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长乐,跟自己父母聊着天,林萧暗自感慨。
不愧是公主,就是会唠嗑,仅仅聊了20多分钟,就把自己的父母,逗得哈哈大笑。
更是打心眼儿里,喜欢上了这个儿媳妇儿!
“丽质,伯母此次回来的比较匆忙,也没有什么要送给你。
这手镯,还是我的婆婆,送给我的呢,我把它送给你!”
“伯母,这东西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你呀,是个好孩子?收下吧!”
“好了,丽质,这也是我老妈的一片心意,你就拿着吧。”
“谢谢伯母!”
那言行举止,无不彰显出她的家风。
就在这时,林父轻轻的咳嗽了一声,林母不再说话!
“你个臭小子,这个儿媳妇儿,我很满意,你要一心一意的对她。”
“放心好了,老爹,我一定会一心一意对她的!”
“丽质,若是这臭小子欺负你,直接给我打电话,看我打断他的狗腿!”
“知道了伯父,萧哥对我特别的好!”
林萧,这是亲爹。
“说说看,你小子接下来有什么计划?要不要去我的公司?”
只见林萧,摇了摇头。
“老爹,你的公司,我已经去过了太多次了,所有的人都认识我。
你说,你让我,该从何从哪里开始干?
从基层开始干,也无法锻炼,若是直接干到管理层,还有很多东西并不了解。
再说了,我有自己的理想和追求,我可不想直接继承你的千亿家产,混吃等死一辈子。
所以,我决定了,自己要成立一家公司。
从头开始,没准干个几年,我的财富能超越你呢。”
林父哈哈大笑。
“好小子,有志气,这就对了,既然如此,我先给你准备3亿,让你练练手。
我允许你失败两次,若是两次都失败了,就给我乖乖滚回公司,从基层干起。”
“老爷,夫人,饭菜已经准备好了。”
“好,我们先吃饭,吃完后,慢慢的详谈。”
今天的中午的这顿饭,一行四人吃的格外香甜。
而他们二人,对待这未来的儿媳妇儿,也10分的满意。
“老爹,老妈,我呢,就不在这里打扰你们二位了,我准备回去要大干一场了。”
“臭小子,钱给你打过去了,你查看一下,若是有什么不懂,直接找我。”
“放心好了,老爹,我一定会超越你的。”
“为父等着你超越。”
林萧二人,离开此地,开车,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打开了一下余额,3亿资金已经转到自己的银行卡。
那么,接下来,可是要自己大展身手的时候了!
“林公子,我们准备干什么呀?”
长乐在他们的家中,听到几人的对话,说什么开公司,赚钱,自己虽说并没有听得太明白。
但是也知道,林公子说是要做生意!
“长乐你不懂呀,我心中是多么的纠结。
我想干的活太多了,但是奈何,分身乏术。
我肯定不会跟我老爹一样,投身房地产。
要不然的话,我干脆当个搬运工,在大唐拿一些东西,放到现代进行售卖。
再从现代,搬一些东西,拿到大唐进行售卖,这样一来,也能大赚特赚。”
“林公子,无论你干什么,我都支持你!”
正所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无论林萧想要做什么东西。
作为他未来的妻子,都表示,全方位的支持!
“算了,先开个公司吧,等待做什么,咱们再考虑一下。”
经过这几天的筹备,一家名为萧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经营范围,全品类。
公司法人,林萧,李丽质。
“长乐,咱们的公司,已经注册完毕,从今天开始,我就是大当家,你就是二当家。
为了我们,未来的日子,努力干吧!”
“嗯,林公子。”
……
驾,驾,驾!
突厥一行人,穿过了大唐的边关,策马向长安城的方向飞奔。
用了4日的时间,终于抵达到了长安城。
当这一行人,站在这长安城外,抬头看向长安城,露出了不屑的笑容!
“大哥,我看这大唐,实力也不过如此呀,这群唐人,就如同个小鸡崽子一样。
我这战刀,可以直接杀他们10人。
还有这长安城,只需要我部落儿郎,十万大军,便可以攻下!”
只是,当那人说完,领头的男子,并没有回答,依旧是这样,静静的看着。
就在这时,皇城上方的一众护卫,匆匆的赶了下来,把他们的突厥队伍,团团包围起来。
见到此景,一众突厥人,纷纷抽出了武器。
“怎么,我突厥使臣出使你们大唐,难不成,这就是你们大唐的待客之道?
难道你们这群唐人,想与我突厥人,发生战争不成?”
“大哥,若是发生战争,我部落儿郎,可以把这长安城彻底攻破。
他们唐人的女子身体,真是柔软,那身上,还散发着香味儿。
可比我突厥的女子,身上香多了!”
话音刚落,一众突厥将士,哈哈大笑起来,完全没有把这一众大唐将士,放在眼中!
就在这时,几个大唐的官员,匆匆的赶了过来。
来到俩人面前,行了个礼!
“哈哈哈,想必两位,就是来自草原的,阿史那莫亲王,与哥舒特鲁亲王。
两位远道而来,出使我大唐,来人,还不抓紧让亲王的队伍进城。
两位亲王,里面请!”
队伍离开的那一刻,一众突厥将士,骑着马,进了长安城。
刚进入长安城的那一刻,那长安城,繁华的景象,一时间,让他们一行人全部着迷。
早在突厥,就听闻,长安城是一个充满着鸟语花香,繁华的地方。
之前还不太相信。
直到今日,第1次来到,他们突然感觉,在这里,可比那突厥王庭要舒服多了。
“这群可恶的唐人,竟然占据着这么好的地方。
而我突厥,要比这群唐人,实力强横,却要占据着,那鸟不拉屎的地方。
现在看来,真是气愤呀。
大哥,要我说,咱们还是直接回去吧,领我百万大军,前来征战大唐。
到那时,占领整个长安城,天天饮酒作乐,岂不痛快?”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