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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9 章 第九十五章辛筝

  因为是桓焰推荐的人才而得到了点特殊待遇可以乘舟楫而非趴在木筏上的卫辕问辛筝:“辛侯何以觉得这几万陵奴能解蒲阪之困?”

  同样在舟楫上的辛筝反问:“你何以觉得不能?”

  “公卿贵族的甲士无一不是自幼习武。”卫辕道。

  从小接受军事训练的和临时抱神脚的....这对比怎么瞅都很惨烈。

  辛筝道:“但决定战争胜负的从来都不仅仅是单兵作战能力,还有军队的组织性与士气、天时与地利,除了单兵作战能力,我们全部占上风。”

  卫辕用眼神表示我没看出来陵奴这么有优势。

  辛筝解释道:“先说组织性,陵奴与矿奴干的活决定了他们必须拥有高度的组织性,为何如此,你有空可以去看看王陵修建的全部流程与采矿是什么模样。说起来,陵奴与矿奴是造反最频繁的奴隶种类也和他们的组织性有关。”

  拥有高度组织性的群体,生存还差得不行,造反简直不要太方便。

  “贵族甲士的组织性是自幼学习没错,但生而尊贵,他们有几个是能向人低头的?且不管学得好不好,一生都不愁吃穿,而学习也有学得好和学得差的区别。陵奴与矿奴却不然,他们组织性若不高是会死人的。你说,这两者谁更有纪律?”辛筝问。

  自然是奴隶。

  卫辕问:“士气是因为你许诺,立功,他们便不再是奴隶,可为庶人甚至贵族,而陵奴要么成为陵墓的材料,要么于陵墓落成之日充作人殉。这关系到他们和他们的子孙能否活下去,士气自然高,可天时地利的上风何解?”

  辛筝指了指夜色。“如今是晚上,再好的御者也不可能驾着战车在夜晚狂奔,哪怕御者眼神好也得考虑下马的眼神。”

  卫辕道:“陵奴皆有夜盲症。”

  若非辛筝规定每个木筏一支火把,大军早走丢了。

  “陵墓是有夜盲症,但大部分时间都在陵墓里干活的他们耳朵很敏锐的,而且我们到的时候应该是凌晨了,那时候是人最困的时候。”辛筝道。

  为了保持陵奴赶到蒲阪后还能有作战能力她可是很用心的,白天跑到渡口后便一直休息,直到天黑以后所有人饱食一餐才乘木筏漂流至蒲阪,幸亏这段河道水流平缓,不然辛筝这么搞天知道会有多少非战斗伤亡。

  辛筝补充道:“再说了,甲胄齐全的贵族甲士比我们好辨认。”

  分辨不出袍泽没关系,认得出敌人就行。

  陵奴的材料有限,甲胄都是用藤条和竹木做的,根本扛不住几下攻击。

  至于地利,那就不用说了,前不久才被蒲阪的街巷给虐过,卫辕很确定蒲阪只能打巷战,想车站就只能出了蒲阪,但辛筝也不可能傻到去开阔地和人摆开车马来一场符合礼的会战。

  卫辕瞅了瞅陵奴们的甲胄。“这藤甲木盾是他们自己做的?”

  辛筝颌首。

  卫辕问:“他们怎会做?”

  “我让人教的。”

  “....辛侯如此笃定王畿的贵族会造反?”

  “五五开。”

  “那若未反呢?”陵奴却已经掌握了造反需要的技艺,而陵奴是奴隶中造反最频繁的....卫辕简直没法想象辛筝要怎么收场。

  辛筝道:“那正好尝试下能否在王畿废除奴隶制。”

  盗趾凑了一顿,没反应,那说明揍得太轻了,让奴隶多揍几顿就行了。

  辛筝相信,帝国一定会醒悟过来奴隶也是人,是帝国的子民。

  卫辕觉得辛筝真是个疯子,但他喜欢。“王又如何能答应?”

  这么大的事不可能瞒得过王。

  辛筝道:“王一直都想扩张王师。”

  奈何财政和兵源以及外部条件都不支持。

  卫辕懂了。

  陵奴有四万,根据辛筝对湟水之地各个贵族的了解,造反的贵族能够拉起的兵力不会超过这个数,除非诸侯和质子们也撸起袖子下场,但这个可能不大。

  王畿贵族拿不出能让诸侯与质子们亲自下场的好处,诸侯与质子们不至于想为王畿贵族的利益无私奉献。

  而且,诸侯在蒲阪自下场是违反规则的。

  若蒲阪薪火台可以任由诸侯们想打就打,那帝国早亡了。

  诸侯们看王不顺眼想收拾王,一般都是推动王畿贵族和国人动手,除非有人开了先河,做了出头鸟。

  出头鸟会死的很惨,但学它的就不一定了。

  再说回陵奴,辛筝觉得陵奴们的进步很大。

  她教他们采药,再帮他们用草药换肉食补充营养,轮流进行军事训练,小一年下来已然有模有样。

  反正辛筝觉得这变化很大。

  可正如卫辕所担心的,单兵作战能力对比太悬殊了。

  这是双方打小的生存环境造成的差异,不是短时间能追上的。

  辛筝最终想到的法子便是充分打击叛军的士气,没了士气,哪怕有十成的战斗力,能发挥出一成就不错了。而且军队最忌讳士气低落,失去组织性,军队内部陷入混乱对己方的杀伤力可是很大的。

  到了蒲阪城外的渡口后,辛筝一边等后面的陵奴都跟上一边问卫辕:“你要不要留在这里等我?”

  这是对卫辕身手的不信任,卫辕也没生气。

  之前在蒲阪城外遇到,他想借辛筝的马车不成反被抓了起来,若非身上有桓焰给的信物,搞不好命都没了,辛筝有资格瞧不起他的身手。

  卫辕想了想,说:“我还是与你一同吧。”

  目前为止他对辛筝的观感很好,也很好奇辛筝接下来想干嘛。

  等陵奴大部分都到齐了,辛筝将陵奴的阵型重新整了整,整齐了后便杀向蒲阪。

  薪火台太大,叛军自然不可能全都聚在一处,真这么干,王想跑掉就太容易了。

  辛筝将自己代入叛军的角度,估摸薪火台四个城门需要投入多少兵力攻打。

  估摸出来后辛筝将兵力最少的那处城门当做自己的第一个目标。

  四万陵奴的数量差距加上巷战足以碾死叛军的士气。

  辛筝也不追求歼敌成果,把对方击溃,士气打没了就满意的分兵。

  只要碰上大股的叛军就冲上去打散,同时通过不断的分兵将陵奴分布到整个战场。

  叛军不会知道她是从哪弄来的援军,也不会知道她带来了多少援军,面对从各个地方传来的失利消息只会误以为援军非常多,多到可怕。

  一旦产生了这种错觉,士气也就崩了。

  这种因利而合的联军,一旦觉得赢不了,士气崩了,刹那间就会比散沙还要散沙,想再凝聚起来就难了。

  贵族中不会缺乏能够为了信念与利益豁出命的人,但更多的还是爱惜生命的正常人,生在人生起点,什么都不做也能锦衣玉食,左拥右抱安享一生,这种环境里长大的人,谁舍得拼命?尤其是逆风时。

  当然,辛筝也不能排除自己够倒霉,叛军中有能人,生生拽住了雪崩般的士气。

  虽然可能性不大,公卿贵族中要真有这样的能人,就不可能掺和这事。靠自己的才华能得到更多,没必要在意那点私田,得不偿失。

  以防万一,辛筝也有考虑这点。

  如果真这么倒霉,那就打一场不死不休的巷战好了,以人命为柴薪,看谁的柴薪能烧得更久。

  论在狭窄空间里的身手,贵族肯定比不上陵奴,陵墓就没有不空间狭窄的,大部分陵奴都是生在陵墓长在陵墓。

  庆幸的是辛筝没那么倒霉,叛军士气如雪崩,一发不可收拾,陵奴越打越顺手,胜负已定。

  卫辕一直都跟着辛筝,担任着辛筝的侍从,看到最终叛军溃不成军,而看势头不对后许多诸侯与质子也纷纷带着自己的甲士门客出来帮忙平叛,尘埃落定的更快了。

  卫辕深以为,辛筝是个玩弄人心的好手。

  将叛军给击溃了,辛筝马不停蹄的跑进了薪火台找王。

  王可千万别死了呀,不然她会很头疼的。

  庆幸的是王的脖颈上虽然缠着白布,但人还活着,再看王孙诵手上也包扎着,辛筝不难猜到发生了什么事,权当自己没看出来,对王行礼道:“请王赎罪,臣救驾来迟。”

  王没让辛筝真的将礼给行全了,伸手将人扶了起来,表示这不是爱卿的错,都是叛军的错,爱卿是救了孤王的功臣。

  君臣俩客套着吹捧了两句便默契的进入了正题,吹也要看看时间,现在这个节骨眼上还是先把乱子平了再说。

  辛筝向王请求一道王令。

  叛军若是溃散在整个湟水之地,势必化为盗匪,那破坏性就太大了。

  干脆点,让他们跑不掉好了。

  重金悬赏,抓得多还有爵位,相信蒲阪城数十万以及湟水之地百万氓庶会很有兴趣的。

  而百万人的围追堵截,辛筝不信这还能跑掉。

  王想了想,同意了,两个人讨论了下怎么把烂摊子收拾得更齐整点后王仿佛突然想起般问起辛筝怎么来得这般早。

  辛筝道:“是君离提醒我的。”

  王不解。

  君离不是去当劝农官了吗?远离蒲阪,哪来的消息?

  辛筝闻言向王解释了下怎么回事。

  君离这个劝农官也不是那么好当的,哪怕是刚开始时因为辛筝太凶残,杀了不少人,因而君离碰到的都是软钉子,君离的耐性和脾气生生被磨得境界更高了。

  君离自己可能也没意识到,这段时间他遇到的麻烦中开始出现了不是软钉子的麻烦。

  君离被保护得太好,很多东西都还在学,但辛筝却是残酷的权力争斗中的幸存者,一些东西已经成了她的本能,仅凭直觉就觉得不妥,再思索一下,马上就知道自己的直觉为何觉得不妥了。

  贵族们对君离的态度是惹不起,但又咽不下这口气,只敢找些不痛不痒的麻烦。

  但现在,有个别贵族对待君离的态度变得强硬了许多。

  是谁给了他们底气?

  不管是谁给的,都意味着蒲阪即将发生变故。

  辛筝也因此与君离分开后便直接往陵园那边去,大不了多等几天,哪怕是白等,那也算是好事。

  不过半道上遇到了卫辕,事实证明她没多想。

  王一时间默然。

  类似的敏锐直觉不少国君都有。

  虽然不知道有什么问题,但凭着当了几十年国君的经验,就是觉得有不妥。

  可辛筝还没到当国君几十年的境界呀。

  王最后只能表示你可以去抓溃兵了。

  辛筝没动,而是问了个问题:“陵奴们此次立功。”

  以为辛筝是担心陵奴白白付出,得不到回报,王回道:“全部赦为庶人,根据功劳决定赏钱还是封爵。”

  “之后呢?”辛筝问。“交给劝农官安排当村社耕作吗?”

  王摇头。“放心,我不会亏待他们的。”

  辛筝道:“臣不建议直接将他们编入王师。”

  王诧异的看着辛筝,似乎没想到辛筝会这么说。“为何?”

  辛筝想了想,举了个比喻。“奴隶成为奴隶主后,往往会比曾经的主人更加残酷。”

  小人得志便猖狂最早可不是用来骂人的,而是写实的。

  王道:“孤王一直以为你很同情奴隶。”

  辛筝摇头。“我从来都不同情奴隶。”

  有那同情的功夫,还不如直接给把剑教奴隶怎么杀掉主人。

  王没看出来,他活了九十多年了,并非没见过同情奴隶的贵族,但辛筝绝对是其中最有行动力的。“他们很适合编入军队,孤王意已决。”

  辛筝:“....”我没说不能编入军队,但编入军队之前至少先让他们去种两年地,当两年庶人,先学着怎么做一个人。

  奴隶不被当做人,所有人都是用对待牲畜的心态来对待奴隶,哪怕是同情奴隶的人,也是居高临下的对弱者的同情,心里其实也没将奴隶当做人。

  一个人的三观形成受环境的影响很大,从出生起就在和周围互动,靠着反馈慢慢建立起对自我的认知和三观。看書喇

  奴隶的情况....想也知他们没几个知道如何做一个人,甚至因为他们接触最多的就是奴隶主,遇到问题时下意识就会模仿自己最熟悉的人。

  奴隶成为奴隶主,会更加残酷。

  直接编进军队,辛筝没法想像这支军队对底层的可怕杀伤力。

  辛筝想说奴隶需要的是循序渐进,不管以后做什么人,先教会他们怎么做人。

  但她从王的眼睛里能看出,自己的这些理由是不可能说服王的,终究还是咽了回去。

  辛筝最终还是决定这阶段该干嘛就干嘛去,但一出宫室便看到了仿佛火烧云一般的天空,然而那并非火烧云。

  察觉到辛筝在门口驻足,王奇怪的顺着辛筝看的方向望去,只见无边火光。

  战争已经结束,剩下的便是收尾,即,抓人。

  照辛筝的意思,趁着战争刚结束疯狂抓溃兵,现在抓的越多,回头溃兵造成的破坏就越小,但所有计划都被火灾打乱了。

  整个蒲阪所有人手都不得不紧着灭火之事,哪怕王出动了不少术士,也直到正午时才将火熄灭,但受灾范围仍旧惊人。

  起火的地方是氓庶居住的郭城,有很多棚屋,屋舍极为密集,又是多处起火,火势连成了一片.....郭城被烧毁的屋舍粗略估计超过万家,便是宫城内也有部分府邸受到了波及。

  叛军也籍着这场大火逃走了大半,王慷慨的将原本已经写好了的悬赏加了三倍。

  叛军中参与的一共有四方势力。

  主力是王畿的公卿贵族,尤其是湟水之地的公卿贵族,参与得极深。

  其次是诸侯们,虽然大部分诸侯都是中立,但也有少数因为某些原因选择了参与。

  然后是靖族复国军,帝国阴影里最阴魂不散的代表,据说这次参与的人里有靖族复国军的下军佐嘉树,但....想抓嘉树太难了,嘉树据说是人族,在这到处都是人族的蒲阪要找一个根本不知道长什么样也不知道多少岁了的人族,做白日梦比较实际。

  最后是西荒金乌台的细作,抓了一大串人拷打之后知道了为何这回会闹得差点失控,太昊琰的使者许了很多很美好的承诺。

  至于细作哪位?

  也不难猜。

  哪怕公卿贵族们是太贪了才会栽的,但人也不是傻子,若是许诺的人有足够的分量,不至于如此豪赌。

  这个人必须与太昊琰有很深的关系,深到她的存在某种意义上可以代表太昊琰。

  辛筝出了台城第一件事是救火,第二件事便是派了一队人马直扑画棠的府邸,不出所料,人去楼空。

  辛筝也不执着将人给抓住,湟水连着漓水,画棠是鲛人混血,往水里一钻,谁也别想逮着她。

  有空想着怎么抓住不可能抓住的画棠,不如多抓几家公卿贵族,都是钱。

  因为参与者太多,全杀了不靠谱,但放过了的话更不靠谱。

  王最终的想法是只杀罪行严重的,以及死不悔改的。

  援军到来后投降的,以及之后陆续愿意投降的,可以不杀,具体怎么处置辛筝给了他一个建议,让他们填个数字,他们自己的命值多少钱。

  填得让人满意,可以赦免,填得让人不满意,全族上刑场。

  辛筝保证这么干能掏空贵族们的家底。

  诸侯们杀了也没意义,干脆也比着这待遇。

  饶是如此筛选,最终要被族诛的还是有六十五家,而贵族崇尚多子多孙,每个氏族都枝繁叶茂....最后一估算,株连得超过两万人。

  辛筝被无数贵族赠了一个“美誉”:祸人。

  辛筝想了想,觉得不能辜负别人给自己的美誉,给王上了一封奏疏。

  大意是陵奴们都被赦为人了,但陵墓显然不可能因此就不修了,但陵奴都走了,也修不起来,肯定得从别的地方调集新的奴隶过来。可迁徙的死亡率本就高,奴隶的死亡率就更高了,十个奴隶能有一个活着到蒲阪就不错了。

  这太浪费也太折腾了,不如废物利用一下,这两万多罪人拉去修陵吧。

  罪人接受不了会自杀?

  扯淡,陵奴们修了一辈子的陵墓可没见着自杀的。当然,也不排除是没来得及,毕竟陵奴和矿奴的消耗速度是所有奴隶中最快的。

  罪人若是自杀,那就矫情,

  矫情是病,好治。

  谁自杀了,就将他五服之内的血亲不拘男女老幼都送去军营劳军,反正王你本来也准备务色些奴隶去犒赏军队的,现在可以省下了。

  王允了。

  辛筝的名声亦成功迎风臭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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