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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紫苏桃姜

  凉皮和凉面一经推出, 成为酒楼里第一道打破时间限制、早中晚三个时间段都热卖的饭食。

  从清晨开始,“来一份凉皮子”、“两碗凉面,不加辣油”之类的话便响彻店内, 一直持续到正午, 偶尔有些点稻米饭配腐乳肉或小鸡炖蘑菇的食客,但大部分还是凉皮和凉面。

  到了晚上, 就更是凉皮凉面的主场了。

  究其受欢迎的原因,大约还是老生常谈的天气炎热。但林稚觉得, 这凉皮凉面的销量还能更上一层楼——毕竟刚过头伏而已,真正的三伏天还没到来。

  像鸡蛋灌饼一样, 凉皮凉面也得到了升级,配菜从单一的黄瓜丝变成更多选择的胡萝卜丝、青瓜丝、绿豆芽、黑白熟芝麻, 还有酥香酥香的黄豆碎……若是有油香酥脆的炸花生米就更好了。

  除了配菜以及油泼茱萸酱、肉末茱萸酱、芥末辣油等酱料, 还有后世凉皮里的常客,牛筋面。

  这东西在前世不起眼, 几乎每一个凉皮店里都会出售,做法却很复杂。

  单说揉面、饧面这两个步骤就要花费一上午时间, 然后把面团用清水略洗几遍,擀面,切条,上锅蒸熟,又要用一个下午。一天下来, 这牛筋面才算做好。

  虽然工序麻烦, 和机器做出来的也有些差别,但好在效果不错。吸饱汤汁的牛筋面, 那种似面筋非面筋、似凉皮非凉皮的口感, 结结实实地迷倒了一大批宋朝人民。

  “这凉皮子要是一年四季都卖得这样好就好了。”

  刚向他们汇报完这几日的业绩, 沈小七还没高兴多久,突然没头没尾冒出这么一句。

  好端端的,怎么还未雨绸缪起来了?

  林稚给他讲从高高的谷堆上面听来的过去故事:“从前有一个老妇人,她有两个女儿。”

  沈小七没明白话题怎么一下子从凉皮变成了老妇人,但林稚讲故事的声音娓娓动听,让人很容易沉迷其中,便是阿青和阿蓝也都竖起耳朵。

  “老妇人的大女儿在街上卖罗伞,二女儿则开了一家浣衣铺子。”

  把皮蛋壳儿磕破,露出里面深褐色的蛋清,林稚继续道,“晴天的时候,老妇人担心大女儿的罗伞卖不出去,雨天就担心小女儿洗的衣服晒不干,成日忧心忡忡。”

  沈小七咂摸出点滋味,若有所思地张了张嘴,阿青和阿蓝却是已经理解了其中含义,不约而同地笑起来。

  在几道灼灼的目光之下,林稚把后面的故事补充完整:“后来有个邻居告诉她,‘晴天浣衣铺生意兴隆,雨天买罗伞的人络绎不绝,无论晴朗与否,令媛都能得利’。”

  这下沈小七算是完全听明白了,咧着嘴道:“阿郎这是把我比作老太太呢!”

  “人家老太太有两个聪明伶俐的女儿。”阿青毫不留情道,“你呢?”

  “……我自己就聪明伶俐!”沈小七呛回去。

  “哦,你是女儿吗?”

  两人又吵起来。

  阿蓝忙接过林稚的话,“小郎君都是从哪里听来的这些故事。”

  “都是从前听母亲说的。”林稚答道。

  “所以啊,完全无需担心季节时令的问题,就算到了冬天没人买凉皮,我们还有火锅。”

  沈小七的好奇心被勾起来,暂时和阿青休战,“火锅是何物?”

  “这个嘛……”林稚又开始卖关子了,“到了冬天再告诉你们。”

  沈小七鬼哭狼嚎。

  “别嚎了。”林稚又磕了一枚皮蛋,“快剥皮蛋。”

  今日朝食吃皮蛋馄饨。

  薄韧透亮的四方面皮,带着葱花姜末的肉馅儿包进去,再点缀进一小块连清带黄的皮蛋,往手心里一挤,封好口子,这馄饨便好了。

  成品馄饨可以明显看出馅料的颜色,一半是黑黑的皮蛋,一半是淡色的肉糜,让人联想到阴阳八卦图。

  煮馄饨就没什么花活了,舀一小块猪油,高汤煮开下馄饨,再撒些紫菜和芫荽。咬一口,皮蛋的香和肉的鲜同时在嘴中爆开,鲜香十足。

  沈小七连丝虾皮都没剩下:“好吃,好吃极了!”

  阿蓝边擦嘴边道:“小郎君,我们把这道馄饨也加进食单吧,肯定能卖个好销路。”

  林稚笑着答了声好。

  晌午的时候,隔壁邻居陈三娘送来了一筐水灵灵的桃子。

  “桃子是自家树上结的,甜得很,小郎君尽可尝尝。”

  陈三娘道,“不知为何,今年结的果子比头两年加起来都多,我们自己吃也吃不了,所以才请小郎君来帮忙分忧。”

  这话说得俏皮,林稚答应着,“陈三娘放心,这个忙我们还是帮得了的。”

  陈三娘捂嘴一笑。

  两人聊了一会儿,从昱哥儿谈到了菜谱,陈三娘忽然话锋一转,“小郎君可曾定过娃娃亲?”

  林稚心中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没有。”

  “那可有心仪的小娘子?”

  “……也没有。”

  “哦。”陈三娘似乎很满意这个回答,低头喝了口杨梅饮子,“我兄长做的是船坞生意,家中有一女儿,也就是我的贤侄女,正是碧玉年华,我想让你们见个面,认识一下。”

  林稚:“……”

  果然,相亲永远是亘古不变的话题,哪怕是在一千多年以前,适龄青年男女也逃不过被催婚的命运。

  “多谢陈三娘好意,可是我并无婚娶的打算。”林稚婉拒。

  没想到陈三娘毫不在意:“现在没有打算,就能代表以后也没有了?先见一面再说。”

  瞧这话术,简直和后世一模一样!

  罪臣之子的事到底不能说,林稚咬了咬牙,“……我有隐疾。”

  够不够狠!这下总不会再强迫他了吧?

  “哎呀。”到底姜还是老的辣,陈三娘一眼识破他的推脱,“你就诓我吧,小郎君,你一天到晚在庖厨跑来跑去,聪明又能干,哪里像有隐疾的样子!”

  林稚沉默了。

  见他不说话,陈三娘趁热打铁,“小郎君,你就别推辞了,我已经告诉我那贤侄女了。女郎年轻面薄,你若不答应,叫人家的面子也过不去是不是?”

  林稚苦笑:“三娘,您这是先斩后奏。”

  “什么斩啊奏啊的,三娘听不明白。”见事情已成,陈三娘笑得越发开心,“你也别有什么心理负担,能成自然是一桩美事,若不成也不必往心里去,就当是见个朋友。”

  盛情难却,林稚只好点头。

  自前朝开始施行重农抑商政策,商人便一直排在最末等的位置,本朝政策虽有所松动,商人地位得到提升,但人们心中一直保留着“士农工商”的传统排位。

  陈三娘的贤侄女陈氏女郎,家中做的是船坞生意,属于“工”,按照地位要在他这个开酒楼的小老板之上。

  陈三娘高看他一眼,他不能不领情。

  到时和那陈氏女郎把话说开就好。

  “我和那头商量商量,回来再把时间告诉你。”陈三娘说完,美滋滋地离开了。

  看着她的背影,又看了看那筐鲜灵的桃子……吃人嘴软拿人手短,陈三娘这是有备而来,很懂得谈判诀窍啊。

  事已至此……林稚看着那水灵灵的桃子,先做个紫苏桃子姜吧。

  上大学时他有个南方室友,每年夏天都要自己做一罐子紫苏桃子姜。

  一开始林稚听见桃子和生姜组合在一起,还以为是什么黑暗料理,后来在室友的威逼利诱之下尝了一块,味道居然意外地不错。

  酸、甜、辣、还有一点点咸,清凉解暑,夏天吃起来很让人上瘾。

  把桃叶摘去,桃子洗净,留下足够他们四人当水果吃的量,林稚拿起一个桃子啃了一口。

  清甜多汁,挺好吃,是脆桃。他感觉被逼着相亲的心灵得到了一些安慰。

  熬一锅浓郁的糖醋汁,撒入紫苏细丝,晾凉,等到汁水变成深红色,再放杀过水的桃块和仔姜,用陶罐封起来,腌一天就十分美味。

  腌好的紫苏桃子姜,无论是汤汁还是仔姜和桃块,都呈现淡淡的粉红色,很是漂亮。

  食客们见到食单上“小食”那一栏出现了新面孔,不约而同点了这道紫苏桃子姜,却没想到经历了心情的大起大落。

  看着颜色不错,一定很好吃——怎么这么辣,和想象中的酸甜一点都不……等等,好像确实是酸酸甜甜的?

  再仔细咀嚼片刻,味道竟出人意料地好,香气独特,酸甜可口,桃子的脆甜,紫苏的清新,再加上那一丝似有若无的辣……好吃!

  食客们纷纷大喊真香。

  林稚给他们介绍紫苏桃姜的好处:“仔姜散寒,桃子性温,紫苏也是著名的辛温食材。三者结合能驱除暑湿,也能缓解因食过多冰饮导致的躯体不适。”

  有个熟客笑道:“其实我并不在意什么健康不健康,人生得意须尽欢,好吃就行!”

  林稚也笑了笑,心想:“您的偶像莫非是李白?”

  “林氏酒楼叫人爱去的原因,除了店内菜品味道好,创意足也功不可没——店主人总是有这么多新鲜点子!”

  林稚笑得更开心了,又把中国好室友感谢了一遍。

  这种化油解腻的腌果在夏天爆红,完全是情理之中的事。

  紫苏桃子姜刚卖三天就已经在“小食”里面出道,几乎成为每桌的必点佐餐菜品。

  林稚抱着算盘算这些天的进账,别提有多快乐了。

  这种快乐一直持续到三天之后。

  当天,沈小七和阿青阿蓝才知道林稚要去“相亲”。

  “这么大的事,阿郎你怎么不早些告诉我们!”沈小七不满。

  阿蓝笑道:“小郎君才刚刚及冠,年岁尚浅,对这些事倒是不用操之过急。”

  林稚解释:“不是去……只是以文会友。”

  沈小七却不理会这套,把他拉进厢房,扬言要给小郎君好好“梳妆打扮”。

  拗不过他,林稚便随他去了。

  那日买的夏衣除了茶白霜白等颜色,还有一件藏蓝色衫子,店主娘子说很衬他的肤色,林稚却嫌颜色太过庄重,没有适合穿着的场合,自从买来便闲置一旁。

  今日倒是有机会穿了。

  换上那件“很衬肤色”的藏蓝色隐竹纹凉衫,沈小七又给他换了发冠、挂上香囊,甚至还把罪恶的小手伸向了那朵芍药簪花……

  林稚忍不住制止:“……可以了!”

  “这样就行了吗?”沈小七嘟嘟囔囔,“我还没给阿郎抹香泽呢!”

  本朝男子同样喜爱涂脂抹粉,什么熏香、敷□□、抹香泽都不在话下。

  林稚对此倒是没什么偏见,只不过香泽是润发的香油,抹香泽就是梳个时尚的油头。油头这种东西,实在不符合他的审美。

  他认识的人里也没有喜欢梳油头的……除了茶坊的李四郎。

  他按下沈小七蠢蠢欲伸向发油的手,语重心长道:“这样就很好了。”

  “好吧。”见他态度坚决,沈小七只好放弃,不过马上语气欢快道,“阿郎这一身真好看!”

  似乎是觉得“真好看”三个字不足以形容,他想了想,又拉了个参照物来比对,“比前几日登科的状元郎还好看。”

  前几日他二人上街采买,往金明池的方向多走了几步,正好瞧见那走马探花的新科进士。

  新科进士一身红衣,披红挂彩,座下一匹绿边白鞯的鞍马,眼角眉梢尽是风流,一下子让人联想到那句脍炙人口的诗句,“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听说这状元郎的‘墨义’和‘诗赋’成绩都是近年第一呢!就是比那位孟少卿还差了点。”

  听到人们谈及孟琼舟,林稚忍不住竖着耳朵听起来。

  距离孟琼舟及第都过去多少年了,居然还没有人超过他?

  “比孟少卿差一点?”有人道,“那是很好的成绩了。毕竟孟少卿实在是一个……一个难以逾越的存在。”

  “也不知道孟少卿登科走马时,是怎样一番场景。”

  林稚站在原地,想起夜市巡逻那日孟琼舟端坐马上的模样,忍不住心道:“那该是很好看的。”

  比状元郎还要好看!

  想到无辜的状元郎被当作两次参照物,林稚不厚道地笑了笑,旋即略正色道,“状元郎英俊潇洒,前途无量,我哪里比得上?”

  沈小七认真掰着手指和他讲起道理,“说到英俊潇洒,我觉得阿郎你更胜一筹。至于前途无量……那是他们的事,咱们可是钱途无量!”

  怕他听不懂这个谐音梗,沈小七还特意用方才描眉的石黛在油纸袋上写了个“钱”字。

  “你说得对。”林稚冲他比了个大拇指。

  因他和沈小七要务在身,今日的朝食便落在阿青身上,等他们打扮完毕,朝食也就做好了。

  林稚甫一现身,阿蓝的彩虹屁就如约而至,“好俊俏的小郎君!”

  被连着夸了一早上,林稚都有些不好意思了,摸了摸鼻子道,“彼此彼此。”

  这回不好意思的人变成阿蓝了。

  鼓捣半天打扮人的物件儿,沈小七早就饥肠辘辘,惊觉这活儿竟然比扫地刷盘还累人!

  每日描眉画鬓、神采奕奕的小娘子们可真不是一般人!

  “今天吃什么?我快饿死了。” 他拉了把椅子坐上去,随口问阿青。

  阿青把盛得满满的碗搁在他面前,没什么好气地说:“自己看。”

  沈小七饿得没心思跟他斗嘴,依言低头一看,惊喜道:“蝌蚪粉!”

  “我都好久没吃过蝌蚪粉了,上次吃还是我娘做给我的……说起来,我都好久没回家了。”

  “想去就去。”林稚舀了口粉,“给你放带薪假。”

  “带薪假……是什么?”

  “就是不扣你工钱。”

  沈小七欢呼:“小郎君最好了!”

  林稚毫无心理负担地点了点头,表示赞同,低头继续吃粉。

  蝌蚪粉是这时候的一种象形面食,面粉加水调成糊状,从甑底的窟窿眼掉进开水锅,先沉底,再浮上来,滚两个滚儿就熟了。

  每一小团面糊都拖着一条小尾巴,形状酷似蝌蚪,故而叫蝌蚪粉。

  捞出的蝌蚪粉用葱末、姜丝、芫荽、辣菜粉、香醋和芝麻香油调的料汁拌一拌,酸辣鲜香,口感滑嫩,吃起来简直不用过牙。

  一碗蝌蚪粉滑溜进肚,林稚拿帕子擦了擦嘴,给夸夸群里第三个成员送去了今日份夸夸:“阿青的蝌蚪粉做得真好吃。”

  阿青抿抿唇,“小郎君若喜欢,明日我再换个香菇鸡肉的浇头,做份拨鱼儿。”

  “好啊。”林稚弯了弯眼睛,“拨鱼儿好看。”

  拨鱼儿和蝌蚪粉都是一种象形面食。面糊放到大勺里,用一只小勺沿着边缘往锅里拨,拨出来的小面片儿大头小尾巴,就像一锅小鲫鱼。

  又想起浴佛节在相国寺吃过的各种仿荤之素,从素菜到面食,大宋朝人民对象形食品还真是从一而终的喜爱。

  吃过蝌蚪粉,畅想完明日的拨鱼儿,林稚终于要面对今日的疾风了,起身去往隔壁陈三娘的香药铺子。

  见他过来,陈三娘笑开了花,“还以为你不来了呢!”

  林稚也笑:“怎会。”

  “小郎君是个信守承诺的人。”陈三娘给他倒了盏桂花蜂蜜饮子,“先喝口饮子润润喉咙,一会儿少不了说话呢。”

  林稚道:“好,多谢三娘。”

  一盏饮子喝完,香药铺门外传来阵阵车辙压土的声音,过不一会儿,一个年轻女郎走进来。

  陈三娘站起身来迎她。

  “姑母。”她先和陈三娘打过招呼,接着才看向林稚。

  陈三娘和她聊了几句,然后轻轻拍了拍她的手,“那你们先聊着,我就去忙自己的事了啊。”

  “姑母且忙去吧。”陈氏女郎答道。

  陈三娘应了一声,笑眯眯地走了。

  林稚不知道为谁叹了口气,拉开一把交椅,“女郎请坐。”

  “多谢小郎君。”陈氏女郎提起裙摆,优雅端庄地坐了上去。

  他刚要开口说明来意,谁知对方先开口了,“小郎君也是被我姑母逼迫前来的吧?”

  这可真是出人意料,林稚准备好的一番说辞全都卡了壳,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只好“嗯”了一声。

  “我姑母一直都是如此,做什么决定之前从来不告诉别人一声。” 陈氏女郎悠悠地叹了口气,“其实我本不愿前来,但那日姑母告诉我已经和小郎君已经约定好,我若不来便不合适,所以……”

  林稚默了片刻,“三娘也是这么告诉我的。”

  ……诡计多端的陈三娘!

  陈氏女郎也没想到是这样的发展,张了张嘴,也沉默了。

  最后还是林稚先打破沉默:“我并未动过婚娶念头,此行是事出有因。女郎若无意,我也就放心了。”

  听到他说“没有婚娶念头”,陈氏女郎有些惊讶,试探着道:“其实,小郎君不必把话说得如此绝对。”

  “当年我没有心上人的时候,也是和你相同的想法,但是后来,我有了……心仪之人,从此便不再想要孤身一人了。”

  听说对方心中已有中意郎君,林稚彻底放下心来,不置可否地笑了笑,“或许吧。”

  “女郎心中既已有了心仪郎君,为何不直接告诉三娘?”白白跑这一趟。

  “因为……他还是个穷小子。”陈氏女郎抿抿唇,“我告诉他,若是明年探花及第,便向家中坦明我们的关系。如果他做不到,那便算了。”

  从前只听过榜下捉婿,这陈氏女郎竟然省去了一道中间环节,直接“榜下捉夫”了。比起直接头脑一热嫁给对方,显然明智许多。

  林稚笑道:“你是对的。”

  陈氏女郎也笑了笑,忽然话锋一转,道:“其实我不是第一次与小郎君见面,那日花朝节玉壶园内,我还买过小郎君的花糕。”

  玫瑰花饼?

  林稚不敢说有缘,只道了声巧。

  “听说是玫瑰馅儿的,回去之后我还特意掐了花瓣儿,自做了些,但味道远不及小郎君所做。”

  林稚问:“是什么味道?”

  “水腻腻的。”

  水腻腻……林稚想了想,“女郎是不是取下花瓣直接做成馅料了?”

  “对。”陈氏女郎点点头,“这样不对吗?现摘现做,不是更新鲜吗?”

  “这样做出来的花饼口感太湿,也就是女郎所说的‘水腻’。先搁日头底下晒晒,再用糖蜜腌渍几天,花饼味道才会更好。”

  “原来如此。”陈氏女郎恍然大悟。

  两人一时无话,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陈氏女郎站起身来,“我该走了。”

  “我送送女郎。”

  陈氏女郎是个聪明人,微笑点头,“小郎君客气。”

  没告诉陈三娘,林稚送她行至香药铺门口,又说了几句客套话,最后陈氏女郎打趣道:“能得到小郎君真传秘方,也算是不虚此行。”

  林稚冲她笑了笑。

  马车一路南行,突发事件相亲终于解决,林稚心中的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步子轻快地走回酒楼。

  在他身后,陈平推着马车远远走来,“林小郎君今日的衣服好看,人也挺高兴的。”

  林稚皮肤本就白皙,一身藏蓝衣袍越发衬得面若敷粉,纤细却有力的腰线被完美勾勒而出,整个人好像一株挺拔翠嫩的青竹。

  “是挺好看。”刚从建康回来的孟琼舟放下马车纱帘,声音淡淡,“回去吧。”

  作者有话要说:

  小孟:让我看看出差这几天老婆在做什么……6

  ①蝌蚪粉和拨鱼儿的做法参考《吃一场有趣的宋朝宴席》

  ②牛筋面这个金手指大家看个乐子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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