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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2 章 第九十二章画棠

  连山果摸了摸胸口,箭矢已被拔出多日,但还是疼,心里咬牙发誓,等这回的事过去了,自己一定要好好锻炼,把已经退化的武技给捡起来。

  远古时代的星相师可是个个都能独自浪荡蛮荒还安然无恙的存在,她真是太丢前辈们的脸了。

  画棠将烧开的水用竹筒盛了递给连山果。“明日应当便能走到获鹿邑了,到时也能好好休息一番。”

  两个人都是野外生存高手,即便是连山果,也不过是身手退化,但年轻时满世界睡美人,孤身走在野外的时间并不少,当年的野外生存知识仍旧在脑子里存着。生存需要的大部分物资这俩都能在野外获取,少部分也能找到替代的,论如何在野外过上精致优雅的生活,这俩一个都不弱,只是,野外生存经验再丰富也架不住连山果身受重伤以及背后一直有人追杀。

  莫说精致优雅的野外生活,能活着就不错了。

  连山果接过竹筒。“获鹿邑怕是出事了。”

  画棠不解的看着连山果。

  连山果看了眼画棠碧色的眸子。

  画棠并非纯血人族,而是鲛人与人族的混血。

  不同种族之间是能孕育后代的,只是概率低了点,但画棠不是这种情况。

  用画棠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她家往上数十五代都是画工——自血统至上开始在帝国蔓延开来,帝国境内,一个人是什么职业,其祖上十九代多半也是什么职业——画棠的特别在于,她祖上十五代都是纯人族,父母自然也是,而两个纯人族生下了一个混血的鲛人。

  她老子怀疑她不是亲生的,气得殴打妻子,并且想杀了孩子,不过没成功,被妻子给反杀了。

  女人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生下一个混血,她很确定自己的孩子是自己和被自己杀了的男人的。

  连山果倒是能给出解释。

  虽然祖上十五代是纯人族,但更早的祖先呢?

  可能是十五代之前,甚至是一百代以前,男人和女人的祖先里肯定有条鲛人。

  返祖这种事完全随缘,除非祖上完全没有鲛人血统,不然返祖的概率来了,莫说生个混血,你生个纯血鲛人出来都不离奇,接受就好。

  女人没连山果的见识,但那也不重要了,不管是怎么回事,不管孩子是不是男人的,都是从自己肚子里爬出来的,是自己的亲生骨肉是可以肯定的。

  有人抚养,再加上画匠虽然也是贵族奴仆的一种,但奴仆也有高低之别,高级奴仆,尤其是画匠这种技术奴,还是能吃上饭的,因而画棠倒是满满长大了。

  然后,鲛人是大荒最美的种族,鲛人混血的容貌自然也不差,反正画棠的容貌,纯人族里根本不可能找到能与她媲美的,即便是在盛产美人的神裔氏族,画棠的容色也是一流。

  好色乃人之本性,因为生得好,七八岁就被主人拉上床的奴隶随便哪个地方都有。

  画棠的美貌让她遇到了同样的事,略有不同的是,画棠在察觉到主人想干嘛后把主人给杀了,确切说,是灭了满门。

  绘画的许多材料即是绘画所需原料,也是药,只要有心,学点药物知识并不难。

  画棠自己配了药把主人全家几十口人都给毒死了,再搜刮了主人家的财帛带着老母跑了。

  鲛人寿命漫长,哪怕是混血,也是很长寿的,而纯人族....寿命很短。

  画棠在送走了老母后便一直四处流浪,锻炼出了一身强大的野外生存能力,只是,人嘛,总有运气不好的时候。

  人族与其它种族的混血在帝国境内有个统一的学名:贱种。

  贱种的地位比奴隶更低,奴隶尚且不是人,贱种自然更不是,稍有不同的是,因为贱种大多生得貌美,所以很值钱。

  画棠又不可能真的一生都不接近城邑聚落,不管是为了生存还是为了过得舒服,她每隔一段时间都得找个有人聚居的地方购置一些东西。

  混血不是人,又很值钱,尤其是鲛人的混血,只要是个正常人,见了都很难不起歹心。

  捉了卖钱又不犯法。

  大部分情况都是以画棠把抓自己的人给杀了,再为了安全,顺手将这人来的聚居地也给屠了而告终。

  既然生了歹心,而自己又杀了他们的成员,不屠杀灭口的话,回头就该是当地贵族带着人来捕捉自己了。

  有大多数情况,自然也有少数情况。

  连山果是在躲追杀的时候遇到画棠的。

  画棠彼时刚从一个贵族的大牢逃出来,追杀连山果的人是知道主人刚得了个桀骜不驯的鲛人混血,正在驯化的事,一见就猜到了怎么回事。

  既然两个凑一块了,那就一个杀一个抓,回去双倍的赏,双倍的快乐。

  事实证明,梦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

  俩大美人果断联手了,然后....那一波追杀者全被干掉了,但那只是开始,并非结束。

  画棠最开始以为是自己的缘故,但后来发现,自己好像是被牵连了。

  人下血本死咬着不放的分明是连山果。

  虽如此,画棠却也没将连山果给扔了,一来是难得遇到个能谈得来的朋友,舍不得连山果死;二来之前被追杀的时候自己下手有点狠,不仅把人杀光了,脑袋还砍下搭京观吓后来者,心脏也挖了出来串成一串吊在京观旁迎风招展,只是因着连山果的缘故,以前效果甚好的威吓手段这回完全失了效。

  虽然寿命很长,去过很多地方,但以前莫说获鹿邑,便是澜州都是头回来,不熟悉当地情况,不免有疏忽。

  画棠也有自知之明,因而问:“你发现了什么情况?”

  “人太少了。”连山果道。“获鹿邑乃是澜州与兖州往来的必经之地,商贸繁盛,周遭聚落众多,我们这一路来却没见到多少人。”

  连山果这么一说,画棠也意识到问题了。“若是流民作乱,固然遇不到多少人,但这一路上的尸骸必定少不了,莫不是贵族们打起来了?”

  流民问题不止盗趾经过的地方有,整个九州,就没哪一州是没有流民问题的,但很长时间都只是隐患,危害范围不大,因而帝国一直都不重视,如今嘛....盗趾之乱所过之地,流民连接成片,隐患滚雪球般增长,完成了从隐患到大患的蜕变。看書喇

  画棠是从西边一路走来的,见过不少流民经过的地方,时不时就能见到白骨。

  实在是没力气埋掉死者,而且同类的肉也是肉,能吃,因而经过的人只能看到新鲜的白骨。

  画棠下意识就想到了贵族作战,倒不是说贵族之间的战争就不祸害氓庶了,而是人都在聚落里被屠了,路边自然就看不到了。

  连山果思忖了须臾,道:“也可能是盗趾,我之前来的时候盗趾一直在向南走,只是,何至于如此之快?”

  画棠道闻言也觉得稀奇。

  国族之间的战争可能因为贵族的不配合而打得一塌糊涂,但盗趾与贵族之间....天然无法和睦共处,不死不休。

  “明天到获鹿邑问问。”画棠道。

  被追杀得一路大部分时间都在荒郊野外,消息实在是太闭塞了,不管发生了什么都只能靠猜。

  连山果点头。

  画棠自己也接了一管热水。“趁着我们现在有空,我们谈谈你究竟做什么了?”

  虽然连山果生得很美,以及她无意中提到的有个十几岁大的儿子,但外表看上去却只有二十余岁,让人很怀疑连山果的血统,但做为因为血统没少被人追捕的画棠可以很确定的说,连山果被追捕肯定无关血统。

  生得比连山果更好看的自己都没遇到如此不依不饶的追捕,而且追捕是捉活的,而这一路上....那些死士只想杀了连山果。

  连山果佩服道:“你现在才想起问这个?”

  画棠理所当然道:“之前忙着活命。”

  连山果笑。“你连怎么回事都不知道便帮我....”奇人也。

  画棠道:“我看你比看那些人顺眼,为什么不帮你?”

  换个人准就服了,但连山果本就是个肆意的性子,闻言反倒很认同。“那现在怎么想起问了?”

  “好奇。”画棠回答。

  连山果闻言笑解释起了发生了怎么回事。

  她是受命去调查血祭的事的,看看和湮灭教会有没有关系。

  结果....这世上总有人,不干人事也就罢了,轻轻松松就能制造无数的灾祸。

  灾难君王无疑是个中翘楚。

  灾难君王的身份知道的人很少,但连山果恰为其中之一。

  以延寿的丹方换命。

  诸侯们收下了丹方,然后继续追杀灾难君王。

  灾难君王给了丹方,但丹方....简直丧尽天良,以人的心头血为药引,随着服食的时间越久,需要用到的药引的量也越来越大。

  连山果非常想问问服药的王侯贵族们长没长脑子,是不是不识数。

  药引用量每回的变化都是之前用量的两倍,吃到最后,整个人族都不够吃的。

  还有,活人心头血为引,这样的药,确定药里不会带上药引的仇恨?几个人还没什么,但长期服食,积少成多,肯定得出问题。

  只是,服食的人什么时候出事鬼知道,但帝国肯定先出事。

  性质太恶劣了,一旦大规模扩散开来....连山果无法想像后果。

  连山果第一反应就是想找澜北的大巫祝调动军队先把那些王侯贵族都干掉,知道药方的人能杀也全都杀了。

  然....她去找大巫祝的时候发现这位年纪已经很大了的大巫祝也在服丹,效果还不错,精气神看着一点都不老,不管是表明还是内里。

  知道巫女被闭关后玉宫对各地神庙的掌控权下降,但怎么也没想到巫们腐朽得如此严重!

  没等她愁完就已经因为知道太多而上了太多人的必杀名单。

  画棠也没想到帝国看着金碧辉煌,实则里子已糜烂至此。

  如此帝国,合该灭亡。

  心中腹诽,画棠面上却是不显分毫。“吃自己的同类,不会觉得想吐吗?”

  画棠皱着眉,饿疯了失去理智跟野兽没什么两样了也就罢了,道德是建立在温饱得到满足的前提下,但王侯贵族们....元洲大地,饿着谁也饿不着他们。

  连山果道:“大概是因为他们都不是人吧。披着人皮的怪物,不论人皮多完美,终究不是人。”

  一句话就把人给开出人籍了,画棠不由对连山果刮目相看。

  做为太昊祭巫,连山果若开口将人开出人籍,被开出人籍者....除非灭了连山果,不然迟早全族落入悲惨的地狱。

  画棠莫名觉得有些讽刺。

  神裔氏族并非纯血人族,尤其是连山氏,据说还流着末代羽皇的血。而王侯贵族们却是纯血人族,古之人族先贤的后代,纯血的只有一张人皮,血统不纯的反倒有一颗人心。

  第二日的时候终于赶到了获鹿邑,情况不太好。

  不是说获鹿邑不好,而是盗趾已经打到了扶风峡,过了扶风峡就是获鹿邑。

  为何如此神速?

  盗趾改变了策略,自己开城门,他劫掠一番后就会离去,不会大开杀戒;不开城门投降,那就打,打完了再把城中王侯贵族全族给抓起来制成人脯补充军粮。

  让劫掠一番,损失最大的,其实是公族。

  帝国是分封制,贵族在都城肯定是有产业的,但根基还是在封地,自己虽有损失,但损失更大的是国君,认真的掰算一番,好像也挺划算的。

  国君损失大,君权自然削弱。

  君强臣弱,君弱则臣强。

  于是乎盗趾越打越顺。

  打到浮国时因为浮侯的反抗力度太大,给盗趾军造成了不少的伤亡,城破后盗趾干脆利落的焚城了。

  诚然,国族之间,贵族之间,国君与臣子之间,战争频繁,屠城也是家常便饭,但焚城,且还是焚一个大国的都城....这是第一例。

  浮国的王侯贵族,只要是在都城的,全都变成了烧烤。

  威慑效果惊人。

  盗趾在过了浮国的都城后一路经过的地方都是望风而逃,甚至当地贵族大索全城之粮献给盗趾只求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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