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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佛者说

忙着逃难的人,忙着敛尸的人,忙着问话的人,忙着点钱的人。

哪个都没有注意到元宝的动静。

元宝是那倒霉晦气的店小二,被真凶嫁祸,无辜挨了一顿毒打,肚子里的酸水呕了满嘴,浑身淤青,只剩下半条命颤颤巍巍地吊着。

他挣扎着站起身,试图用手撑住桌沿,胳膊却使不出半点力气,像是用线绳拴在肩上的钟摆。

肩胛处像是有一张粗糙的砂纸在挫磨骨肉,钝痛如潮水般涌起,一浪高过一浪,他咬紧牙关,举目四顾。

孙老大的视线落正落在他的脸上,瞧见他醒了,便大步向他走来。

他吓得猛退一步,小腿撞上桌角。要不是孙老大拎住他的领子,他已摔回到地上。

他不敢抬头,像老鼠一样瑟缩着,等待着孙老大的拳头。

拳头没有落下来,倒是一把碎银从孙老大手心滑落,滑进他沾满血污的粗布口袋。

这银子正是从柳红枫口袋里来的,只不过已被翠姨扣下一多半。

孙老大垂下视线,压低声音道:“今个冤枉你了,对不住,这些银子赔给你,你快走吧。”

元宝一脸懵懂,像是没有听懂对方的意思。孙老大摇了摇头,又说:“拿了银子,咱俩的账就算结清了,往后你别再回来,别再让我看见你的脸。”

这一句他听得懂,于是点头如啄米,答道:“我明白了,明白了……”

孙老大放开他的衣领,转过身拍了拍衣襟,像是从来没有见过他这个人似的,大步走开了。

他忍耐着剧痛,用完好的手臂撑着墙,哆哆嗦嗦地往门外挪。

满屋的人都像是从未见过他,像他这样的无名小卒,好似浊流里的一粒沙,一旦汇进江湖,便再也没人瞧得见了。

雨真是大。

他跨过门槛,跨入雨中,烂草鞋踩进一片泥泞,又冷又滑。他听到屋檐下躲雨的人窃窃交谈:

“这武林大会还能如期召开么?”

“当然要开,我是为莫邪剑而来,岂能够败兴而归。”

“我早就说过,莫邪剑沾过血光,是入了魔的玩意,如今重现江湖,一定不是什么好兆头。”

他听到一些熟悉的字眼,不堪的回忆因此被勾起,在牢狱深处,连阴曹地府都不如的地方,他也曾听过同样的话。

雨声和雷声,很快将人语声盖过。

人间纵有千百事,又与他何干。

冷雨劈头盖脸地浇在他的身上,明明只是水,却像千钧铁块砸在身上,挤压他的肩膀,将他压得透不过气。

雨幕模糊了视野,将周遭的万物拉扯得很远,只留下他孑然一身,像是一叶孤舟,一杆稻草,无依无靠,渺小孱弱。

他仰起头,举目只有一片漆黑。没有前程,没有希冀,连生命本身都成了奢望。

雨忽然止住了。

有人撑着一把伞,举过他的头顶。

一把红色的伞。

他呆住了,慢慢转过身去,透过迷离的水雾瞧见一张棱角分明的脸,是莺歌楼里那个宽额乌眸的青年。

水已将青年的肩背打得津湿,原本拢得齐整的发丝有些散乱地贴在两鬓。他虽擎着伞,伞面却没有罩住自己,反倒将元宝头上的雨遮得干干净净。

“小兄弟,你还好么?”

“是你……”元宝隐约想起方才此人为自己求情的事。

“是我,”那人在脸上抹了一把水,“我看你虚弱得很,就追上来瞧瞧。”

“你别管我,我……”

元宝的话未说完,青年的手掌便搭上他的肩:“你身上好烫,恐怕是病了,我带你去找个避雨的地方,你先挺一挺。”

元宝还想说什么,然而对方已将他的肩膀揽住,用自己的双脚支撑着他,冷雨之中,他感到温暖的体温贴上肩背,滑到嘴边的话不知怎地就变了,变成一句沙哑的呢喃:“我……不想死……”

这是他吐出的最后一句话,而后,他眼前一黑,什么也看不见了。

*

再次苏醒时,肩上已没了雨。

元宝刚一睁开眼,便瞧见一张陌生的脸,乌黑的眸子在咫尺外盯着他:“你终于醒了。”

他猛地坐起身,一把抓住这人领口。臂上的剧痛使他险些疼昏过去,却也激出了他的求生欲。

他的手胡乱摸索,从地上抓起一根木柴,抵在咫尺外的喉咙上:“你是什么人?这里是什么地方?”

那人高举两手,不住地摇头:“我叫方无相,只是过路而已,绝无歹意。你身上都是伤,不能乱动啊。”

元宝怔住了,他才发觉自己的手正剧烈颤抖,手里的木柴也跟着一起抖动,根本对不准那人的喉咙。他浑身瘫软,使不出半点力气,就连嫖客身下佯装挣扎的女人,也比自己更有劲儿一些。

那人若是想害他,他早就没命了。

他松开方无相的衣领,转而扶着伤臂,弯下腰大口呼吸。

外面还在下雨。

雨声隔着一堵墙,仿佛被推开很远,更近处的是噼里啪啦的声音,是干燥的柴在火里燃烧时发出的,听上去宁静而舒适。

他的身后是一堆柴草垛,蓬软的枯草散发出一股潮湿陈旧的气味。他在一间空屋里,四壁光秃秃的,没有桌椅摆设,只有墙角摆着一尊菩萨,旁边还放了几尊金刚护法,有大有小,不过无一例外都挂了厚厚的蛛网。

这里是一间破庙。

方无相搭上他的肩,关切道:”怎样,很疼么?”

当然疼,疼得几乎要了他的命,他这辈子从来没有过大出息,仅是这疼痛就让他难以忍耐,想要一死了之了。

他暼了一眼伤臂,咬着牙根道:“真他娘的不经打,还不如断掉了事。”

方无相却严肃道:“那怎么行,我帮你看看。”说罢摸着骨缝轻轻捏了一下,元宝当即发出撕心裂肺的哀嚎。

“肩胛脱臼了,我帮你接上,你忍着点疼。”

元宝的嘴唇已经白了,额上沁出豆大的汗珠,不住地摇头:“不要,别,别动手,我怕疼。”

方无相怔了一下,撸起另一只袖子,将小臂递到元宝眼皮底下,道:“疼的时候就咬住我。”

元宝还没来得及抗议,方无相的手指便抵住脱臼的肩骨,拇指和其余五指分开,夹在骨缝两侧,重重一推。

钻心刺骨的疼痛几乎使元宝失去意识,他几乎本能地张开嘴,咬住了方无相的手臂。

牙齿刺破皮肉,紧实的小臂上沁出一股血丝,顺着手腕一直淌到指尖。

元宝跌坐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肩胛上仍有痛意残留,但已不再猛烈如初。他将五指攥起又张开,确认知觉已渐渐恢复,终于仰面长吁了一口气。

方无相在他身边蹲下,面带喜色道:“是不是觉得好些了?”

元宝看到他臂上淌着血,顿时生出愧意,别开视线,低声道:“疼么……?”

方无相眨了眨眼,答道:“挺疼的,你的牙齿可真凌厉。”

元宝没料到他竟答得如此坦率,当即瞪了他一眼,小声道:“我……我又没让你帮我,是你自找的。”

“是我自找的,”方无相点点头,神色中看不出半点愠怒,反倒一片坦然,“若我受点皮肉伤,便能渡去你的苦难,我很乐意效劳。”

元宝心中暗暗惊讶,仔细瞧方无相的模样,发现他的腕上挂着一串佛珠,还在淋淋地滴着水。

元宝问道:“你是佛门子弟?”

方无相先是点头,很快又摇头道:“其实还不算是。”

元宝瞧见他脸上的愧色,心里不知怎地涌起一阵焦躁,语气也不由自主地变得生硬:“到底是不是?不想说就算了,何必诓骗于我,当我是傻子么。”

“不是的,我没有诓骗你的意思,”方无相的口吻愈发慌乱,“只是我的情形比较特殊,我没有爹娘,从小被主持方丈收留在寺里,本来已到了剃度为僧的年纪,可住持方丈没有收我,他坚持要我出来历练一番。”

“历练?”元宝讪笑道,“刚出庙门,就去青楼里历练?”

“我……我从小没出过寺院,见识少,所以住持方丈叮嘱我,不论什么地方都要去看一看,就连青楼也不例外……”

“那你采过姑娘的花蜜了吗?”

“没有,没有,我的修为尚浅,理应潜心向佛,不可为七情六欲破了戒律。”方无相愈说愈快,脸上竟浮起一丝红晕。

元宝不禁发笑:“所以你来瀛洲岛,不是为武林大会?”

“武林……大会?”

“嗯,岛上聚集了这么多人,可不是为了参加武林大会,争夺莫邪剑么。你竟然什么都不知道,就贸然上岛,胆子也够肥了。”

“嗯,我才出寺不久,孤陋寡闻,你说的事我统统没听过,实在惭愧。”

元宝应了一声,心下一阵索然,这人就像是一团棉花,不论怎么挤兑都不还嘴,实在是没意思。

他转而环顾四周,问道:“这该不会是你住的地方吧?”

方无相点头道:“暂时借宿之地。”

“真是够破烂的。”

“实在惭愧,我也没有银子住店,只能求菩萨收留,你先将就一下吧。”

元宝目光在破庙里兜了一圈,瞧见门边立着一把红伞。水顺着伞面倒淌下来,在伞尖附近聚成一捧水洼。

方无相道:“这伞是方才问那位枫公子借的,可惜伞面有点小,还是让你淋了不少雨。”

听到枫公子的名字,元宝不禁打了个激灵,莺歌楼里的记忆浮上脑海,使他头皮一阵发麻,他撇嘴道:“反正我都快死了,不差这一场雨。”

哪知方无相忽然沉下脸,郑重其事道:“死生自有命数,你的命数未尽,菩萨会救你的,元兄弟,你不要再说自暴自弃的话了。”

元宝不禁发笑:“谁是元兄弟,我又不姓元。”

“啊?”方无相眨了眨眼,“那你……”

“我和你一样被爹娘扔了,可惜捡我的不是僧人,是个又老又丑的婆娘,我的名字婆娘找算命先生取的,说是为了给她冲财运,洗晦气。”

“原来如此,是个吉祥的好名字啊。”

“吉祥个屁,她叫那算命先生骗走全部家财,上吊死了,如今坟头草都一尺高了吧。”

元宝说完便瞪了方无相一眼,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蔑笑。

他天生就不会说好听话,一张嘴像吞了钉子似的,平常里没少为此挨揍吃耳光,可他偏就不知悔改。这一根拧巴的筋骨,是他在世上为数不多的给自己选的东西。

出乎他的预料,方无相并未动怒,只是微微皱起眉头,垂下视线,手指摩挲着腕上的佛珠,口中似乎低声念着“阿弥陀佛”。

元宝又哼了一声,不再与他讲话,兀自踱到篝火边坐下。

方无相将臂上的伤口洗干净,从火边取出一只水壶,递给元宝:“你先喝点水,刚温好的。我还留了一些,稍后为你擦擦身上的伤。”

说着再度俯下身,去捞水盆里浸着的毛巾。

元宝低头瞥了一眼口袋,提声道:“我兜里半个子也没有,穷得叮当响,你就算救我,也捞不到半点好处。”

方无相的手还浸在水盆里,摇摇头道:“我不要你的银子。”

元宝追着他的背影问:“那你为什么要救我?”

方无相一边拧毛巾,一边答:“因为你需要。”

孤火孱弱,盖不过滂沱的雨势,方无相的身上仍湿漉漉,黏答答的,朴实的青衫紧贴着肩背,想来很是难受。

可他脸上的神色却很安宁,就像他搭话的口吻一样平淡。

佛者不可坐视人间苦难。

元宝的口中仍含着酸水和血沫,浑身上下脏兮兮,像是阴沟里钻出来的老鼠,一双眼怔怔地凝着方无相的脸。

方无相已提出毛巾,转而去脱他的衣衫:“可能会疼,你忍着点。”

元宝的手臂刚接了骨,还使不出力气,只能任由对方为自己效劳。他比山猴儿还瘦,肤色暗淡,身子像是劣质的泥塑,浑身的淤青像是泥塑表面斑驳褪色的疤痕。

就连墙角挂满蛛网的菩萨像都比他体面些。

方无相并不在意,将他的衣衫褪到腰际,仔细地擦拭各处的伤口。毛巾洗饱了血污,便放回水盆重新濯洗一遍。

元宝只觉得身上一阵冷,一阵暖,但暖终究盖过了冷,就连最后一片残破的盔甲也被这温度融了去。

方无相的手已到腰腹处,要去解束带。

元宝突然抓住他的手腕:“下身不用了。”

方无相道:“你的外伤甚多,若是不擦干净,怕有后患。”

元宝道:“我自己来。”

他试图抬起伤臂抢夺对方手里的毛巾,肩膀却涌上一阵剧痛,几乎将他疼昏过去。

“还是我帮你吧,”方无相道,“你我都是男子,无需遮掩。”

“不是,”他把头埋得很低,用细小的声音道,“……我的男根早给切了,根本就不算是个男人。”

*

方无相怔了片刻,神色很快恢复如初:“别的事我不过问,我只知道你是个病人,有满身的伤口亟待处理。”

元宝仍是摇头:“你说得到轻巧,待会儿看见了,又会觉得恶心。”

“不会的。”

“那是你没见过,等你看见了再吐我一身,我可来不及后悔。”

元宝态度坚决,紧紧捂着衣带不让他碰。

方无相沉默了一会儿,道:“既然如此,我不睁眼,不去看便是。”

说罢,他果真闭上了眼睛。

他虽闭上眼睛,手上的动作却没有迟疑,一面按着元宝的肩膀,去脱元宝的裤子。

他的脾气虽好,手脚上的力气却颇为强硬,元宝还伤着,体虚乏力,嘴上又理亏,只能卸下手上的劲道,任由他摆布。

偏偏他的一双手稳得难以置信,在元宝身上游走自如,没有丝毫偏倚。元宝不禁问道:“莫非你的手心也长了眼吗?”

方无相摇头:“怎么会,我只是跟主持方丈学过一些功夫罢了。”

“怎样的功夫?”

“主持方丈出身嵩山少林,使得一手精湛刚猛的拳法,还制造了许多机括牵引的铜人。他曾让我站在黑暗里,靠摸和听来代替眼睛,与铜人过招。”

“原来你的武功很厉害吗?”

“不敢当,只是记性比较好罢了,人的武艺再高超,肉身无非两条胳膊两条腿,很好记的,”说到此处,他顿了片刻,又补充道,“况且你又不是铜人,你就是个普通人。”

普通人三个字,像鼓擂似的砸在元宝的心头。

元宝的确伤得很重,从屁股到大腿挂满淤青,新伤盖着旧伤,血迹斑斑。

他被扒去外衫,只剩下一条亵裤松松垮垮地挂在腰间,两腿之间本该凸起的地方空空入也,隐约能辨出切割的伤疤。

当年他被婆娘收留时还是个娃娃,那玩意只有毛虫大小,又细又软,像个早夭的婴孩似的垂挂在两条瘦腿之间晃悠。婆娘开的是妓院,做的是姑娘生意,只能留下他的人,留不下他腿间的玩意,便请了个大夫给他动刀,那是个三脚猫大夫,手法低劣,一刀下去,左边的囊袋没切干净,还余下一块残留,长大后像瘤子似的垂在腿根。这些年他在青楼里伺候姑娘,对付男人,干的尽是脏活,什么奇葩都见识过了,可没见过哪个人身上的伤疤比自己那处更丑陋。

有些东西宁可烂在眼睛里,也决不该叫旁人瞧见。

元宝的心已提到嗓子眼。

他当了一辈子蝼蚁,身无长物,苟且维生,多少次被拳头打得半死不活,被按进泥沟粪池里教训,可没有一次如此慌张过。

蝼蚁无心,人却有。

天下人视他作蝼蚁,方无相却将他当做人。对他信守诺言,果真紧闭双眸,不曾偷看他一眼。

血污清理干净后,方无相不知从哪儿拎出一条叠的整整齐齐的裤子,在手里抖开,往对方麻杆似的腿上套。

元宝又开始挣扎:“这是你的东西,我不要。”

方无相道:“旧是旧了些,不过洗得很干净,你先穿着。”

“不用了。”

“穿着吧。”

元宝用一只手抢过自己沾满血的旧裤子,方无相试图抢回去。两人互相拉扯,不小心将衣袋扯开一条口子,里面的碎银哗啦一声滑出来,刚好滑到方无相的手心。

银子的质感冰凉,就算不用眼睛看,用手也能摸得出。

方无相愣了一下,眼睛不由自主地张开,眼中流露出几分诧异。

元宝也僵住了,冰凉的银子好像火钳一般灼着他的眼。他平生占过的小便宜不比挨过的揍更少,像是沼泽里的虫蛆,早就对浑身泥腥味无知无觉,除了这一刻。

这一刻,他看到方无相脸上惊讶与困惑的神色,觉得自己当真不是个东西。

他用一只手把裤子提上,艰难地站起来,迈开沉甸甸的脚往门口走。

他并非忘了疼,只是划在心上的伤,实在比划在身上的伤还要疼出百倍。

他不敢看方无相的脸,自顾自地踱到门口,在哗哗的雨声中,听见背后的呼唤:“元宝,你别走,我……我需要你。”

元宝的头低垂着:“银子归你,你用不着可怜我。”

“我不要你的银子,”方无相又说了一遍,中正的声音追着他的背影,“我独自来到瀛洲岛,人生地不熟,武林大会是怎么回事,莫邪剑又是怎么回事,我全都不知道,好容易遇上一个朋友,你能不能给我讲一讲。”

听到朋友两个字,元宝的肩膀不禁一颤,脚步也跟着停下来。

方无相接着道:“说来惭愧,我平生第一次游历江湖,心里委实没底,主持方丈要我历练,我却不知如何才算历练,若是历练得不到家,辜负了他的期许,他不准我剃度入寺,那我便真的无处可去了。”

元宝回过头,迎上他的视线,乌黑的眸子写满恳切,实在看不出半点说谎的痕迹。

自己若是个混蛋,这人便是个傻子。

门外的雨实在很大,雨滴冷得像是冰针,换了世上任何一个人,都不会乐意独自踏进去。

元宝并不是傻子。

他重新回到篝火旁边中,在方无相身边坐下。

方无相长长地吁了口气,浓眉舒展,嘴角上扬,难掩喜悦之情,仿佛自己才是被施舍的一方。

元宝也不与他客气,摆出一副施舍者的样子,翘着鼻孔道:“我讲给你便是,你仔细听着。”

方无相正襟危坐,点头道:“洗耳恭听。”

元宝道:“先说莫邪剑,你应当听过雌雄双剑干将莫邪的由来吧?”

方无相点头:“这我知道,干将莫邪本是楚国的一双匠人夫妇,为楚王潜心铸剑三年,得雌雄双剑,干将深知楚王贪婪,便将雄剑藏起,将雌剑献于朝堂。楚王恐惧干将的技艺流入别国,果真砍了他的头。数年以后,他的儿子将雄剑取出,诛杀楚王为父报仇。”

元宝道:“不错,雄剑干将砍下仇家的头后,便坠入油锅,随着楚王的脑袋一起熔了,但被楚王强占的雌剑去向何处,却无人知晓。”

方无相一惊:“莫非……”

元宝道:“你想的没错,数月前,有个矿工从楚地一处古战场上挖出一把锐剑,锋芒历经千年而不锈,那人立刻把剑送到今世最负盛名的晏家铸剑庄,经庄主鉴定,果真是雌剑莫邪。”

方无相道:“想不到千年古剑竟有重见天日的机缘。”

元宝道:“对啊,这可是轰动武林的大事。这瀛洲岛就是晏家铸剑庄所在处,现任庄主晏月华算是半个隐士,平素鲜少与武林中人来往,但这一次,他想躲也躲不开了。根据江湖规矩,莫邪剑尚无剑主,任何人都没有独吞的资格,所以晏月华便向当今两大剑术名家——天极门掌门段启昌和东风堂堂主宋云归发出请帖。三家共议,决定在瀛洲岛上举办武林大会,通过擂台来决出名剑的主人。”

方无相足足消化了一会儿,又问:“武林大会的缘由我明白了,不过这擂台是怎么个打法?”

元宝答道:“说来也很简单,由三家各自遴选出门中精锐,每家派出两名充当擂主,一共守擂六日,守擂期间,擂主须得接受江湖人的挑战,不论长幼贵贱,不排资历辈分,不问正邪出身,任何人都可登台比武,规矩只有一条,便是胜者为王。到了第七日,由前六日的擂主共聚一堂,决出最终的胜负。”

“原来如此,”方无相连连点头,“登台打擂,既能决出高低,又不至伤了和气,认者服输,公平比试,真是个好办法。”

元宝直撇嘴:“你是真傻啊?”

方无相一怔,道:“我讲得不对吗?”

元宝道:“道理再对,也得有人跟你讲道理才算数,如今擂台尚未开始,瀛洲岛的青天大老爷就叫人谋害了,这擂台怎么可能顺利举办下去?”

方无相皱眉道:“你的意思是,今夜莺歌楼一案,与武林大会有关,凶手也在窥觑莫邪剑?”

元宝没好气道:“不然呢,无缘无故一夜三杀,杀的都是朝廷钦官,凶手图个啥,活腻歪了吗?”

方无相道:“是啊,就算要夺剑,也未必非得杀人……”

元宝道:“我实话告诉你吧,前些日子新皇继位,大赦天下的事,你总该知道吧?”

方无相点了点头。皇位更替乃是天下大事,普天之下,自然无人不知不晓。新皇颁布新规,赦免旧罪,也是常有的传统。

元宝道:“他老人家大笔一挥,勾去了五十个死囚的名字,这些人碰巧是蒙获死罪的江湖人。他们也都混迹到瀛洲岛来啦。”

方无相道:“你是说,今夜的罪行是死囚所犯?”

“不然还能有谁,肯定是那些人中的一个。”

“既然死罪得赦,为何还不悔改?”

元宝忽然愣了一下,下意识地咬住嘴唇,很快又松开,道:“悔改?说得容易,你当进天牢是过家家酒啊,天牢里的酷刑折磨绝不是你能想象的,人受了那样的折磨,还怎么悔改。”

方无相面露愧色:“我的确不曾见过。”

“况且……你知不知道莫邪剑是一把邪剑?”

“邪剑?”

“楚王将铸剑师杀死,将雌剑从雄剑身边抢走,带上战场,雌剑莫邪生来便沾了无辜者的血光,剑性已变得阴邪狠辣,会使人疯狂扭曲,不择手段。”

方无相困惑道:“剑乃凡物,怎会有动摇人心的力量?”

元宝哼了一声:“你自己见识少,还不信我的话,那算了,我也没什么可说的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方无立刻摇头,“只是……倘若果真有邪剑害人,那便堪比罗刹鬼现世,我们得想办法阻止它才是。”

元宝翻了个白眼:“你一不拿官家俸禄,二不抢那劳什子的邪剑,它害人关你屁事?”

方无相道:“无辜之人蒙受苦难,身为佛门弟子,不能作壁上观。”

“口气倒不小,你功夫很好啊?”

“好与不好,都该竭力而为,修积功德,才能不辜负住持方丈的教导。”

元宝道:“行吧,反正我知道的都已经都告诉你了,你乐意送死我也拦不住,别拉我垫背就好,我不会功夫,贪生怕死,小命只有一条,丢舍不起。”

方无相并未反驳,只是微微笑道:“我明白。”

元宝瞪了他一眼:“你又明白什么了?”

“你昏倒之前对我说话,说你还不想死。”

元宝肩膀一颤,像是被惊雷劈中了似的。半晌才扭开头,道:“我当然不想死,好好活着谁会想死呢,虽然我是个不男不女的阉人,一个朋友都没有,但……贱命也是命。”

方无相却摇摇头道:“谁说你没有朋友,你已是我的朋友。”

元宝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可方无相却在他耳畔接着道:“我应当比你年长些,你若不嫌,可以将我视作大哥,若是有人对你不利,我定会竭力保护你。”

*

夜色浓得像是一块化不开的黑珀。

潮湿的木柴在火里燃烧,发出毕毕剥剥的轻响,仿佛是天地间除雨声外仅存的响动。

元宝凝着方无相的眼。

他实在不明白,一个人得有怎样的旷世之才,才能把谎话说得如此真诚,如此坦荡。

他更不敢去想,或许方无相并没有这种才能,他坦荡只是因为他从未说谎。

火光贴着方无相的脸颊跳跃,破庙角落里泥塑的菩萨,仿佛附在这张脸上重新活过来似的。挂满蛛丝和尘灰的冰冷面貌,在火光的描摹下忽地变得鲜明而生动。

元宝一生只认金银,不信神佛。

所以他实在不明白,自己何以生出如此奇妙的感受。

方无相见他神情恍惚,道:“你若是累了便睡一会儿吧。”

“睡个屁!”元宝以残臂撑身,从地上站起来,踱到方无相面前,“你若真的信我,现在就跟我到码头去,将你手里的银子交给船夫,让他载我们离开这鬼地方。”

“离开?”方无相大为惊讶,“去哪儿?”

“只要离开瀛洲岛,随便你想去哪儿历练都行。”

“暴风雨中,海上恐怕不能行船。”

元宝往飘摇的窗页外瞥了一眼:“我告诉你,比起将要发生的事,这点动静连毛毛雨算不上,瀛洲岛即将大乱,此刻若是不走,便来不及了。”

方无相凝着他:“你是不是被今夜的案子吓到了。太守和捕头的死虽然疑点重重,但凶手已送命,我方才听见段公子嘱咐衙役给省衙送信,很快就会有人赶来,你不必太过惊慌。”

元宝像是没听见他的话,咬着牙根逼问道:“你到底走还是不走?”

“这……”

“好么,你不走我自己走。”元宝把手伸进他的口袋,将一捧碎银抢回来,转身便走。

“你身上重伤未愈,至少等明早雨止再动身。”

“我不能再等了。”

身后一阵沉默。

元宝已走到门边,厉风扑面,凉飕飕的雨丝甩在脸上,说不出的阴冷。他从墙角拿起滴水的红伞,将伞面撑开,一阵风骤然钻进伞底,像一只无形的手拉扯着他,将他扯进万劫不复的漩涡。

他的脚底像是灌了铅,不论如何也迈不出这道门槛。

他长长地吁了一声,回过头道:“方无相!你不是说了要保护我吗?我现在一个人走,一定会死在雨里,你还管我不管?”

方无相一怔,上前迈了几步:“那我先送你去码头?”

“你送我到对岸。”

方无相沉默少顷,点头道:“……好,你等我片刻。”

他将篝火熄灭,又简单收拾了行囊,将粗布包袱斜跨在肩头。元宝一直注视着他的举动,直到他来到身边,才把手里的伞递给他。

递伞的时候,元宝低声道:“你信我一次,我虽没什么大仁大勇,但决不会害你的。”

方无相握紧了伞柄,道:“我信你。”而后伸手揽过元宝的肩膀。

他的身形虽不算魁梧,但也称得上敦实,一条臂膀护住干瘦的元宝绰绰有余,元宝被他一搂,只觉得周身有暖意徐徐传来,烟熏柴草后的淡淡气味萦绕身旁,甚至盖过了潮湿的水汽。

两人共撑一伞,并肩步入滂沱大雨中。

雨下了几个时辰,地上的泥泞更深了,岛上的地势呈现坡状,四处都是河,成千上万条河水汇聚又分开,将土壤割成无数碎块。天地混沌,前无去路,后无归途,举目只有一片苍茫。

方无相好歹有一只行囊,元宝什么也没有,只有将手缩在口袋里,握住一捧救命的碎银。

银子太冷,像尖针一样刺着他的手掌。

他终于无法再忍受这疼痛,将拳头松开,任由碎银滑回口袋深处,而后张开五指,摸索着握住了方无相的手。

*

伞是用来避风挡雨的,可世上偏偏有些人不喜欢打伞。

比如柳红枫。

他将柳千手里伞夺走,又慷慨地赠给了别人,他并非真的需要打伞,只不过是喜欢看柳千脸上气急败坏的表情。

话虽如此,他决不乐意自己的衣服被雨淋湿,既然没有伞,他只能走得比平时更快一些。

他懂得一种神奇的轻功,快到连风伯雨师也追不上,他的肩头仿佛生出一张看不见的屏障,闲庭信步中,便将雨水挡在身外。

世上轻功高手很多,用轻功挡雨的人却凤毛麟角,因为驱策轻功很累,很耗力气,杀鸡用牛刀,实在很不划算。

柳红枫不是傻子,他只会把累人的轻功用在真正必要的时候。

比如追赶段长涯的时候。

他远远地便瞧见段长涯的背影,脚步轻盈,白衣翻飞,好似浊水中的一条清浪,背后的剑匣虽是漆黑的,却在冷夜中泛着乌青色的冽光,锋芒犹未亮出,便已透出慑人的杀气。

明明是单调的黑白色,却令柳红枫心花怒放。脚底生出无尽的力气,一个健步振向前去,转眼便追上了段长涯的背影。

段长涯的黑伞下突然多出一个人。

雨幕茫茫,遮蔽天光,这人好像是凭空从黑暗中长出来的,鲜红的衣衫胜似火焰,洋溢着热忱,灼灼地晃着他的眼。

“是你?”

“是我。”柳红枫喘着粗气,面色有些潮红,“这雨可真大啊,可否借你的伞一用。”

“好。”段长涯点头,毫不犹豫地倾斜手手腕,将伞面覆过柳红枫的头顶。

他的半边肩膀因此暴露在雨中,上好的锦缎迅速被冷水打湿,一块深一块浅,软塌塌地贴在身上,勾勒出肩胛与锁骨姣好的形状。

柳红枫盯着看了一会儿,不由得舔弄嘴唇,用湿润的声音道:“你可真大方,不问我去哪儿就答应我?”

段长涯道:“瀛洲岛并不算太大,不论你去哪儿,我都可以先送你去,然后再走我的路。”

“可你的路走得很急,连我都能看出你想早些赶回家去。”

“回府复命固然重要,但救命恩人更不能怠慢。”

柳红枫向他身畔靠了一步,而后眯着眼睛打量他:“段公子,你真是个好男人,我已忍不住心中悸动,你是否有意同我同寝一晚,我保证让你知道什么是销魂蚀骨的滋味。”

段长涯沉默了片刻,道:“我看还是赶路要紧。”

柳红枫轻笑一声,向伞底又钻得深了些,转过身去与他并肩而行。

段长涯步履平稳,饶是踏在泥泞的山路上,也如履平地一般。手中的伞稳稳地撑在两人头顶。

柳红枫随他走出几步,侧目问道:“奇怪,你竟不躲我?”

段长涯反问道:“我为什么要躲你?”

“想与我睡觉的男人九成九我都看不上,我会躲着他们,而我看上的大都不想与我睡觉,见了我恨不得躲着走。”

“别人我不知道,方才我只当你在恭维我。”

“我的确是在恭维你。”

“我问心无愧,承得起你的恭维,何必还要躲起来?”

柳红枫哑然,身边这位天之骄子比他想象得还要直截了当,宛如一张白纸上洒了泼墨的黑字,泾渭分明,倒令他那些捉狭的小把戏无处书写。

柳红枫轻咳一声,道:“好么,为了感谢你的信赖,我打算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先听哪个?”

“按顺序听。”

“行吧……好消息呢,你不必为我绕路,因为我本就是来找你的。”

“找我有何事指教?”

“你先别急,我还没说完坏消息呢。”

“坏消息是什么?”

“你走这条路,该不会是为了回家吧。”

“是的,我须得尽快回府复命。”

“这条路的前方是回川,水面上可没有桥。”

“前面不是有一座悬桥吗?”

“悬桥还要往南走五里路,这里只能踩着石头淌水,但凡雨水充沛时,石头都会淹进水里。你这么走下去,是没办法返回段府的。”

蜿蜒上行的路果真已到了尽头,四野空旷,前方传来哗啦啦的流水声,在一片晦暗中,隐约能辨出回川上的波光。

水势湍急,激流飞溅,哪儿还看得见石头的影子。

段长涯皱眉,低声道:“难道是我记错了?”说罢便转了个身,目光循着河畔远眺。

柳红枫在一旁追问:“你想找南边的悬桥?”

段长涯道:“是。”

柳红枫道:“那边是北。”

段长涯:“……”

*

瀛洲岛位于东海,毗邻余杭,与浙省隔海相望。

岛上地势倾斜,从岛心的峥嵘山延出东西南北四条坡,以西侧的坡道最为平缓。每逢春日,坡上杨柳抽枝,绿意盎然,故而得名杨柳坡,岛上的住民大都在此处安家落户。

峥嵘山上有一口地泉,从半山腰绵延而下,河道呈环状盘曲,次第行过四坡,故而得名“回川”。

回川在杨柳坡上的水程最缓,水流娟娟如溪,不足半人深,清澈见底,平日里只消踩着石头便能渡河。但今日暴雨凶猛,河道涨宽了两倍有余,石头被浊流淹没,渡河更是无从谈起。

河岸有一座供人歇脚的凉亭,牌匾上写着“春心”两字,也被暴雨冲刷得一片朦胧。

柳红枫带着段长涯,躲进春心亭避雨。

段长涯站在亭中,目光越过回川,往峥嵘山上投去。

雨夜里,远山与暮色融为一体,山巅上的灯火连成一片,仿佛一条闪烁的光带悬挂在半空中。

段长涯怔怔地看着,神色似有几分茫然。

柳红枫望着他的侧脸,问道:“你知道那边是什么地方吗?”

段长涯摇头。

柳红枫:“那是你家。”

“原来如此,”段长涯眨了眨眼,“多谢指点。”

“……你该不会连回家的路都不认得吧?”

“我的确对这一带不大熟悉,只要渡过回川,一定能认出来。”

“我实在很好奇你的信心从何而来?”

“瀛洲岛并不大,大不了走错几次,就能找到正确的路了。”

柳红枫想了想:“好吧,倒也是实话。”

瀛洲岛的确不大,倒不是说地域狭窄,而是人烟稀少。岛上的住民数目不足余杭一县的十分之一,住民之中一半是渔夫商贾,另一半则依附于晏家的铸剑庄,靠祖传的铁匠手艺维生。除了峥嵘山上的世家宅院,岛上大多数民宅都是乡野陋室,就连青楼也比岛外的更粗简。

除了晏氏铸剑庄以外,段氏天极门,宋氏东风堂,也在峥嵘山上各自设有府邸。江湖中声名显赫的三个大宗世家齐聚一堂,为庆贺武林大会,大摆宴席,便是山上那片灯火的来处。至于世家之外的闲散人士,三教九流,便只能去花街陋巷里找乐子了。

山巅与山脚,俨然是两个世界。

段长涯作为打破两个世界的人,一派心安理得。柳红枫凝着他的侧脸,心中不由得好奇——世上究竟有没有什么事,能使这人陷入慌乱?

暴雨没有丝毫停止的意思。

柳红枫道:“等你找对了路,宴会怕都要结束了。可怜你奔波了一个晚上,连饭也没有吃过一口吧?”

段长涯淡淡道:“无妨,事情水落石出之前,我本就无心茶饭。”

“恕我直言,官府的案子,本来同段氏并无干系,你大可不必把麻烦往自己身上揽。”

段长涯像是听到了天大的荒唐话,一脸诧异地看着对方:“当然有干系,只要有人扰乱江湖秩序,行歹作恶,段氏便绝不会坐视不理。”

柳红枫也露出几分诧色,再次打量面前的人。传闻中段氏因着祖上血统的关系,天生发色便比常人浅淡,肤色更苍白,而修行本家内功心法,会加剧这种差异,所以段氏子弟不论走到何处,总是鹤立鸡群,一眼便能认出来。

不论走到何处,都要顶着世家的名头,柳红枫实在想象不出这是怎样的感觉。

他接着道:“恕我直言,这件事段氏就算想管,恐怕也没那么容易。”

段长涯的目光在柳红枫的脸上驻留,上下打量着他:“枫公子究竟为何冒雨来找我?”

柳红枫勾起嘴角:“当然是因为我看上你了,想找你陪我睡觉,我还从来没有睡过世家公子,今日与你邂逅,一定是天赐的良缘,我怎么能够错过呢。”

他的声音极尽暧昧殷勤,就差从手心捧出一朵花来,段长涯却只是冷冷答道:“我没这个打算。”

“是对男人没打算,还是对我没打算?”

“对你没打算。”

柳红枫耸了耸肩:“你拒绝得未免太直白,可叫我颜面扫地,如何自处。”

段长涯非但没有表示同情,反倒逼近一步,站在柳红枫身前,他比柳红枫更高一些,体格也更强健,像一堵危墙似的立在咫尺外。

柳红枫退了半步,后背抵上亭柱,再无处可退,只能迎上对面人的视线。眼中含笑道:“段公子,既然无心插柳,就不要靠这么近来撩拨我了吧,万一我一时糊涂,做出不够君子的错事,可该如何是好。”

段长涯沉声道:“我虽无意与你睡觉,却对你很感兴趣。”

两人相距咫尺,额头几乎抵在一处,柳红枫感到对方的呼吸扑在脸上,一阵阵暖流起落,像一只若即若离的手抚摸脸颊。

奇也怪哉,神情这么冷的一个人,吐息却这么热。

“莺歌楼中,目睹枫公子的眼力和伸手,在下当真心悦诚服。”

“过奖了。”

“既然阁下绝非等闲之辈,今日特地追来找我,究竟有什么目的?”

柳红枫眨了眨眼:“看来就算我搔首弄姿,也糊弄不过去这一劫了。”

“事已至此,不如直言。”

“好啊,”柳红枫扬起头,微微调换姿势,却仍未能钻出对方的影子,“我来找你,是因为我与你有同样的担忧。这瀛洲岛上已有祸种生根,恐怕还会生出新的乱象。”

“此话怎讲?”

“新皇大赦五十死囚的事,想必段公子也有所耳闻吧。”

“五十死囚不假,说他们都是江湖人,都聚集在瀛洲岛,未免空穴来风。”

“并非空穴来风,我能够以身为证,我也是死囚之一。”

段长涯的脸上第一次流露出惊色。

柳红枫接着道:“不论你信或不信,我是蒙冤入狱的,我为了救柳千那孩子,惹上了不该惹的人,被栽赃一桩,本来生路已断,做好了掉脑袋的准备,万幸赶上新皇大赦的机缘,才侥幸捡回一条小命。”

段长涯再度打量他,神色却比方才谨慎得多,一双明眸眯成两条线,像是要将他的面皮扒下来似的。

柳红枫被盯得浑身发毛:“我脸上沾了米还是落了虫?”

“死囚的脸上会留下刺青,这是祖上传下来的规矩,你脸上为何没有?”

柳红枫道:“这就要怪京城天牢的提刑官大人了,他说适逢新皇继位,三月之内不得见血煞,若是将刺青刺在死囚脸上,问斩时会折损圣颜,其兆不祥,所以统统改刺在屁股上。”

段长涯:“……”

柳红枫的嘴角浮起一抹笑意,暗中翘起一条腿,用膝盖顶着对方的腿缝磨蹭:“我的好少爷,你若不信,我脱下裤子给你看一看?”

“罢了,我信。”段长涯不动声色地将他拨开。

“承蒙厚爱。”

“其余死囚也同你一样?”

“只要是今年端午后入狱的死囚,规矩都一样。”

“你们彼此并不相识?”

“天牢森严,根本没有相识的机会。”

“所以我也没办法分辨出他们的身份。”

“除非你扒掉他们的裤子,亲眼看上一看。”

“既然这秘密很难被人发觉,你为何要主动告之于我?”

“因为我知道要与君子交朋友,最好坦诚相待,必要的时候就连屁股也要给他看。”

“……”

“段公子,我与你的目的是一致的,我也不愿武林大会蒙沉染垢,坏了我扬名立万的机会。若是能在擂台上击败擂主,从世家子弟的手中夺得上古名剑,江湖上还有谁会不知道我的名号,入过天牢又算得了什么?”

段长涯盯他许久,沉声道:“原来你想要莫邪剑。”

“为何不想?”柳红枫反问,“我这一生漂泊零落,命如草芥,连找个姑娘安家退隐的机会都没有,唯有功名二字可期可待,为何我不能搏一把呢?”

“你明知我对莫邪剑势在必得,却当面与我开诚布公,就不怕遭我暗算?”

“不会的,”柳红枫笑道,“我相信天极门的剑术,更相信段公子的信誉。”

段长涯凝他良久,终于向后撤开少许,令对方重获自由:“我已明白你的来意。”

“那我就放心了,”柳红枫长吁一声,接着不要脸地凑上前去,重新消灭两人的距离,“不过我想与你睡觉也绝不是假话,你可千万不要误会。”

段长涯:“……”

柳红枫仍笑着,一身红衣在雨夜中格外出挑,像是一团火在苍茫的天地间跳耀,火光太过耀眼,竟使人分辨不出哪些是虚,哪些是实,就连他的人也像是投入火中的活祭,以命为引,守得赤焰不熄。

段长涯道:“我明早便离岛,去省衙请求增派护卫的人手,那五十死囚的名录,我也会设法打听清楚。”

“好啊,那我备好香纱软帐等你回来,说不定到时你就有了兴致。”

“你与人睡觉靠的是兴致么?”

“当然了,我都在鬼门关里走过一遭,还能有什么长久的念想。春晓不过须臾一刻,不为兴致,难道还为苦修不成?”

段长涯微微一怔,投向他的目光里似乎含了几分探究之意。

可惜夜色太黑,四目相对,谁也没能看进谁的心。

“枫公子若无别的指教,在下便就此告辞了。”

“你当真能找到路,还是我送你一程吧。”

“不必劳烦……”

段长涯的话音被一阵骤响盖过。

响声起初像是雷鸣,但比雷声更长久,仔细听辨,竟是嘈杂汇聚的人声。

人声顺着回川下游溯流而上,竟盖过了暴雨和浪涛。

段长涯皱眉道:“那边是渡口的方向?”

柳红枫道:“正是,不知渡口出了什么事,竟引出如此喧嚣。”

段长涯叹了一声,道:“看来我不必等到明早,现在就得去渡口走一遭了。”

柳红枫笑道:“看来我也不必等待明天的香纱软帐了。”

“你也要去?”

“当然,我还没与你分开,就已经开始思念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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