是我的血肉至亲,在世上唯一的姐姐,你却欺骗她,玷污她,糟蹋了她的人生,你竟然还有脸问我为什么?”

段启昌迟迟意识到自己受骗了,脸上的震惊转为愤怒,挣扎着想要站起来,但腹部的伤口实在太深,刀锋像是算准了角度似的,刚好割入肝脾,他无法伸直腿脚,膝盖方才离地少许,便又狼狈地跪倒在地上,他的眼底布满红丝,目眦尽裂,口中涌出一口血。

他的对手却连他最后的挣扎也不愿忍受,带着一脸厌嫌之色,抬脚踢在他的肩膀上。

空怀一身卓绝剑术,终究无用武之地,他像个充气布袋似的倒在地上,额头磕出重重的响声,腹部的血在地上积满了一滩,隐约夹着从腹中流出的内脏,不堪入目。

他微微抬头,仿佛看到十岁的段长涯站在远处,怔怔地等着他。除了他之外,还有谁能救这个可怜的孩子呢?

可是,长长的走廊,他终究没能走到尽头。

他用尽全身最后的气力,保持着趴伏的姿势,向前挪动了半身的距离,终于倒在血泊中,彻底失去意识。

临死之前,他甚至没能说出对手的名字。

天极门的掌门,在这个天火燃烧的夜晚里,满怀 震惊、愤怒与不甘,迎来轻如鸿毛般的死亡。

*

南宫忧垂下视线,望着走廊中的尸体。“Y”“X”D”“J”。

哪怕是立于武林之巅的骄子,流出的血和普通人也没有什么不同。同样的肉躯,同样的皮囊,肚子被戳出一个窟窿,同样会迎来死亡。

打翻的药钵滚到段启昌的手边,他淌出的血与他采来的血混在一处,不分彼此,一同渗入冰冷的泥土中。加害者与受害者终究一同沉沦,永世纠缠,不得解脱。

肮脏得令人作呕。

南宫忧向后退开一步,小心不让自己的脚尖沾上肮脏的血迹,他决不容许任何污秽玷污他身上的衣裙。毕竟,那是南宫瑾留下的为数不多的遗物。

只要是南宫瑾留下的东西,每一件都弥足珍贵。

经过一夜漫长的奋战,他的身心都被倦意侵占。乔装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为了改变声音,改变体态,改变肌肤的温度,他须得精心策动内功,一刻也不能松懈。他要杀的人来自天下第一剑术名门,只要露出一丝破绽,他的十年等待便会化为泡影。

万幸的是,他终于成功了。倦意也遮不住他心中蓬勃汹涌的快乐。

为了这一刻,他实在忍耐了太久。他天生体弱,从小便被大夫断言无法习武,但为了复仇,他不惜自损元气,暗中研学旁门武艺,同时在仇人身边装出温雅无害的样子,收敛锋芒,卧薪尝胆,伺候良机。

良机来自于宋云归的出现。

宋云归创立东风堂,短短十年便扬名江湖,是武林中当仁不让的后起之秀,但论地位和威严,东风堂却始终无法与天极门这样的名门平起平坐,故而宋云归早就对段启昌的地位窥觑已久,而他对南宫瑾的余情,也成了推波助澜的力量。

两人一拍即合,联手策划了瀛洲岛上的武林大会,一步步将段启昌逼上绝路。

今夜,南宫忧成功刺杀了天极门掌门,仅是这一项成就便足以震动武林。但他远远没有满足,段启昌的死不过只是开始,他要夺去段启昌最在乎的荣耀,他要让天极门声名扫地,遭千人指摘,万人唾弃,再无法立足于江湖。他要让段氏祖祖辈辈永远刻在耻辱柱上,永远不得翻身。

眼下,距离目标实现之差一步距离,在四下无人的走廊中,他总算能够短暂休憩片刻。

抛却对段氏的憎恶,他并不讨厌这间宅院。天极门的基业遍布神州各地,然而,瀛洲岛上这间偏院却与众不同。对于广袤大陆上的住民而言,岛屿本身便是自然的馈赠,远离纷扰,宁静祥和,在山海的抱拥中,犹如世外桃源一般清净。在嫁入段家的最初几年,这里是南宫瑾最喜欢的宅邸。

南宫瑾初嫁时,南宫忧不过是个十岁出头的少年。生于皇亲国戚之家,便意味着远离人情温暖,母亲早逝,父亲冷漠,身边的手足功于心计,而他身体孱弱,被所有人视作累赘。因此,他从小便学会了隐忍的本事。即便如嫁妆一般被送入天极门,他也不曾抱怨一句。

只要能够陪伴在南宫瑾身边,他便满足了。

从懵懂稚嫩的少年时代,他便对年长的亲生姐姐抱有超乎手足之情的亲昵。在异乡的日子,懵懂的爱慕在孤独中进一步发酵,变作更加阴暗,更加不可见人的欲念。

情愫不知所起,亦不被天理人伦所容,他只能咽下满心不甘,目送他所爱慕的人成为陌生人的妻子,诞下陌生人的子嗣。他深知自己的情种注定无果,所以,他从不曾索取回报,只是默默地将种子埋藏在心底,从暗处凝着姐姐幸福的模样。

他的人生正如他的姓名一般,永远裹着一抹深沉的忧色。

若非十年前的事故,他本该作为南宫瑾的附庸,度过平凡沉闷,碌碌无为的一生,无需强健,无需圆满,就像密林里低矮的灌木,被更高处的树冠遮掩,永远照不到阳光,安静地迎来枯萎的时节。

但南宫瑾的死改变了一切。

逝者不能复生——他对段启昌说过的恶咒,何尝不是他的死结。

陌生人夺去了他生命中的光,陌生人成为了他的仇敌。于是,他抽出枝桠,拼命伸展,直到将遮盖他的壁垒捅出一个窟窿。他所做的一切,都要付出常人无法体察的艰辛。但他并不觉得苦,比起他所失去的一切,一丁点皮肉之苦实在不值一提。

今夜,他终于如愿以偿。

段启昌一动不动地蜷躺在地上,尸体渐渐变冷,在死尸的五指变得僵硬之前,南宫瑾再次上前,把手中滴着血的匕首反过来,将刀柄塞在段启昌的五指之间。

而后,他后退了几步,从远处望着自己的杰作。尸体看起来像是亲手剖开了自己的腹腔,带着震惊的神色含恨而亡。

只要他不开口,永远不会有人知道真相。

一阵清风拂过,将院中的草木吹出窸窸窣窣的声响,空气里飘起熟悉的槿花香气,仿佛有一条看不见的鬼魂飘过长廊尽头,衣裙沾带着草叶,足音如铃。

南宫忧微微抬起头,眯起眼睛,仿佛瞧见了心上人的倩影。

但他心知肚明,槿花的气味并非来自鬼魂,而是来自他所佩戴的香囊。

多么残酷啊,逝者不能复生,就连鬼魂也不存在于世。

但他的心底仍存有一分笃实的信念——只要自己还活着,南宫瑾便不会死,他们是手足至亲,就像一株槿花的两端,一部分深埋在泥土里,还有一部分怒放在阳光下。

他心甘情愿奉献余下的时光,经由相连的血脉,与逝者共享同一段生命。这是段启昌和宋云归都无法享有的殊荣,是他至高无上的特权。

他陶醉于一片虚妄的幸福中,微仰着头,站在长廊尽头,迎接朝阳升起的时刻。

天快亮了,崭新的太阳撕开东方的夜幕,将一夜积攒的烟尘驱赶干净,人世的尘嚣在它的面前渺小如斯,它牵动海潮汹涌,又一次拍上干涸的海岸,开启又一轮崭新的轮回。

南宫忧回到自己的房间,将南宫瑾的衣裙收起,放在箱底。重新扮回平南世子的模样。

而后,他从后门离开偏院,步履匆匆地穿过段府正门,来到徬徨失措的众人面前。

段启昌的寝院外人头攒动,许多熟悉的脸孔聚在一起。他们已在此处守了整夜。个个面容憔悴,神色焦虑。

园丁瞧见南宫忧,像是瞧见了救命稻草,立刻迎上他的脚步,道:“世子殿下,您可回来了。”

南宫忧冲对方点点头,道:“抱歉,昨夜铸剑庄出了大事,我实在脱不开身。对了,老爷呢,我要快些见他一面。”

“老爷他……他锁着门,不让我们进去。可能段府也出了大事……殿下,事到如今只有你能为我们做主了。”

南宫忧扶住老人颤抖的肩膀,柔声道:“别慌,我们先进去瞧一瞧吧。”

没等园丁回答,常昭便插话道:“掌门亲自锁了门,吩咐我们不得擅自闯入。”

南宫忧闻言,皱眉道:“依老爷的性子,绝不会那么独断专行,一整夜都没有动静,保不准是遇到了危险。你带几个人将锁撞开。”

常昭怔了一下,立刻点头道:“我明白了!”

凭借天极门弟子的身手,对付一扇紧锁的门扉实在不在话下。然而,门扉背后,等待他们的将是真正的噩耗。

一群人鱼贯而入,脚步声很快便乱作一团,夹杂着阵阵惊呼。没过多久,园丁颤抖的语声便从院落深处传来:“老爷他……他……他像是自裁了……”

南宫忧的脸上露出一抹难以觉察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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